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创新
金融,大致上可以按照种类分为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三大类。相应的金融创新则可分为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和金融体制创新三种创新。
金融产品指资金融通过程中的各种载体,它包括货币、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他们就是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金融产品价格通过供求双方在市场竞争原则下形成。金融产品创新,在科技与经济双道迅猛发展的当下,便包括多样化和高科技化。以银行也为例,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使传统的银行业务发生了质的飞跃 , 银行实现了业务处理的电子化、信息处理的电子化、交易活动的电子化。存、贷、 汇业务转向多种新型负债和资产业务,中间业务特别是表外业务的比重日益加大。适合投资、投机、保值等需求的金融工具大量产生,特别是2 0世纪9 0年代以来通过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等方式组合成的金融衍生产品异军突起。这些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而产生的。
金融机构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在金融业混业经营创新后产生的全能银行等便是金融机构自我逐渐转变的创新。而1995年1月以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诞生为标志的银行虚拟化形成的网络银行则是金融机构从无到有的新的存在形式的创新。
金融体系作为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是金融自身所形成的大环境。有关金融体系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国际货币制度的创新,20世纪7年代以美元和固定汇率制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塌与随之而来的与时代相适应的以浮动汇率制为核心的新型国际货币制度。除此之外,区域化的货币一体化也是货币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如20世纪末欧元区的产生,1972年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的成立都是货币一体化金融创新的重要表现。
二.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也有一定的分类和特点。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领域是竞争最激烈因而风险程度也最高的领域,没有风险就没有金融活动,更没有金融创新。因此完全消除金融风险是不可能的。依照上述金融自身的分类标准,金融风险亦可分为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即金融体系风险)。
无论是何种金融风险,几种基本特征却是金融风险的共性:不确定性、相关性、高杠杆性以及传染性。不确定性,意味着金融风险无处不在的同时却又毫无规律可言。它是众多的随机变量共同作用下产生的随机结果,理论上不具有可预测性;相关性,表示金融风险作为虚拟经济风险同实体经济和社会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互相关联,在一定程度和可能的时间段内呈现出一致的发展态势;高杠杆性,意即只需较少的本金便可撬动极大的现金或资产流。这是金融风险之所以存在的最主要原因。正因如此,金融机构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最后的传染性特征,在以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为主旋律的世界性金融框架内,尤为显著。最典型的例子是东南亚金融危机。1997 年泰铢大幅贬值诱发泰铢危机,进而波及整个东南亚地区,对泰铢汇率的“矫正”迅速演变为地区性金融危机。金融一体化的作用不容忽视,投资者的情绪被迅速扩散并放大,即出现“羊群效应”和“蝴蝶效应”,并在美国、拉丁美洲等地区引起市场混乱甚至破坏性影响。局部性金融风险,例如各种突发的政治事件(包括恐怖主义袭击和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大型企业的倒闭等,都可能重创全球市场信心,影响整个全球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
对于金融风险的测度,国内外学者已有了不少的成熟的量化测量方法。20世纪早期,费雪(Fisher,1906)、希克(Hicks,1934)、凯恩(Kenyes,J.M.1936)首次提出了用概率分布来描述资产收益的不确定性。马柯维玆(1952)提出了用收益率的均值及其方差来衡量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开创了定量风险度量的时代。随后VaR方法以及Riskmetries模型问世。1995年4月,巴塞尔协议的最新议案正式将VaR风险管理模型作为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工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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