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这个话题,有些人会鄙视或不乐意了,说这年头赚钱才是最重要的,读书有多大用处,而且一般工作后都是各种忙,哪还有时间读书啊,也没必要,都已经毕业了,还读什么。
恩,赚钱固然重要,这是物质保障,但我从不觉得跟读书是冲突的。我们努力工作赚钱,是为了生活得更好,有更好的物质生活,但读书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物质和精神世界都是需要充实的。
多读书吧,读书是我们成长的阶梯。回首我的求学之路,书是我最为忠实的朋友,时时陪伴在我的左右,它更像灯塔指引我心灵的回归。
城市里炫目的霓虹灯让人迷茫,醉人的音乐让人流连,时尚的衣着让人花了眼……你的一颗心难免会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不知该向何处去,归宿在哪里,这个时候若是拿起书本阅读的话,浮躁的心会慢慢平静下来。外面繁华热闹的世界都跟你无关,你进入到了另一个奇妙的心灵世界。
我喜爱读书是受爸妈的影响,他们很少给我买玩具,我的玩具都是哥哥姐姐小时候玩过的,或者生日时亲戚送的。爸妈给我买得最多的就是书,所以我最喜欢去的就是书店,从小就特别痴迷读书,不懂的地方就去跟爸妈请教。我崇拜他们懂的知识多,对知识的那份严谨和敬重,也崇拜他们的字写得漂亮。
爸妈的房间放着很多书和各类字典,有的是妈妈的教材和教师用书,有的是报纸杂志。他们空的时候会在房间看书,互相学习和讨论问题,还喜欢翻看字典,也会拿我房间书架上的中外名著和《读者》去看。
他们是我最早最好的启蒙老师,3岁时我已能识字,他们的房间贴满了各种看拼音识字的图。妈妈教我读和写26个字母,教我分辨什么是声母韵母,前鼻音和后鼻音这些。指着墙上的字让我认,我多读一个字她就高兴一分,等全读完了她便哈哈大笑。
小时候像男孩子性格一样,活泼好动,妈妈花了太多心思培养我。为了让我能安静下来,养成爱看书的习惯,常买一堆书在我房间。但也不逼着我看,而是随我喜欢,天天面对那些书,好奇心强的我就翻来翻去,慢慢就爱上了,每天都要看书一两个小时,这个习惯保持至今。
她最初给我买很多儿童书,上面的字标有拼音,教我边读边识字。再大点后就买那些小人书、漫画书、连环画。比如《老夫子》《葫芦兄弟》《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看得我很着迷。
不管发生什么,只要坐在书桌前翻书,我就能忘我地看很久。家里收藏有中国四大名著文言文版、简体版、连环画版,小学时我就开始看,从连环画看起,初步了解后,就看电视剧。
跟奶奶看《红楼梦》,听她给我说里面的人物和剧情。跟爸爸看《三国演义》,不懂的就问他,听他给我讲解内涵。四大名著的书和电视剧看了很多遍,每个年龄段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受。
读初中后,妈妈开始给我买各种中外名著,英汉双语书籍,比如《史记》《资治通鉴》《孙子兵法》《诗经》《唐诗三百首》《书虫》《飘》《傲慢与偏见》《红与黑》《茶花女》《变形记》《呼啸山庄》《百年孤独》《荆棘鸟》等。
我什么类型的书都会看看,渴望汲取不同的知识,生活励志、科普悬疑、杂文随笔、经管政治都可以。有很多喜欢的作家,喜欢找他们的书来看,比如鲁迅、三毛、张爱玲、萧红、龙应台、冯唐、王小波、王朔、马克˙李维、东野圭吾等。
我的记忆力不错,看过的书很久后都能记得内容,妈妈还会要求我写读书心得,不仅能加深印象,还能提高写作能力。她耐心教我写作文,让我从模仿开始,慢慢写出自己的风格,教我通过观察某样东西,写出一篇完整的文章。
写完后就给她批改,她很严格,不能有错别字,字体要工整漂亮,语句要通顺,词句和标点符号都要用对,内容要真实真切。错的地方她都会用红笔标注,慢慢的我作文里的错误就少了,字也写得好看,并且我不容许有一个错别字。
初中开始,还爱上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意林》《英语周报》,几乎每期都会买。
第一次在书店看到《读者》时,就被它的名字和封面吸引了,我翻开了它,谁知道这一翻就翻开了我人生新的一页。
我被里面无私的亲情、纯真的友情、凄美的爱情时时感动得唏嘘不已。可以说《读者》为我的心开了一扇通向真、善、美的天窗,是我心灵停泊的港湾。从此以后爱不释手,至今还会看。
在那个互联网还没有像如今普及的年代里,《读者》成为了我扩充眼界、博览群书的一个方式。甚至学校的老师都鼓励大家看《读者》,相信有这样经历的小伙伴一定不在少数。
《读者》原名《读者文摘》,顾名思义以文摘为主。你会从中读到古今中外经典著作短篇,也会看到对于社会热点的讨论。尽管很多人说它有浓浓的“鸡汤味”,但我还是认为这是一本很好的读物,因为总是会因为某篇文章而对某位作家产生兴趣,进而去拜读他的作品。
近年来《读者》也不断改进、创新,先后开创了《读者·原创版》《读者·校园版》。此后,我又爱上了《青年文摘》《意林》这些杂志,我的零花钱基本都是用来买书的。
也很感谢爸妈的大力支持,每年开学时,妈妈都会带我去文具店和新华书店,任由我挑选喜爱的书籍。学校推荐买的课外辅导书,他们都会给我买。知道我自学能力和自制力强,所以不会过多干涉我的业余爱好,也鼓励我业余时间多看课外书,并教我学会与别人分享。
我应该是班上课外书最多的吧,会拿很多课外书去教室看,同学们也喜欢来我这借书,我都不会登记的,都会借给他们,就是要求他们要爱护书籍,看完后记得归还。
