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周末的傍晚,总是闲适而安静的。坐在阳台,看着周边的小高楼冷漠地立在那,就像现在的生活一样,总摆着张臭脸。耳边传来了隔壁孩子吹萨克斯的声音,吹的是《朋友》,虽断断续续,但这歌我记得很牢。那熟悉的脸浮现在了我的脑海,我和我这个老朋友不知道有多久没见面了。
(二)
进宝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这家伙额头有条浅浅的疤,带着点痞气。听说他是外地来的,因为他爸爸欠了一屁股的赌债,跟着他妈妈来到了婆家。
那时的进宝总是我们的快乐源泉,他很喜欢操着他那一口蹩脚的本地方言和我们谈天说地,聊着将来的自己会多么的有出息,聊着自己发达时一定会苟富贵,勿相忘。虽然我们并不怎么听得懂他到底说了些什么,但是他那奇怪的口音能让我们快乐就足够了。
小时候的进宝很调皮,经常会想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点子来找乐子。记得有次过年,进宝神神秘秘地把我叫到了我们的秘密据点(一个废弃的破土楼),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大把的小鞭炮,那是他从家里挂炮上一个一个拆下来的。
“看到没,这可是我费老大劲从家里偷偷拆下来的,我们用这个去炸那‘格格巫’家的鸡窝怎么样?”进宝小心翼翼地说道。
格格巫是我们镇上的一个糟老头子,听说年轻时在外经商,后来被人骗了钱欠了债,只能跑回来了。回来之后养了窝鸡,做起了卖鸡的生意,生活倒也渐渐宽裕起来。格格巫不喜欢镇上的孩子,尤其是我们这一帮,总嫌我们闹腾,板着张脸让我们离他那远点。我们也倔,变着法儿地想办法整他。
“行啊,看看今天能不能炸熟几只鸡!”我说到。
就这样我们一拍即合地来到了格格巫的家边,他家的围墙很高,咕咕咕的鸡叫透过了围墙传入我们的耳里。进宝点燃了一个鞭炮扔了进去,“啪”的一声格外响亮,那群鸡是真的炸开了锅一样。也许是做贼心虚,我们俩被这巨大的动静吓得赶紧逃离现场。
不知不觉我们跑到了海边,两人喘着粗气傻笑着坐在岸堤上,争论着谁先跑谁胆小的话题。手中的鞭炮在逃跑时掉落得所剩无几,我和进宝还是点燃了它们,朝着大海扔去,祝愿大海新年快乐。
(三)
我和进宝读的是同一所初中和高中,因为文化课读得不好,家里决定让我们走艺考的道路。与其说是另辟蹊径,不如说是两条路一起走。学艺术不但没有让我们俩更轻松,反而因为同时学文化课而变得更累更忙。不过进宝,却总会带着我忙里偷闲。
由于高中时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我和进宝就在学校附近找了间房子住,这可是开辟了我们的新大陆。哪怕谈不上“夜夜笙歌”,隔天“笙歌”总也还是有的。
高三那年为了准备艺考,我们去了杭城的一个培训点,形形色色的艺考生汇聚在了这里,也让懵懵懂懂的进宝有了恋爱的萌芽。
没错,进宝恋爱了。
无数的少男少女相聚在同一个地方,就会有无数的青春故事在这个地方展开。进宝喜欢上的姑娘和我们并不是一个地方的,而进宝也并没有想过培训结束后他们会怎么样结束这段恋情。
我曾经问过进宝,等到我们离开了这儿以后你俩会不会就散了,而进宝却一脸认真地和我说:“我要和她考一所大学。”很俗套,却很真实。
说罢进宝突然掏出了一盒烟,递了一支给我,我点燃了火。一股呛人的烟雾进入肺里,惹得我一阵咳嗽,那是我第一次抽烟,虽然不好受,但我却再也没有将它放下过。反观进宝,却是一脸的气定神闲,吐出的一阵阵烟雾就像我们的未来一样,渐渐飘散,没有定数。我是在后来和进宝的聊天中才知道,那也是他的第一次抽烟。他只是强忍着不表现出难受,他说他当时心里想着要是连这都忍不住,还怎么忍别的困难呢?说完我俩相视一笑,笑年少轻狂,笑懵懂无知。
话说回来,进宝和这姑娘确实撑到了培训结束,展开了漫长的异地恋。由于临近高考,那姑娘只有在晚上的补习中途,借着上厕所的名义才能和进宝通个电话,而这短暂的一分多钟,也成为了进宝每天最快乐的时候。进宝就每天守着他的那个老年机,有时太困了,就会把手机放到耳边,生怕突然睡着了会听不到铃声。那时的进宝每天都魂不守舍的,我甚至都怀疑支撑他过完一整个白天的就是晚上那个一分多钟的电话。
