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

作者: 阿柒哥哥 | 来源:发表于2017-08-03 13:54 被阅读0次

    我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关于喜欢,我倒是觉得,谁能让我热情不减,那就应该是了。

    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有喜欢的人,自然,18岁,本就是懵懂少年,极易心动的时候。我们自由,拥有青春,确实可以去喜欢。可是这种喜欢往往没有什么好结果。这话虽然难听,可是却是身边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的亲身体会。

    但我还是想说,青春嘛,还是要轰轰烈烈的喜欢一次才好。因为只有自己经历过那种真真切切的欢喜与忧愁,才能够懂得喜欢的真正含义吧。

    我呢,应该算是早恋队伍的一员,我很确定,我喜欢那个小我一岁,笑起来坏坏的男孩。最初我们在一起了,我甚至觉得,我们可以一直走下去,克服所有的阻挠。所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不允许我高中时期谈恋爱的妈妈,也许你们想问,我为什么要告诉她?大概就是因为内份喜欢太过于热烈,热烈到我想告诉所有人我喜欢他。经过我与我妈妈长达2个小时的交谈,才以我可以谈恋爱,但学习优先的条件达成了协议。

    把这件事告诉我妈妈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勇气,我当然不敢再让我爸爸知道,可是事与愿违,我爸爸还是知道了。我爸爸告诉了我的班主任,希望他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两个濒临分手,可是,我俩的感情好像比想象中坚强,不但没有分手,反而更加坚定我们可以走到最后。

    但是,怎么可能。

    我有朋友说你看起来像他姐姐,也有朋友问你要养一个比你小一岁的儿子吗?哈哈哈哈哈哈,不得不说,确实有点像。他有点幼稚,像小孩子,在学校经常惹事,害我担心,害我因为他哭。可是,当时我就是喜欢他,觉得这些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总会长大。

    好景不长,我和我爸爸吵了三次架,最后一次,我爸爸说“你要是不分手,就退学吧。”

    怎么可以……

    最终还是我妥协,我们分手了。

    我的故事没什么意思,可是我想说,就算我们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可是我依旧不后悔喜欢那个小我一岁,笑起来坏坏的男孩。再来一次,我也依旧会是这个选择。

    关于喜欢,就是没有理智,就是想告诉所有人,想告诉全世界,就是即便再来一次,也依旧不后悔。

    有人说,轰轰烈烈的喜欢只是喜欢,而细水长流的喜欢才能叫做爱。我不这么认为。比起日久生情,我更喜欢一见钟情。日久生情,你喜欢的也许是ta做的事情说的话,是你感觉ta适合做你的身边人,你才会喜欢,这种喜欢经过了考量审视判断。可一见钟情不是,第一眼就喜欢你,喜欢你带给ta的感觉,喜欢你周遭的空气,没有考量审视和判断。见你,便认定是你。多浪漫。

    我们拥有青春,还是要喜欢一场,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因为只有在你最青涩懵懂没有步入社会时的喜欢,才是最干净,不掺杂他心的。我们不用考虑金钱利益,不用考虑背景,不用考虑有没有车和房。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是不是互相喜欢。

    无论你喜欢的是大你几岁的哥哥,还是长不大的弟弟,又或是一样年龄的人,我觉得都无所谓,只要他足够宠你,让你像一个小朋友或者小公主一样无忧无虑,自在快活就好。你对他可以撒娇,可以小孩子脾气,他能够让你体会到自己是被爱着的,这就足够了。你可以装着满腔孤勇走近他,而他正在风雪中等你。你的喜欢不会白费,最终能得到他的回应与喜欢,是最让人开心的事。

    我是女孩子,所以自然会从女孩子的角度看问题。只要你能够让我感觉到足够的温暖与爱意,能让我感觉到你足够喜欢我。那我一定会收起那副胆小如鼠的假皮囊,大胆的勇敢的带着我的喜欢扑到你怀里。女孩子不是胆小,只是害怕自己带着喜欢奔向你最后却没有归宿。她们要的不多,一杯你倒的清水,一片你切好面包,一句你说的我喜欢你,非常喜欢你。她容易开心,只需要抓一个娃娃,或者看一场电影。

    “大概只有遇到真正喜欢的人,才能治好我的三分钟热度和没有耐心喜新厌旧的坏毛病吧”

    关于喜欢,谁能让你热情不减,那便是了


    第一次写随笔,关于喜欢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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