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一位妈妈很费劲地试图让孩子遵守一个简单的要求但孩子只关注自己的事情,他尖叫、发脾气,不愿听妈妈的话。这个小“暴君”把他妈妈弄得很惨,她一边很生气,一边又请求孩子听她的话,好像正试图实践她所学过的“要正面鼓励”,不要“扼杀孩子天性”的教育方式。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关心孩子的快乐和健康,就对这位妈妈说:“为什么不打他的屁股,让他快乐起来呢?”她吃惊地回答:“他长大就不这样了,这只不过是他成长过程中必经的一个阶段。”
如果这位妈妈真的相信这是孩子必经的阶段(就好像小强尼那样),她为什么又要生气呢,她的态度又何必要改变呢?这位妈妈因心中固有的观念,持一种不正确的“忍耐”来应对孩子人生的这一阶段,除了唠叨就是责备。她其实可以而且有必要采取另一种方式——让孩子感觉到当他不顺服权柄时,会有来自父母的管教和周围人的批评。
我们已经在要不要使用杖的问题上有了一些认识,让我们再来谈谈打的问题。“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
为什么上帝所说的与一些父母或教育者的感受相反?这一节很清楚地说明不忍用杖的父母是“恨恶孩子”。“不!”那位妈妈会喊道,“我不忍心打他是因为我爱孩子。”这样的父母并不明白他们的责任,他们不明白上帝话语的权柄,什么是真正的爱,什么是父母真正的感情,什么是上帝的品性,什么是孩子真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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