后来,他们通话的时间越来越短,慢慢的不在是每天都有电话打过来。他们的对话也渐渐变得冷淡,从小情侣间说不断的悄悄话,变成一句简单的“晚安,挺好的今天”,以至于最后变成了一条干巴的短信。
高考的前夕,那姑娘彻底的淡出了进宝的生活。没有争吵,没有道别,就像沙漏一样慢慢流逝,直到消失殆尽。
我和进宝在高中的最后一个周末扛了箱酒回到出租屋里,两人没有聊理想,没有聊未来,就只是单纯地回忆,回忆我们的相识,回忆我们的相伴。进宝说什么都不重要,只要我们俩不散就行了。
(四)
高考后,我和进宝去了不同的大学,他留在了省内,我去了省外。遥远的距离,只能通过一通电话联系。时隔半年后的寒假,我和进宝再次见面,他依旧是那一副带着点儿痞气的脸,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份稳重。半年的分开并没有让我们的见面变得生疏,反而是更加热切地想要去一起说些什么,一起做些什么。
我们闲逛在镇上,不知不觉路过了格格巫的家,奇怪的是里面并没有传出鸡叫。院子里堆满了杂物,见不着半点人影。一个镇上的婆婆看我们在那门口张望,便上前解了我们的惑。
“小伙子,别看了,那老头子已经不在了,听说是得了什么坏毛病走的。这老头子平时脾气是差点,心眼倒也不坏,走之前给每家送了只鸡。哎,可惜了啊。”
格格巫走的那么突然,让毫无准备的我们心头一颤。虽说我们和格格巫并没有太好的关系,但童年时期的“斗争”也似乎让我们有了某种感情,少了他,童年就有了很大的一个缺角。进宝呆呆的站在我身边没说话,默默地点燃了两支烟,放了一支在格格巫的家门前。
“严老伯,走好。”
(五)
进宝的大学并没有读完,中途一半就辍了学。听说是因为家庭变故,但具体的原因他却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他是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早晨打给我的电话,那时候我才朦朦胧胧刚睡醒。
“老麟,我不读书了,跑广州找工作去了。你好好读,等我赚钱了去找你喝酒。”
这话让我一瞬间清醒了起来,但还没等我说话,电话的那头已经变成了忙音。等我再打回去时,只剩下没有感情的女声: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我也尝试着打他妈妈的电话,收到的是同样的无人接听。就这样,进宝从我的生活中突然离开,手机中仅存的联系方式再也不能让我听到他那蹩脚的方言。我妈那天打电话告诉我,进宝的家搬走了,他妈妈留了个箱子,说是进宝要给我的。
后来我拿到了那个箱子,里面是几个小鞭炮,一把玻璃弹珠,和一包烟。那烟的牌子,就是我们俩第一次抽的。
(六)
傍晚总是那么的短暂,让你一不留神就错过了。杯酒下肚,思绪就很容易往从前飘。隔壁家的萨克斯声还在继续,不过变得熟练了些,少了点断断续续。初春的夜还是带着些凉意,我不禁裹了下衣服,点起了一支烟。手机里的那个号码还是静静地呆在那,进宝也并没有来找我喝酒,或许他还没赚到钱吧。
我发现人真的是感性的动物,会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思绪万千。有的人错过了,可能自己都察觉不到,根本不值得留恋。而有的人错过了,可能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让你猝不及防又满怀希望。进宝曾说过只要我俩不散就行了,我相信我们不会走散,毕竟我俩脑子都不好,只记得住友人,亲人,爱人这三个人。
(七)
习惯性地掏出手机,在无人的时候拨打那个电话,开着免提,等待着那没有情感的忙音回复:
“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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