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短篇小说
《致那些执迷不悟的女孩》

《致那些执迷不悟的女孩》

作者: 柳絮飘沙 | 来源:发表于2017-07-10 11:37 被阅读0次
    图片来自网络

    我不恨青春为何狭窄?只恨在对的时间,错过了对的你。

    01、

    有个女孩叫曾经。

    曾经是我混乱打工史上第一代同事。

    寝室另一个女孩静是浙江上虞人。静身段高挑长发披肩,婷婷袅袅宛若一支出水芙蓉。大学毕业那年的七月,一个炎热沉闷的午后,我拎着行李箱推开宿舍门,静正手扶床栏婷婷而立,含笑凝视那个正在弯腰为他撑蚊帐的男生。

    男生抬头的瞬间,我愣在门口。他的笑容清朗,恍若明亮的阳光映在幽暗凛凛的湖面。

    hi,我叫森。他招呼我。

    我下意识地握紧了行李箱的拉杆,语带惊颤:你好,我是沙漠。

    静轻轻踮起脚尖,身体前倾,距离森很近,像杂志封面上一只眯眼餍足的猫。

    她转脸对我笑,笑容抗拒而无声。

    静小口小口啃苹果:你们误会了,森只是我大学同学。我男朋友早被一家国企在4月份就签走了。

    曾经盯着静:为什么你没和男友签一起?

    静笑而不答。静喜欢笑,一个女孩秘密太多,便会以各色笑容微妙的掩饰。

    公司因为排污超标,被迫搬迁到偏僻的工业区。那里人迹罕至,单身宿舍紧挨国道而建,形形色色的车辆轰鸣过往,日子喧嚣寂寞。

    森买了一台电视机,下班后宿舍经常人头攒动,我看不懂足球,却经不住森盛情邀请,经常到他宿舍,扎堆打发无聊的八小时之外。

    电视声音开得很大。足球赛如火如荼。森和我都没留意赛况,凑在一起嘻嘻哈哈聊天。

    聊到开心处,森的手机突然响了,他随手翻开, 内容言简意赅:要不要一起去吃大排面?署名是曾经。

    那时的手机还流行翻盖,森巧妙地将机盖合下,屏幕一片漆黑。

    我来不及收回视线,顾左右而言他:为什么足球明星撞名比女明星撞衫还频繁。

    森目光坦然,清晰映出我的故作镇定。

    走廊的尽头传来交错抑扬的高跟鞋音,我抬头,曾经和静相携而来,静高挑,曾经娇小,南方女孩气质清秀,像两朵在夜色中静静盛开的睡莲。

    森站起身,在一片起哄声中,低头问我:沙漠,要不要一起去吃大排面?

    我努力抑制住口水,努力把视线移向电视屏幕,假装没听到森的低语。

    02

    军训时烈日当空,我中暑曾经崴脚,并肩坐在树荫下遥望远处连绵的山峦。她聊了很多湖北老家,门前河水潺潺流淌,年少时曾经喜欢搬一把小椅子,双手托腮,目光随河水潺潺流走。

    我聊起了漫天沙尘暴,有一次我被卷走,家人找了很久才在一口井边发现了我,如果沙尘再大,我也许被卷入枯井,饿死或渴死。

    曾经瞪大眼,随后笑得花枝乱颤:你骗人的吧沙漠,为什么不是被淹死,我差点就上了你的当。

    我和曾经不是同一类人,聊天的意境也是大相径庭。军训在我和曾经求同存异的聊天中变成了过眼云烟。

    曾经学化工,被分去做小试。上班时曾经和森共用一间实验室,下班经常相约吃大排面,静的实验室与曾经她们隔着通透的大玻璃墙,曾经说静会经常贴在玻璃上写字给森看。

    我不想深究:也许静在手把手教森如何造假吧。

    化工厂为了产品顺利进入欧洲市场,总是想破了头在文件上造假坑蒙拐骗老外。森、静还有曾经在试用期主攻方向就是天衣无缝的造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也学会了一招,经常把文件放在探照灯上模仿副总签名,如此一来,大幅降低了我频繁出错后找副总签字被骂的几率。

    不过,造假也是各部门独立完成的。小试的森还要中试的静教他如何造假,森的师傅岂不颜面扫地。

    曾经目露嫉妒:他们有过一段交集的时光,聊的当然是大学时代了。

    我说大学那么漫长的时光,具体聊些什么?

    曾经娓娓道来。

    静说他们班有个女孩J,从进大学第一天就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叫S的男孩。S居然看不出,还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A,但A却喜欢男生P,恰好P喜欢J ,J并不喜欢P,但为了吸引S的目光,她答应了P。

    我说这样一来J不就永远失去了S?

