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观中国哲学,所呈现的是另一种思维进路,也因此长期未能得到西方哲学界的认同。黑格尔的观点具有典型的意义,他认为“在东方人那里我们只看到枯燥的理智”,“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中国哲学最终“沦于空虚”。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我们叫做东方哲学的,更适当地说,是一种一般东方人的宗教思维方式”,质言之,中国本无哲学,或者充其量只能被称为将“真理保持在宗教形式”中的“宗教哲学”。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国哲学传统没有发展出系统的认识论体系,疏于对逻辑思维与普遍有效的方法论之思考。由孔子删订六经而流传下来的经典,以及由解说经典而产生了新典籍,这一过程对于**中国思维传统——一种非工具理性的人文传统——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这种文化传统对人们的逻辑思维、工具理性的发展显然起到了或多或少的制约作用。正因如此,中国先贤虽然在先秦时期已经形成了可与希腊相媲美的逻辑思想,墨辩亦曾为一时之显学,但不久便沦为“绝学”。
按照现代西方学界对于“philosophy”的理解,中国哲学只在一种微弱的意义上可以被称为“哲学”,这主要是指在《易经》中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和《道德经》中所蕴含的宇宙论。中国哲学的旨趣不是获取关于对象的客观知识,不是自苏格拉底以来的西方哲学所追问的、具有普遍性的“客观真理”,而是一种具有三重实践目的之哲学探索,将“知”、“行”与“修身养性”作为一个关联整体来考量:第一,它总是与人们的当下处境相关联,它要追寻的,不仅仅是“真理”或客观知识,而且更是一种切合事宜的选择,什么东西是当下行得通的,要而言之,是一种实践智慧;第二,它的探索与选择总是被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包括对于人性与人的交往关系之定位、社会的伦理与道德之规范、行为准则等等——所引导,因此而为人们的目的以及达成此目的的手段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提供了依据,并因其引领人们遵循向善的价值取向而具有一种积极的意义;第三,它还指向人们的自我人格修养,要以“修身为本”,不断提升自我的精神境界,如《大学》所说:“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礼记·大学》)
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便在于它不是一种系统化的理论表达,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的辩证法思想,主要通过《易经》以及历代解经学家的解说断断续续地表达出来,且每一种解说都针对某一具体的对象(卦象、经、传),有其独特的情境,普遍性的原则隐而不显地蕴含于针对某一具体对象的解释之中,需要后人提炼才能得以彰显;而在《道德经》中的宇宙论,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等,几乎是箴言式的断语,少有论证。不过这种表达方式也为后人的阐发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以至于连西方学者也乐此不疲地反复翻译与解释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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