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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元和华为的较量,吃瓜速览(附律师建议)

李洪元和华为的较量,吃瓜速览(附律师建议)

作者: 易懂君 | 来源:发表于2019-12-04 11:33 被阅读0次

        1.前因后果


    李洪元于2005年10日入职华为担任工程师职务,2016年11月21日向华为高层匿名举报自己所在的逆变电器业务部门存在造假问题。2017年6月,李洪元的小主管身份被拿掉。

    2017年12月,李洪元从人力资源部袁某处得知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2018年1月,李洪元和人力资源部长何某及HR袁某开始气氛比较融洽的离职谈判。用李洪元的意思表述谈判过程长达两个小时,中途有说有笑,我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言辞,也没有提到之前举报的事情

    华为提出N+1(含年终奖),李洪元提出了2N以及年终奖,后双方同意并签署了离职协议(口头答应会给年终奖)。

    谈判过程,李洪元机智地录了音。

    2018年3月8日,李洪元获得华为公司周某通过私人账户转款的304742.98元(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李洪元发现给自己转账的的私人账户,他向华为HR热线(60169)核实自己离职补偿有没有缴税,没有得到答复。之后,李洪元向深圳税务局核实这笔款项是否交税

    2018年9月,税务局通知李洪元,华为已经补缴了税款。

    敲诈勒索,还要主动询问是否缴过税,这是什么骚操作?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理由是“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最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8月23日被释放,总共被羁押了251天。

    据李洪元回忆,2019年4月16日检察官第一次来找他,他才得知华为的HR何某说他敲诈勒索30万,这是被抓的原因。第二天他见到律师,让她转告他的妻子去找录音,并在4月把录音交给了检察机关。这才出现了剧情反转。

    图片来自网络

    2019年8月,深圳龙岗区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同年11月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两项合计107522. 94元,并向李洪元原工作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父亲李洪元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图片来自网络

    李洪元的遭遇是近期暴露的一系列“职场灾难”的最新案例,敲诈勒索仿佛会被安排地明明白白。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情况下,30万元足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也就是说,李洪元若不是与HR谈判时偷偷录音保留了证据,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正因为此事的险恶所在,他的经历被网友们总结为一句话:

    毕业985、上班996、离职251,还有可能网络404

        2.李洪元和华为的最新回应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李洪元接受媒体采访并表达了诉求:希望能跟华为高层沟通,并希望华为方面能就此事进行道歉。

    针对此事,华为12日晚间作出回应称:

    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

    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

    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这话听起来像是公安、检察院可以认错,我反正不认错,随便你,你告吧的意思?

    华为回应后,被羁押251天的前员工李洪元再发声:我听全国人民的。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华为沉默了。

    华为的沉默让人怀疑,是一种傲慢,是对员工和公众缺乏道德担当的表现,至少不是一个大企业应有的外在形象。

    去年网友大呼购买华为手机就是爱国的时候,华为可没有保持沉默。

    此外,既然李洪元不构成敲诈勒索罪,那么当初的办案人员是否应当被问责?其中是否有猫腻?毕竟网上传出华为类似事件不是一两件,毕竟10万元的国家赔偿,也是纳税人的钱。

    这个事件本来就不简单,细思极恐,转念一想我作为普通老百姓还是多关心自己吧,关心人家跨国企业的外在形象和纳税人的钱,简直是操碎了心。

    当务之急还是,面对灵魂的拷问:买录音笔了吗?录音了吗?

          3.李洪元事件时间轴


    2016年11月21日,李洪元向华为公司高层匿名举报逆变电器业务造假。

    2017年6月,李洪元被解除管理职务。

    2017年12月,李洪元从HR袁某得知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2018年1月31日,李洪元与人力资源部长何某及HR袁某进行离职谈判,达成离职协议。

    2018年3月8日,李洪元拿到周某私人账户转入的离职补偿款项304742.98元。

    2018年9月,深圳市税务局通知李洪元华为补缴了税款。李洪元要求人力资源部长何某兑现口头承诺的年终奖未果,申请劳动仲裁。

    2018年11月,李洪元向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起诉要求华为支付年终奖。

    2018年12月15日,华为以泄露商业机密罪报案。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被拘留。

    2018年12月28日,华为补充报案材料,以敲诈勒索罪报案。李洪元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同年3月21日,公安向检察院移送案件。

    2019年4月16日,李洪元见到检察官,次日见到代理律师,律师将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检察院。

    2019年4月19日,检察院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9年5月17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检察院。

    2019年6月14日,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9年7月12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检察院。

    2019年8月22日,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李洪元被释放。

    2019年11月25日,检察院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给予国家赔偿。

        4.离职建议


    离职谈判不可避免。谈判过程中,建议对谈话内容进行录音,这样对谈判结果能够起到辅助证明作用,甚至保护自己人身权益。如果单位无法协商,我们应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劳动仲裁、人员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此外,维权过程中最好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自己维权,这样会大大降低自己维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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