十天前的那篇税点拨《汇算清缴时,我可以扣除哪些项目的支出?》回答了钱先生关心的扣除项目:稍作小结:钱先生的这些项目,在汇算清缴时是可以扣除的:一是“三险一金”,二是子女的教育费用,三是妻子的继续教育费用;四是房屋的贷款利息;五是对于老人的赡养费用。
当然,这是钱先生的情况,那么,在汇算清缴的过程中,各人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因为疫情关系,钱先生被隔离,无法出行,现在就先放下他的问题,将扣除的项目进一步梳理汇总,聪明如你,可以对号入座。
01 扣除的种类
个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有这样几大类的扣除:
一是先扣除每年60 000元,暂且称它生活费扣除;
二是专项扣除:三险一金自己承担的部分;
三是专项附加扣除;
四是捐赠扣除;
五是其他依法可以扣除的项目。
02 专项附加的六项扣除
您知道专项附加扣除吗?如果看了十天前的小文章,就会清晰些。在个人的综合汇算清缴中,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较多,也比较复杂,再次将其整理分类:
一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担或一方扣除;如果在境外留学,要留存好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二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境内学历教育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同一学历教育的扣除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比如考取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三是大病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 000元的部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 000元限额内扣除;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情形,选择由父母一方承担或双方分担;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原件;
四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夫或妻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标准是按照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五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与第四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只能选择其一适用。夫或妻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情形下,才可以适用;
标准不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比如大连、青岛等,就可以每月扣除1500元;除此之外,以人口为界限,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不超过100万人的,每月扣除800元;
六是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被赡养人是以家庭为单位,标准为每月2000元;独生子女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多子女的分摊,也可以约定扣除,但是,最高额度也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您现在清晰了吗?以上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情况,当然,很多细节的特殊情形,如果搞不清楚,也很正常,因为目前个税的综合汇算清缴也处于未成熟阶段,尚需进一步的摸索与完善,也可以向专业人士请教。
至于捐赠等依法可以扣除的内容,因为种类情形比较复杂,需要单独的篇幅梳理,在此就不混同了。
记得这是税点拨004,今天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六项,几乎人人都要涉及,可以详细对照扣除,最终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做好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欲知税事如何,请继续关注高天姿律师的“税点拨”等栏目!咱们下期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