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像耿耿说的,十七岁的他是最好的他。
是的,十七岁的余淮,阳光、帅气、聪明、努力,在学生时代,是所有美好叠加的存在。
而十七岁的路星河,逃课、成绩差、叛逆,纵然在美术、音乐上都颇有天赋,在那个世界眼中,也依然是,不务正业。
耿耿问路星河,那你到底喜欢什么啊?
路星河理所当然地回答——“我喜欢美啊!”
在那一刻,我仿佛看到,整个星河都跌落到那个十七岁的少年身边,而他的粲然一笑,是最亮的星星。

美。
在我们年幼的时候,会盯着路边的一朵花发呆,会欣喜地看着蚯蚓在花坛里翻滚着身子,会因为雨后格外芬芳的空气欢欣愉悦。
我们会被最真切的、最朴实的“美”震撼。
那个时候,我们看得见美。
《小王子》说,小孩子开心地告诉爸爸,他看到了一座房子有多美,房顶上种满了植物,藤蔓垂下来覆盖了一整面墙,还有鸟儿在飞。
大人说,说以它值多少钱呢?

意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思考这个世界的方式成了——
“这有什么用?”
“意义何在?”
好像去做一件事情之前,必须要考虑清楚利益几何。
我们让自己计划满满,时间不容得丝毫浪费——要做有意义的事啊。
然而,当对意义的焦虑充斥着我们的生活的时候,我忘记了去感知。
然而我们忘了,这个世界上,太多美的东西是无意义的。
我们的文化让我们去怀疑这种无意义。
在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里,我倾向于把人生看做是一场体验。
在我意识到我个人对“感觉”的缺失之前,我把这种“体验”太多地和意义联系在了一起。
然而,要追求体验的完整性,就无法避免地要提升自己的感知力。

感知
感觉和思维,共同地构成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艺术是什么?艺术本质上就是五官六感对这个世界的感知。感受月光,感受清风,感受阳光。面对大自然,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谦卑。不试图用思维的层面去理解,而接受自己的无能为力,去感受到了,就是意义了。
用五官,用皮肤,用毛孔去感知这个世界。
我们在强调人类社会性的一面时,竟然忘记了,人本身是有自然属性的。我们需要感受原始的情感。在追求高级体验的时候,我们最原始的、最本质的体验是不应该被搁置的。
无用之用,方为大用。
马可在说道对于服装的理解时讲到:衣服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感受的。
我想,只有像马可这样把自己剥离出纷纷扰扰的社会,给自己空间,去向内延展地关注自己,才能真正体会到生活的意义。
穿衣服是意义,吃东西是意义,好好生活本身就是意义。

生活
我感到哀伤。
我们有多长时间没有认认真真地生活了?
佛陀说,佛法就是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
认真生活的状态,是不是就接近于佛的状态了呢?
我们吃饭的时候,一定要看个视频,睡觉的时候一定要听着电台节目,否则时间好像就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
回想自己,好像很少能有纯粹地吃饭,去感受食物的味道了。忘记了去感受的我们,匆匆忙忙,置身人群,却觉得生活单薄极了,孤独感油然而生。
在看小森林的时候,细细碎碎的生活,有一种饱满而充实的感觉。
利用四季,顺应天时,去田间劳作,会戴上白净的手套围裙,系着防晒帽,非常有尊严感 。
劳作、种菜、准备食材,非常有禅意。
女主虽然是在一个人生活,但是这种孤独,似乎就是逃离孤独的开始。
当然,我不是在judge一种状态好还是不好。只是,我们的生活能不能有更多的可能呢?
我们总是在说,我们要寻找自己,要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但是我们却在身边,甚至去更远的地方,去其他人的生活里寻找。我们忘了,我们需要的所有的东西都在你自己的身上。

我爱路星河,因为那是生活另一个方面的美。
那些一切不被社会接纳的无意义,都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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