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桌上收拾干净,我静静地坐了一下午,终于还是从同事小乌龟处借来两本书,打发这无聊的时光。慢慢读起来,停顿处合起书,然而想到下次继续读的时候,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找到上次最后读到的地方,顿时犯难。就这样让书敞开着,难免会有一种劳累之后回家不闭门,寒冬穿衣大开怀的不安感,将书一角折上再合起来又是于心不忍。
于是,我想起了书签。
一个爱书之人,想必是爱书签的,就像喜欢一个女孩,连同她所喜欢的一切都喜欢着。小时候拥有一个小书签能开心好几天,会不时地从书里取出来,翻来覆去地把玩。那时的书签很简单,一张简单的小卡片,一头系着一根红线,上面写几句励志的话语;抑或是一枚很独特的树叶,久经压迫之后,依旧纹理清晰。倘若用卡片,往往会将红线故意露出来,白白的书本横切面上飘出一缕红线,特别温暖,常有一种志得意满的自豪感。但若是用树叶,则必然是全部包裹在书里,那树叶早已经风干,薄薄脆脆的,稍有不慎就会折断,所以每次使用树叶作书签的时候,我都会小心翼翼地取出,放回。
我记忆中最美的书签是一颗四叶草,它大约生长在校园的某棵树下,被她取来,放在一张漂亮信纸上裁剪下来制成的小卡片上,卡片背面用隽秀的字体写着“友谊长青”,最后用玻璃胶带全部沾好。算不得精致,但却也漂亮极了,她向我讲述四叶草的故事,现在也还隐约记得一些。在我那时看来,这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我小心保存着,时时翻出来看看,生怕四叶草枯黄了,有负“长青”的诺言。
大学毕业后回家在整理书籍的时候,不经意又翻到这枚书签,捻着书签一角,回忆起过往的事,微微一笑。那时候的我们是多么的真挚,彼此都没有过多的奢求,一件很简单的小东西,就能沟通最单纯的情感。现在想来,似乎有些可笑,但也非常痛心,曾经我们以为的那些真挚,单纯都不复存在了,都要被人冠以傻,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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