    曾经说至少J吸引了P。S与P交厚,至少还会是J的朋友。也许有一天机会来了,J没准会变成S的女友,唯物主义世界观认为事情都是不断发展的,量变终究会引起质变。

    曾经和静形影不离,去那都会顺便叫森一起。从七月份入职到八月份中秋节,这期间静的男友从没露面。中秋节公司难得连续放假两天,静竟然窝在寝室发短信,滴滴的提示音不休不眠。

    寝室窗门紧闭,国道灰尘漫天。我额头贴在狭长冰凉的玻璃上,视线被纵横交错的污泥切割,远山脉络沉闷,心情异常寥落。

    曾经专心编织一条灰色羊毛围巾。她盘膝,头发盘起来用橡皮筋在脑后握一个干练的髻,手指飞快绕毛线。等静上洗手间时,曾经跳下床,伺机翻开静的手机。

    我屏息。

    曾经一目十行。

    然后扔下毛线,冷着脸对我说:沙漠,四角恋中的S和J就是曾经和森。

    静推门而入。

    我屏息。

    曾经扬起下巴冷声问静:你男友呢?

    静面无表情:干嘛惦记我男友?

    曾经嘴角一撇:替你惦记呗。

    静耸耸肩:别提了,我和他早就分手了。

    曾经隔了三秒才卷土重来:今天可是中秋节,你该回上虞和爸妈团圆。

    静眼圈红了:我妈去年乳腺癌死了,我姐今年嫁为人妇,我爸终日出海,我无家可归。

    静的坦白让曾经无所适从,如果静否认,她倒可以层层剥下静虚伪的面纱,但静却是坦诚的。

    静索性一语点破:这么咄咄逼人是为了森对吧?曾经你别白费力气,还有沙漠你也好自为之。我既然喜欢他这些年,就断不会将他拱手送人。

    曾经低头不语,良久,才将织到一半的灰色围巾丢在垃圾桶,所有发给森的短信全部删掉。

    假期上班后我逐渐疏远森。

    偶尔会在走廊遇到他,也立即转身遁形而去。有一天,我抱了一大摞资料进电梯,才发现只有森站在拐角,于是下意识想要退出。

    森眼疾手快,扯住我手中的文件。

    电梯升到了人资的顶层,森才低声说:沙漠你买一部手机吧,我可以方便地联系你。

    我叹气:手机对我是奢侈品,你也一样。

    为什么,森问。

    我反问:你不知道静喜欢你?

    森一脸错愕。

    电梯门开,我和森分道扬镳。

    3、

    23岁,曾经认为自己一定对要对某个人一见钟情,如果23岁还没有对谁一见钟情,这辈子就真完了。

    公司大部分同事都是曾经的老乡兼校友,从武汉到浙江曾经只是换了个做试验的地方,公司比学校的设备更高级,待遇更优渥。她也没什么心理压力,学姐就是她师姐,在校时相处融洽,进公司更是对曾经照顾有加。

    曾经唇红齿白笑颜如花,穿梭在小试如鱼得水。我羡慕曾经轻松自得的工作环境。经常抱怨工作不到半年我就老了十岁,真担心某天早上从梦中醒来,会变成武侠小说中的白发魔女。

    我的专业和化工企业八竿子打不着的,每天端茶倒水前倨后恭,动不动还得忍受副总的咆哮,日子苦不堪言。曾经却羡慕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进出电梯,我的角色更接近于电视中胡编乱造的白领。她说就算过一天我这种电视镜头上的日子,也愿意拿一头银丝换取。

    我们相互羡慕,互相为伍,然后就到了国庆长假。

    曾经在长假第一天便买了一张车票,只身一人揣着颗晦暗的心奔赴天堂杭州。

    我认识了萧,他送我一部淘汰的诺基亚。关于我和他一见钟情的话题沸沸扬扬。美食节大幅的海报车沿国道缓缓经过,隔着公司高高的院墙和反应釜嗡嗡的轰鸣,我听到了许多新鲜的名字,麻食、麦虾,不由垂涎三尺。

    萧说等下班直奔美食一条街,沙漠你尽管敞开肚皮吃个够。

    我口水横流,无力拒绝。

    萧爱憎分明处理感情绝不拖泥带水,用大瓷缸子泡绿茶,抽烟喝酒身强力壮。我喜欢森的斯文,命运却将我推向了大大咧咧的萧。森和静的恋情已经公开,这个假期到静上虞的老家商议婚事。

