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先生高一时和我是同桌,不瘦也不胖,而是有点状,普通的长相,普通的发型,就连穿衣打扮都是非常普通的学生样子。但是熊先生笑起来的样子,非常好看。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熊先生的,那个时候由于沉迷某男团的盛世美颜和玛丽苏小说,一心幻想着有一个拥有高颜值的男主角能够眼瞎看上我,然后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所以,充满少女心的我,自然是看不上熊先生的。
熊先生打球的样子很酷,和另一个同学配合得天衣无缝,带着我们班篮球队连胜十场,简直酷到没朋友。每回比赛赢了,我们班女班长就要跳起来给熊先生一个大大的拥抱。一到这时候,我内心都是不舒服的,总是想着我的同桌你抱什么抱。
后来我才反应过来,那是喜欢的开始。
一旦有了这种喜欢的情愫,与熊大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非常珍惜,眼睛总是忍不住粘着熊先生跑,赛场上只看他一个人,上课只有他起来回答问题我会撑着下巴看,不用认真观察,可能都能看到我两眼冒爱心的痴样子。
熊先生看起来很老实,实则也有坏的时候。
嘲笑我理科不好,总是以身高优势抢我东西,非让我踩上椅子才还给我,看我气急败坏的样子他总能笑得见牙不见眼。
熊先生也有好的时候。比如教我理科,比如骑自行车送100斤的我回家,比如下雨了拿伞给我。
我那时候总是在想,他是喜欢我的吧,要不然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
可是高一的我根本不会打扮,整天灰头土脸的样子导致我不好意思向熊先生道出这份感情,只能任由这份喜欢在心脏深处恣意生长,直到包围住整颗心。
高二那年,熊先生理所当然去了理科班,我继续在文科班混日子。
原想着或许我们俩不会再有交集了,但巧合的是我经常能在教学楼下面看到刚好下课的熊先生,然后两个人再像以前那样披着路灯暖暖的橘黄色光线回家。
熊先生过生日那晚,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被感情紧紧包围的心脏,颤着手半开玩笑地给熊先生发了一条QQ消息。
“生日快乐!爱你,么么哒!”
熊先生很久很久才回我,短短六个字,两个符号,却让我高兴了好久好久。
“谢谢,我也爱你。”
我仿佛听到了全世界最好听的情话一样,心跳加速,脸红了一大片,痴痴地笑着把脸埋进枕头里,又控制不住自己不断打滚的身体。
我怕不埋进被子里,我妈妈会来问我笑这么邪恶干什么。
但是不得不承认,我现在在打这段字时,嘴角都是忍不住弯起来的。
大概我当时的脑子里已经在放烟花庆祝了吧。
但是烟花还没完全放完,就看到班级群里有人在说熊先生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把那人的消息一个字一个字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继续把头埋进枕头了,只不过不会再打滚了。
心脏像是被塞进了一个巨大的黑色袋子一样,让人十分难受,喘不过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那个人的一个玩笑。
和熊先生仿佛又一次走进了路口。
直到一天晚上,我在校门口的路边摊买小吃的时候,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
我迅速转身,刚好对上熊先生那被路边的灯光映照地闪闪发光的眼睛,就像装满了星星一样,令人心动,难以回过神。
幸好那是晚上,要不然他一定能看到我逐渐变红的大圆脸。
后来每每和朋友提到熊先生,我都一定要讲那天晚上的事,那一刻我们仿佛能够读懂对方眼中的所有情愫,也是在那一刻,我笃定,熊先生是喜欢我的,非常喜欢。
但是我们两个都突然很默契地对这份长达三年的感情只字不提。
或许这真的是我们两个最好的状态吧。
互相喜欢,却互不道明。
以前老执着于互相喜欢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后来才明白,有的人就是没有办法在一起,有的人永远只能偷偷藏在心底,细细怀念。
我最真挚,最赤诚的感情,都放在那些和他一起走过的路上。
橘黄色的路灯,匆匆行走的路人,还挂着星星和月亮的墨蓝色夜空,比我高好长一截的,眼里盛满星星的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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