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身男猥亵妇女,饭店老板挺身而出, 制止光身男,赢大众点赞! 后来,饭店老板因气愤踢了光身男两脚,被处以200元罚款。
当罚?不当罚?引起热议。
支持者:光身男违法,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
反对者:见义勇为有风险,冲动可以原谅,罚款令人心寒。
光身男令人发指,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强行扑倒妇女,侮辱妇女,胆大忘为。
如果无人制止,弱小的妇女还会遭到什么?后果不堪设想。
恶人受到恶报,人人欢心鼓舞,好人受到处罚,人们情绪低落!
为免除处罚,见义勇为者还需要把握度,超过一定度违法了,甚至可能犯罪了。 给人的感觉,见义勇为者必须是超人,常人见义勇为就有被处罚的风险。 见义勇为者,为?还是不为?为,风险大。不为,平安。 这就给人错觉,为不如不为。遇到不平,千万不能拔刀相助,拔刀相助有可能伤害他人,不如当个吃瓜观众,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警察执法,人性化了吗?饭店老板踢了两脚,又没什么严重后果,口头警告也足够了,何苦逼人太甚。是警局缺少经费?还是为了完成罚款任务? 警察罚款是否任性?罚款时考虑到特殊情况了吗?考虑到大众的感受了吗?考虑到社会效果了吗? 罚款一罚了之,简单。大众的愤怒了不了,大众的质疑了不了。有时候会把人的心罚凉,罚冷漠,罚僵硬。当需要有人站出来,谁愿意站出来? 人性化执法,适当性处罚,处罚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是一门很大很大的学问,执法者不知学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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