    金秋十月,是浙江一年中最好的时节,温度适宜,游人如织,西湖笼罩在一片淡淡的烟纱中。在断桥上,曾经认识了一个高大,消瘦,东北口音,自称是外企高管的男子。这个男子走过来与她攀谈,两小时后,她接受了男子的邀请,跟随他走进了宾馆。

    我陪着曾经在小镇唯一的药店外徘徊了整整一个下午,在药店关门前仓皇买下了一个长形的小盒子。

    曾经镇定地对我说:沙漠,这其实并不是坏事,就像一辆紧急迫降的飞机,没有缓冲就直接砸在地面上,谁也说不上会引起什么样的变故,最坏的结果是飞机爆炸,飞机上的乘客尸骨无存,但死亡有时却是永远的解脱。

    然后,她把自己反锁在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水声哗哗流淌。

    从太阳下山等到暮色四起又等到月上柳梢头,曾经才缓缓走出卫生间,她如释重负地说:沙漠,我准备要这个孩子,因为这辈子我不会结婚,也不会再爱男人。

    她说这话时,眼中露出与年龄不相仿的沧桑。

    曾经给孩子的爸爸拨通了一个长途,并没抱太大的期望。

    那个男子接电话后匆匆来见她。从北京飞来,路经杭州,在长途汽车站见面,他拉着箱子风尘仆仆,说在出租车上钱包被偷了,现在身无分文。

    曾经拨通了公寓的电话,我接了。她说:沙漠,麻烦你帮我把床下的皮箱找出来,皮箱最上层有一张工资卡,带给我,我现在在本市最大的那家五星级宾馆。

    我问曾经 :他怎么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丢钱包,而且身上连一毛钱都没了。如果你没钱他打算怎么办,会去睡大街吗?

    曾经压抑着声音说:沙漠麻烦你直接帮我送到房间,我只要还有钱就不会让孩子的爸露宿街头。

    存折是崭新的,薪水扣掉养老保险后打在存折上,总共有15000元。曾经毫不吝啬地全花在男人身上。曾经是个勇敢骄傲的女孩。

    我敲开房间时,一眼就看见那男子,瘦高,丑陋,神经质。

    曾经是一个外形娇小,笑容甜美的女子。年轻的肌肤白皙而光滑,喜欢将短发扎起来,握在皮筋里,干练而开朗。

    谁会相信她把爱情理解的那样沧桑而绝望。

    曾经的状态让我很不安。她所知道的男子全是一面之词,男人对曾经漫天报身价,他的学识,工作和家庭背景,也许连名字都是虚构的。

    男子很快就走了。

    曾经开始穿宽松的衣裤,下班后躲在宿舍,低头织铁红色的围巾,是给那个东北男人的。我不加班总是会留在宿舍陪她,听她叙述简单的过往。对于一个23岁的女孩子,过往经历没有战争灾难,没有贫穷和饥饿。最大的跟头就是大学时,最喜欢的男孩莫名其妙对她说分手,深深伤害了曾经,从此扭曲了曾经的爱情观。

    曾经说沙漠你帮我分析一下,为什么我心爱的男生总是要逃走,当时明明说好了要在一起海枯石烂的。那时才大二,我就把初夜给了他,我已经做到了毫无保留。我可以忍受痛苦,我不认为性会给我带来乐趣,可是男孩子都喜欢漫长笨拙的探索,喜欢在性事上获得绝对的快感。

    第二天,他却改变了主意,冷冰冰地说我们不合适。他说我只是一个轻浮的女孩,他认为我玩弄了他的感情,他说正经的女孩不会轻易断送初夜。

    曾经说:就因为他比想象中更容易进入到了我的身体,事后我不哭不闹。他就怀疑我的感情,仓皇逃走。亲爱的沙漠,我只是想找一个认真爱我的男人,我对待每一段感情都不保留,我已经太老了,我怕在有生之年再也遇不到心动的男人。

    我就是有这样的预感。每一个我倾尽所有去爱的男子最终都会对我始乱终弃。如果命运注定会是这样,我宁愿从他们之中最优秀的一个体内获得一颗精子。

    我对曾经吼叫: 为什么要把自己所有的退路都堵死。为什么要随便仓促找一个人?

