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梵凝
青春就该大胆去爱高中的时候喜欢上了学生会宣传部的一个学长,为此还毅然决然的加入了学生会。面试当天,他问我愿不愿意加入他们宣传部,也不知道那天抽什么风,可能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也可能是暗恋的纠结,我以身上没有任何专长为由拒绝了他,转头选择了需要打扫图书室的学习部。
学习部的三位负责人都是我初中时的旧相识,她们对我很是关照,也在后来的工作中不断提拔和帮助我,但我很奇怪,换届的时候她们并没有选我当部长,理由是我的性格过于强硬,太认死理。我不以为然,加入学生会也不过是为了借着这个由头远远的看他一眼。
他有一个微微刻板但是又符合他的家庭素养的名字,就暂且称呼他为凯吧。从高一抑制不住的心动到现在大二的从容面对,时隔三年,我已经记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他,也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虽然最后我们并没有在一起,但那个时候的心动和暗恋真的很纯粹,很美好。
我的高中时代是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县城里度过的,那个时候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总是觉得生活在城里的孩子比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多了几分贵气,而那个时候的凯,就是我眼中自带贵气的少年。我高一那年他已经上高三了,处于“高中生态系统”中的“食物链顶端”,而我,一直都是仰视着他的。他每天都用定型水梳着整齐的头发,衣服总是干净整洁,散发着一股薰衣草的淡淡香气,又写得一手好字,是老师眼中的优等生,是我眼中意气风发的少年。
虽然现在我和他已经是能在一块喝酒划拳的好兄弟了,不会再产生爱情,但想起那个时候的他,心里还是会痒痒的,暗恋的真的很美好,不说破,只是远远的看着,感受着。
凯的书法是拜师学来的,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他的字迹,强劲有力,但又刚中带柔,十分好看,人说字如其人,他的字确实和他一样好看。
在我进入学生会一个月的时候,宣传部组织了一场书画大赛,据说前十名可以跟着凯一起学习书法,凯说他已经高三了,马上就会换届把宣传部交给新人,他不想被人诟病自己什么都没有教给宣传部的孩子们。
前十名自然大部分都是宣传部的人,但我还是去凑了场热闹,也进了前十,据说当时凯还在宣传部里说她们写的字还不如我一个学习部的,虽然不知道是褒是贬,但我当时还是感到很骄傲,觉得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总算注意到我了。
在后面的一段时间里,每天下午我们十一个人都会挤在狭小的学生会办公室里,用凯从家里带来的宣纸练字,凯很有耐心,看我们写不好就会演示很多遍。但我擅长的是硬笔,毛笔字可算是触碰到了我的盲区,所以总是练不好。
他让我停下了手中毛笔的动作,笑着说我写钢笔和板书都挺不错的,怎么写毛笔字就这么不像话。我摸了摸鼻尖,尴尬的陪笑两声。
办公室很挤,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平时显得似有似无的薰衣草香味就会被无限放大,钻进我敏感的鼻子,直冲大脑,我忽然恍惚起来,心脏跳动的频率加快了一些。
练习了三周以后,我们便没在继续,因为学生会已经换届了,凯转身投入到忙碌的课业中,学校—家,家—学校,两点一线,我需要专门路过学校正大门才能见到他。
高考前夕,我们在一起吃了顿饭,人很多,我和他坐在两个对角线,我莫名紧张,偷偷的瞟他,夹菜的时候手竟然也在微微颤抖,也不知道他看见没有,现在想来也是尴尬的很。
我送了他一本写的满满的笔记本,里面有对他的祝福,也有少女青涩懵懂的情愫。他当时并没有正面回应我的感受,但是我却在高三那年收到了他迟到的来信,他认为爱情有时并不长久,但是友情却可以守护在彼此身边很久很久。
我无法反驳,直到后来我考上了他所在的大学,走过了一遍他走过的路,看到他拉着女朋友的手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忽然释怀了。
我从来都不是他的良人,而他也早已不是那个我所仰视的少年了,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他,只是还放不下那段美好纯粹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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