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亡
那是一个寻常的周六下午,天气很好,阳光晒得人身上懒洋洋的,天空蓝得像一块澄澈的蓝玻璃。我住在江城一个离市中心开车需要40分钟的普通小区,只不过我讨厌开车,所以我常常坐地铁上下班。这天,我像往常一样穿过那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阳光照在身上实在是太舒服了,我下意识地眯起眼睛,手机里还放着那首喜欢的歌。
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冲出一辆红色的汽车,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直直地开过来,我感觉自己的身子飞起来,然后向后倒下去,砰地一声,摔地上。鲜血流了一地。几分钟之后,一群人围了上来,有的人在打电话报警,有的人喊着要叫救护车,他们自发而不自觉地围成一个圈,圆心就是倒在血泊中的我。
说实在的,我曾无数次跟人开玩笑说要活到55岁,没想到一语成谶,这样就把这个游戏玩到game over,而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一个28岁的男青年,本应是大好年华,要么闯出一番事业,要么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有无数可能,而我现在就要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了。我的人生,才28岁的人生。父母年事已高,他们一直希望我和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过上普通意义上的幸福生活,然而,现在我非但给不了他们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还让他们在丧子之痛中渡过后半生。
还有我爱的他,周,你现在在做些什么呢?是在坐在电脑前写报告还是陪你儿子玩游戏,抑或是在饭局前谈笑风生?我要死了,而你还活着,从此我们将永远也见不到了,不,或许你会愿意去我的墓碑前献上一束花,也许不,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在我活着的时候你不曾真诚地爱过我,在我死后,你也许会有一刻“因失去一个好朋友的痛心”。但记忆是最靠不住的,你会很快有新的好朋友代替我的位置,而你将从“偶尔记起我”到“费力也记不起我”。我从未曾高估你对我的感情,也深知人遗忘的速度,这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比遗忘一份美食,一处风景的速度还要快。因为一旦你吃过一份好吃的蛋糕,下一次你吃蛋糕时总会想:“还是上次那个蛋糕还吃啊”,你去过一处人人称道的风景,你会拍照,后来你看到照片就会想起彼时你去那里玩的时刻。
而人,要遗忘起来实在是太容易了。一个人死了,他的身体,他的气味都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而比他优秀的人实在是太多,除非他的父母,否则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是非这个人不可的。
所以,周,你就会这样轻易地忘记了我吧,好像我从来不曾出现在你的世界一样。你还会如以前一般上班下班,陪妻逗子。其实,死亡于我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只是我一向自诩自己是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用死亡来了结一件事,实在太过懦弱不负责任。所以以前,即使最深刻的失望之后,我也不曾想到过死。如果一个人爱你,你的不开心就足以胁迫他,如果一个不爱你,即使你死了,他也不会有半分伤心。不,他甚至还会怨恨你,怨恨你打破他平静的生活。所以这就是爱情残忍的地方。它可以让一些人上到天堂,也可以让一些人下到地狱。
所以,这就是我要说的故事,我的故事。在我死之前我回忆起来,有时甜蜜,有时伤心,内心激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