    曾经抹了抹眼角,将一摞信笺举在我眼前:沙漠,你看,他每天给我写信。还抄写《论语》要我读给孩子听,他在努力做好一个父亲。他来自一个书香门第的大家庭,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我喜欢这种有文化底蕴的家庭,我的孩子也会终身收益的。沙漠,我不是个轻浮的人。我只是想要爱。

    曾经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两朵疲惫的笑颜,我咽下了许多担心。对不起曾经,我讨厌所有滑头的背信弃义,我宁愿这个男人跟你谈论孩子,开诚布公地谈谈有没有可能结婚,孩子生下来该怎么办。他如果不是模棱两可,拖泥带水,你更可以迅速处理掉这个孩子。

    我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整天端茶倒水前倨后恭,没料到转正后第一个负责辞退的员工竟然是曾经。副总说了,要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让我找曾经好好谈谈她这段时间的劣迹。

    曾经显然并无心理准备,她说人资部太夸大其词了,只要不影响到工作,你们无权干涉我的私生活。

    我苦笑:曾经,你该想好应对之策而不是撼动公司的制度,人言可畏。

    曾经的学姐兼领导努力帮曾经说情,称赞她工作能力出色,做事麻利踏实,但副总坚持认为曾经未婚先孕的影响太坏了,如果曾经不走就无以向老板交代。

    曾经的行李摊开在楼道,她只带走了一个轻便的箱子。

    曾经如愿以偿回到了故乡,她故乡的家门前有一条河,河水潺潺流过,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就是搬一把小板凳坐在河边晒太阳。

    那个深夜,曾经在听筒对面哭泣:我该怎么办沙漠?我爸妈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做掉孩子,或者离开家永远也别回了。前者我没有勇气,后者我不舍。

    我:他没有再给你写过信吗?

    听筒那边是一段长时间的沉默。

    很久后,曾经哽咽着说:他从来就没写过信给我,那些信都是我编的,编来骗我自己的。我一直都希望遇见一个如他那般的人,有学识,有见解,对我一见倾心。

    我焦灼地等在妇产科门外,进进出出的白大褂冷漠而轻蔑,医院比插在身体内的医疗器械还要冰冷。曾经在手术灯亮前逃出了手术室,她说要远走广东投奔同学,然后一去杳无音讯。

    有个女孩叫曾经,她彻底从我的生活中消失是一个飘着细雨的黄昏,那时寝室的另一个女孩静正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婚礼,新郎是曾经一见倾心的森。

    幸福对有些人触手可得,对有些人遥不可及。

    4、

    我毕业时二十三岁。

    学位证上打印的日期是七月三日。

    七月是个伤感的季节,许多年的高考都曾在七月进行,许多年以来,每年的毕业季也集中在七月。站台上涌满了离别的年轻人,汽笛声悠长缠绵,青春像奔驰的列车一去不复返。

    我七月五日从北方启程到南方的单位报到。那是个晴朗的夏日,未曾离校的同学都来送行,在行李放进汽车的后备箱后,我转身,走向并列一排的同学依次握手,脸上挂着明亮的笑容,心中却哗哗流淌着泪水。

    我很感激被几十个同学簇拥在校门口依依惜别的场景,至少离别时不曾孤单,带走最温暖的记忆,就如在橘黄色的灯光下翻看一组老旧的照片。我也很感激那年突如其来的非典,我们的离别不是在站台,也不会听到令人心碎和伤感的汽笛声。

    当然,送行的同学并不是真的都和我关系好,这是最后一站了,彼此见证过肆无忌惮的青春年华,无法长久到海枯石烂,就在这个年轻的站口说声再见,今后就真的再也不会见了。

    我喜欢的男生也在人群中。

    我们的手指握在一起,这是四年来唯一一次的肌肤相亲,短暂而公式化。我松开他,握住下一个同学,尽量表现的漫不经心。

    我已经很努力想要喜欢他,想要跟他在一起,哪怕只是一段短暂的稍纵即逝的黄昏恋,但他并不是个随便可以将感情轻易交付的男子,我为他骄傲,至少我喜欢的人不会为寂寞妥协。

    毕业后,他进入屈指可数的大学继续深造,追了四年的女孩正好被同一位导师录取。那女孩清丽脱俗,万般惹人怜爱,始料不及的是女孩在研究生阶段倾心于一个根本不如他的男生,轰轰烈烈陷入了热恋。

    他的研究生生涯是黯淡的,大学时代的光环已经彻底泯灭了。我很努力地准备考研,希望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继续徒劳的等待,他送我一本考研大纲,对我说:沙漠,等你考到北京我已经回南方老家工作了。从此他不再接我的电话。

    我万念俱灰地选择了离他最远的城市工作,希望自己能从此与他相忘于江湖。始料不及地是,在离他最远的城市,我却遇到了另一个和他很相像的男孩,他的名字叫森。

    我无法控制地对森一见钟情。

    可是,我们的青春注定很短,也很狭窄。前缘未了的另一些人还等在路途中,所以停不下来,只能一直向前,无法回头。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致那些执迷不悟的女孩》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juyh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