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以前的同事发了一小段自己唱的歌,感觉好羡慕这种可以随意表达自己的人啊。
至今仍记得高一入学时做自我介绍的那个晚自习,班主任说如果有特长或者特别喜欢的事情,记得一并分享给大家。并且告诉我们说,一定要记得表现自己,这样才会让人记住你。
三年高中,四年大学,七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在讲台上说自己擅长架子鼓、喜欢唱歌的那个女生,也记得在黑板上一堆正经汉字中间用大写加粗的方式写下自己名字的同学,他们都用独特的方式表现自己,并且让别人记住。
以前我不理解这种让人记住的方式,也不太喜欢在人前过于表现自己的人。而从大学开始,我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所在:在一群看起来并无差别的人里表现自己的独特,并不是所谓的“出风头”,而是给别人提供了一个快速认识你的方式;这种“爱表现”在职场中也很重要,毕竟没有领导会在那么多下属中细细研究哪一个能力最突出,只有你自己主动表现,才能赢得更多机会。而主动表现,才更容易成事。升职加薪,或是人际关系上的如鱼得水,都会更容易。
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并没有学会这种方式,更多时候,我更希望别人能主动发现我。
我是那种,会认真做一件事,然后也许别人能从我做的这件事里发现我「好像还不错」,然后愿意把更多重要的事情交给我的人。而不是我事先跟别人说我能做好这件事,然后别人愿意把重要的事情交给我,然后认真去做的人。
感觉走入了误区,而我虽然能想明白这个误区,但却没办法走出来,想来也是跟自己的性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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