妈妈希望我成为个有内涵有气质的女生,不要死读书,是要全面发展,兴趣爱好广泛,涉猎不同的知识,把看书的习惯保持一辈子,做个精神世界充实的人。并永远保持谦虚,多向他人学习好的地方。
我从小身体就不好,她想让我除了热爱学习,琴棋书画都要懂,还要有个健康的身体。就狠下心来把我送去锻炼,6岁进体操队,10岁进篮球队,身体确实很好了,而且小学打篮球那会身高长得快。
有时跟妈妈聊天时,她会觉得太过严厉,对我要求太高了,4岁就得在家练琴、练字、画画、做算术题了,我会怪她么,而且体操队和篮球队不是一般的辛苦,早出晚归地训练,还会受伤。
怎么会呢,我的好妈妈,我一直都特别感谢你的英明决定。不是你的话,我怎么会爱上读书,爱上音乐,怎么会画画有进步,又怎么会遇见篮球呢。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篮球了,没有之一,感激能进女篮锻炼,即使现在只能作为爱好,我也会坚持打一辈子的。
书籍让我精神充实,篮球让我锻炼身体。球服、球鞋超爱啊,穿上后特别精神,拿着篮球的感觉特别棒,这是我能够引以为豪的东西,也是我能够传承给下一代的精神。
其实妈妈的教育方式还是不错的,不会逼着我去学什么,上什么兴趣班和学习班。而是在我房间堆满书籍、文房四宝、乐器、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我对哪样感兴趣就玩哪样。
读书能给我们战胜困难的勇气,读到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震惊了,这种震惊犹如心灵激发出一次千百万伏的闪电。它让我警醒,无论何种境况,有高贵人格的人永远是不屈服于现实的重压,相反,生活的重压只会让他更加坚强更让人尊敬。
《少年维特的烦恼》让我知道青春的情愫与迷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鼓舞自己在苦难面前如何变得更坚强的有力武器;《昆虫记》让我感到并不孤单,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生动有趣的动物朋友……
大外甥女小学开始,我每年都会给她寄一些书籍,现在读初中了,她的房间满满的都是书。我很欣慰,她很爱读书,业余时间就喜欢在房间看书。只要是她想看的书,我都会给她买到。
记得那年给她买《解忧杂货店》,她看了后非常喜欢,看了好几次,也成了东野圭吾的粉丝。她的同学们来家里玩,看见她房间那么多书,也会借来看,尤其喜欢这本,后来班上的同学都想借来看看。
她比较听得进我的话,从小就乖巧,学习好,每年国庆和过年回家,我都会陪她一起写作业,一起解答难题,教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享受跟她玩耍、一起学习的时刻,像朋友一样聊天,说心事。
几年前有了kindle后,我的生活变得更有趣了,强烈推荐这款看书神器啊。纸质书籍固然好,但搬家麻烦,电子书就方便多了,携带也方便,可以在网站免费下载大量书籍。
我每天随身携带它,等车时、等吃饭时都可以看,充分利用零碎时间。这是我超宝贝的东西,满足了我读书的乐趣。
妈妈从小就教导我:女孩子不要过于关注外貌、打扮这些,而是要多读书充实自己,读书,只为自己高兴,写字也是一样。读自己喜欢的书,写自己喜欢的字,不要太在意别人的评论,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即使你做得再好,也不会满足所有人,最重要的是做自己。
所以我从小活得比较随心,有点没心没肺,怎么开心怎么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有独立的思想和人格,不会随波逐流,阿谀奉承。尝试任何想做的事,读自己的书,写自己的字,管别人怎么说呢。
我不喜欢热闹拥挤的地方,不喜欢逛商城和娱乐场所,就喜欢把时间浪费在读书上。如果因为看书,而失去了一些无谓的社交,那也无可奈何,而且不悔,愿意因此失去世间其他的娱乐和他人眼中的繁华。
我的所得,衣食住行上可以清淡,书本里不能谈节俭。我的分分秒秒吝于分给他人,却乐于花费在阅读。这是我的自私和浪费,而且没有解释甚至心安理得。 像妈妈说的那样,读书不为任何人,只为自己高兴。有时候,深夜入书,蓦然回首——咦,那人不是正在灯火阑珊处吗?
《红楼梦》中,贾政要求宝玉念“正经书”,这使宝玉深以为苦。好在我的父亲不是贾政,自小以来书架上陈列的书籍,包括科学神怪、社会伦理、侦探推理、天文地理、新诗古词、笑话童谣……真是够杂。
在我看来,好书就是好书,形式不是问题。读尽天下书,是人生极大的赏心乐事,也是一辈子的追求。
花瓶易碎,容颜易老,唯有你的内涵历久弥新,知识让女人焕发别样的魅力。阅读的时光,世界就像是自己的,遇到一本好书,一定要慢慢地读,时光才会慢下来,变得善良美好。
有时候觉得踏实,是因为自己的弱点被书中批得一览无遗,这些东西自己是悟不出来的。只有看书才能让我平静下来,感受到快乐,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和喧嚣跟我没关系,每天有大把时间看书是我最大快乐。 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甘心情愿将余生的岁月,交给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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