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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斯汀格”法则与存在主义

“费斯汀格”法则与存在主义

作者: Samuel1995 | 来源:发表于2016-07-29 17:17 被阅读0次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即“费斯汀格法则”:生活中的10%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而另外的90%则由你对所发生事情如何反应决定。

        同样的,存在主义哲学认为:人生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人无知、庸碌、痛苦的生活是自己选择的产物,幸福、乐观、豁达的生活同样是自己选择的产物。人生而自由,人选择自己的生活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对比两种理论,前者的心理学理论是严格以逻辑实证作为理论基础,后者的存在主义哲学否定了10%的宿命论,完全强调人的自由意志,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哲学是偏激的,哲学正是通过偏激的观点来启迪社会思潮。存在主义哲学是这样,后现代主义的哲学更是如此,所以在人的世界观中应该同时存有两套理论,当面对现实理性占主导的情况下严格依奉科学理论,当情绪上出现问题就应该诉诸哲学,听其偏激的观点来矫正思想、激发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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