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貌相

作者: 一地风景 | 来源:发表于2020-05-23 22:24 被阅读0次

    小姨去世已经一年有余了,每次有人提起,婆婆还是会泪眼模糊。

    其实小姨是个苦命的女人,从我嫁给老公的时候,就知道小姨患有乳腺癌,人一旦和癌有了关系,就已经判了死刑。

    医生说:乳腺癌做了切除手术,超过六年还是十年如果没有复发,就是彻底好了,这是听婆婆讲起的。

    小姨的乳房切除手术已经接近医生说的年限了,可是,就是这么不幸,临近日期又查出扩散到肺部的癌细胞,继而是肝部,癌细胞的扩散半年时间夺走了小姨的生命,掏空了一个家庭。那时小姨只有四十七八岁。

    大女儿大学毕业工作了,小女儿还在读小学,留下两个可怜的孩子。

    如今,小姨走了。

    小姨的丈夫也就是小姨夫,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个不错的人,开朗,爱笑,大大咧咧的。对小姨也是仁至义尽。

    可是,最近,却让我对他另眼相看了。也许是奈不住寂寞吧,情感的缺失让他做了令人耻笑的事,和一个有家庭的女人谈起了恋爱,应该不能叫恋爱,这是对爱情的侮辱。

    他为有夫之妇消费超过自己负荷的物质,大女儿休息时回家,在回村子里的路上发现很多人对她指指点点,在背后说些什么,回到家,妹妹告诉了她事情的来由。

    为这事,妹妹阻止爸爸,小姨夫一向没有打过孩子,为此却打了妹妹。

    大女儿也和父亲吵了一架,上班走了。

    小姨夫的姐姐,妹妹也上家去劝他,他不听,为此和姐姐妹妹也吵了。

    我是如何得知这些事的呢?小姨夫的姐姐来我家和婆婆讲这事,希望婆婆能劝劝他,其实,也就是乱投医,希望试一试。说来说去,姐妹也是为他好,希望他能回头,别在鬼迷心窍。

    过两年,再找个安安分分过生活的老伴,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没有人说什么。相信孩子们也是会同意的,现在这样,那叫什么事,别人戳脊梁骨,孩子有家不愿回。

    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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