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分两部分,此为第一部分:
文/王冬衣01
某天深夜和某好友聊天,朋友是个男生。在聊些有的没的后,他给我讲了一个关于他的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
他说:『你知道吗?有个男生喜欢过我。』
当时我好奇又惊讶,因为那应该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接触到gay。手指在手机的键盘框上来回摇摆,打出的字写了删,删了再打。那时,对同性恋懵懵懂懂的我还是不知所措的。
一下子,我没了话。
好友是个直男,而那个喜欢他的男生是他三年的同学。有一天,在一个特别不凑巧的时机那个男生向他表白。他说那个时候真的觉得天崩地裂,断然拒绝并辱骂他。
那次之后,两人也刻意避开了距离。
临近毕业,同学聚餐,同学间的欢声笑语稀释了专属于他们俩的尴尬。最后那个男生临走前向每个同学索要拥抱,到了他时,他拒绝了。
『那时候还是觉得他很恶心。』
聚会结束,那个男生转身离开时,眼睛里溢满了泪水。
好友讲完整个故事,最后对我说,
『你不知道现在我有多后悔,就一个拥抱而已啊。』
我开玩笑,『那你现在也可以再去找他啊。』
『晚了。那天之后他把我删了。』
『可惜了。』
『你知道他删我之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他说 对不起。』
当时的我突然间就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心很疼。
喜欢一个人,同性之间就该是错吗?
有一根针扎在我胸口。
那天之后,我开始重新的深入了解同性恋这个群体。
虽然我不是同性恋,但我蛮想去扭转大众对于同性恋的一些固有看法的。
爱情这件事就是没有错的,
不管是以何种形式。
02
某天和一个初中的弟弟闲聊,无意间谈到了gay,他很随意的说,不就是一群变态吗?当时的我震惊之余也多了些许的担心。
中国属于性教育匮乏的国家,在不了解同性恋群体的人中,gay和lesbian在他们的口中就是变态,但我相信若一定程度上向他们普及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他们在对这个群体的认知上也会更加包容。
生活应该在慢慢进步,文化要更加容纳和自由,任何过度概括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记得初中看美剧生活大爆炸,当知道那个最喜欢的谢耳朵在现实生活中是个gay时,真的觉得五雷轰顶。当时小,不了解,自认为这种事情违反伦理纲常,是变态的事。后来,又看了好多美剧和英剧,了解了更多他们的文化。他们很open,而且在很多地区同性恋的存在是正常且合法的,习惯了同性恋的存在以后,也慢慢转变这种认为他们是变态的幼稚的想法,试着认同和理解他们。
我不赞同一味地否定某类人群或某件事,对于已经有一定的知识基础的却还是固执的认为同性恋是变态的人,借李银河老师写的一段话就是「从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显然就是一种胆怯的态度,鸵鸟式的态度——你对某事一无所知,它就会因此而不复存在吗?」
其实在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里,他们都切切实实的存在着,可能是货车司机,可能是某个政府官员,可能是某个乞丐,每个年龄段的人都有,只不过有一些迫于社会压力隐藏了自己的身份而已。
据科学调查,只要有一定数量的生物组成一个社会群体,就自然会有同性恋群体的出现。人类之间的同性恋倾向不会因为某个社会对他持严厉的否定态度而减少,也不会因社会规范的宽容而增多。总言之,同性恋的数量并不以群体态度决定。
03
古希腊:
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这成人被称为爱者(lover);少年被称为被爱者(be loved)。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战争中,他们并肩作战;如果少年犯错,这成人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爱者。希腊人认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爱情对象。对于那些有文化修养、兴趣高雅的男人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他们将精神上的投契作为爱情追求的一部分。
日本:
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公元10世纪,日本的佛教徒间有一种古希腊式的传统,他们喜欢古希腊那种师徒关系,一个年长的僧人作为师傅和保护人,年轻的僧人则以爱和献身回报。到了17世纪,的这种古典形式被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所取代,后者在完全由男性演出的日本戏剧中表现得极为普遍。直到19世纪中叶,日本还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中国:
在我国四千年的历史中,正史和野史中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获益最多的男人。晋代和六朝是一个十分讲究品性的时代……各种品性之中,记载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仪,男子而亦讲究姿容。男子讲究姿容正是男子同性恋盛行的佐证。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养相公成风。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界的同性恋为主题的。
总而言之,截取前引大量事实,可以得出结论:同性恋现象在人类社会普遍存在,古往今来,每个国家都不例外。
在这个自由新潮的时代,一些年轻的一代为标榜自己的时尚和开放总是在尝试某些超越传统的话题,与生俱来的叛逆特质使其自认为站在少数方便是新潮,便是跳脱大众的不一样,可又有几个人真真正正的去思考和接纳这些群体。
大声叫嚣着不排斥,不歧视,我们尊重。
可这些词在理解上就是狭隘的。
姜思达在奇葩说里讲到,有一种歧视也叫做「异己」,就是把我们和他们做区分。他们成为了我们生活里一个永不过时的谈资。
在大街上,若是看到一对正常的男生和女生在一起牵着手,我们习以为常,觉得没什么。可如果看到一对同性恋人在街道表露出一点亲密的举动,一定会吸引格外多的目光。
那些目光便是「异己」。
不同的地区对同志的态度也大不相同。
大城市里,例如北京的三里屯,经常会看到一对恩爱的年轻同志在街上自然的牵手,而路人也习以为常。
很开心可以在中国看到这样的景象,在这里,人们对同性恋和异性恋同等看待,只是把同性恋视为爱情的一种,并没有看到歧视。可在小城市,小县城,认知中好像同志并不存在,他们的活动有太多的限制,大部分人对同志的态度给他们无形间修筑一堵透明的却实实在在压迫着的屏障。不是所有的同志都能来到大城市,更多的同志仍在小环境的压力下苟延残喘用力的生活着。
《孽子》是一本讲述同性恋群体的小说,切切实实的描述了在那种环境里同性恋群体的孤立和特别。
他们的身份天生便附属了其独有的孤独性。特定的圈子里,他们渴望寻找,渴望摆脱无人倾听内心最真实的声音的生活,渴望会有人真的懂自己。在他们的这个王国里,没有尊卑,不分老少,共同拥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的痛不可当的躯体,一颗颗寂寞的疯狂的心。
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国民。
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我们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当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这一颗颗寂寞得疯狂的心,到了午夜,如同一群冲破了牢笼的猛兽,张牙舞爪,开始四处狺狺地猎狩起来。在那团昏红的月亮引照下,我们如同一群梦游症的患者,一个踏着一个影子,开始狂热地追逐,绕着那莲花池,无休无止,轮回下去,追逐我们那个巨大无比充满了爱与欲的梦魔。
白天,我们到处潜伏着,像冬眠的毒蛇一个个分别蜷缩在自己的洞穴里。真到黑夜来临,我们才苏醒过来,在黑暗的保护下,如同一群蝙蝠,开始在台北的夜空中急乱地飞跃。 ——截取《孽子》小说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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