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个墨守成规的习俗:哪家办席,一户人家只出两个名额吃席,不会像有些地方爱人家一大家集体出洞动。而且客人必须在正席前一天将礼送到主家,哪怕没时间要请相熟的邻居代送,以方便主人确定席位的多寡。一方面是替主家节约开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礼节。
小时候,每家的经济状况都不是特别好,这样做无可厚非。可现在老家依然还沿袭着以前的风俗习惯,挺不错的。只是……现在比以前更开明通达一些。家里一家三口、四口,只要抽得出期间,都可以去主家吃席。不像小时候,家里若是有两个小孩,那注定有一个小孩落单。除非,将两小孩的年龄不超过10岁,最好在5、6岁左右。
我家比较特殊一点,老爹性子豁达吃得快又不爱计较,队上哪家有事他都会腾出手来帮忙。因此,队上哪家办席,主人都会特意跟老爹打招呼让我和老弟一起去吃席。
没读小学前,队上哪家办席,我都喜欢去凑热闹。可自从上小学一年级后,我就不爱去吃席或对吃席产生了抵触情绪。说来也简单,就是吃肉闹的。
我从小不是特别聪明的人,也不是会来事的人。可能是受环境影响,到上小学一年级的年纪,自认为自己是大人,就自发不跟老爹去吃席,或将机会让老弟。
那天邻居办席,我没去,邻居叔叔亲自跑到屋里来喊我去吃席。因为去得晚,人又小,我挂角坐,加菜的时候是斜夹,我旁边的婶婆不乐意我夹了靠她方向的肉,直接张嘴就骂我:“多大人了,连加菜的礼仪都不懂,丢不丢人……”啪啦啪啦一段数落的人往我头顶上砸,我当时挺难堪的。
当初为了一块肉,你心里留下了阴影,婶婆的“泼妇”名声响彻整个乡。
现在,菜价、肉价同等,或菜价比肉价更高,菜比肉更香。这世界疯狂得让人难以想象。
以前菜炒肉,想要吃上一块符合心意的精肉肉,就拿得筷子在菜里翻呀翻。然后,大人就拿筷子敲手背警告道:“不许拿筷子在菜碗里翻,不礼貌。”
现在肉炒菜,想要吃上一口清爽的蔬菜,就得拿筷子在肉里翻呀翻,放过一块又一块的肉,才能找到一片菜吃。
花同样的钱,甚至买菜的钱比买肉的钱还多上少许,结果肉把菜给淹没了。
肉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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