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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芳华》,比电影精彩10000倍

读《芳华》,比电影精彩10000倍

作者: lily2766 | 来源:发表于2022-02-06 13:46 被阅读0次

        接下来的日更我要以自己的方式来解读严歌苓的《芳华》。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也是因榜样的力量,看到自己熟悉的简友,他们叙述能力和对细节的刻画能力,真是让我心生羡慕,我觉得他们的文字那么的生动灵巧有意境,于是自己也想达到这样一个水平。

      我们知道每个人的生活和经历都是一座写作的富矿,对于我自身这座富矿,我想在自己的文字水平锤炼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也想挖掘自身的这座富矿,那就是要坚持写作和学习,你就一定能够挖掘到它。其实我们身边好多的人,他们并不知道如何挖掘这座富矿,生活里的人们大多只是琐碎和无聊,而一旦你开始写作,连经历和每天的见闻都变得不一样了。

      其实在我们坚持写作的过程当中,我们对周遭的环境的感知会变得越来越敏锐,也越能沉浸到周遭的环境中去,那我们如何把我们捕捉到的细微的感受,用文字描述下来,并且让它有灵气,有感染力并充满意义呢。如果能将普通的生活场景写的很有灵气很有味道有意义,我想那就是成功了。

        我觉得我这一次没有选错,好像是冥冥之中的宝贝一样,选择了《芳华》。在我读这篇小说的开头,我就已经被她的描写吸引和震撼到了:短短一段文字,人物的普通和这段军旅生活的全貌跃然纸上:

“原以为再见到刘峰会认不出他来。20岁他就那样,跟你多熟你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倒不是丑陋,丑陋可以logo,丑到一定程度,还惊世骇俗。而他不丑,假如有丑到美分为10个刻度,他的相貌该是5度。穿军装戴军帽的他可以往美再移一度。尤其是穿我们演出的军装,剪裁考究,面料也好,那种羊毛化纤混纺,特挺括。他的相貌没有问题;问题就在于没有问题。因此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一个列队里出操,在一个练功房里踢腿窝腰,在同一个饭堂里“吃菜脑壳炒肉片”,在同一栋红楼里说谎话、搬是非,总之,不管我们曾经怎样紧密相处,一起糟蹋青春,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可是在王府井大街上,脸庞的海里,我的视线瞬间就把他钓出水面。而且还是侧面的他。我想叫他,又想,还是等等。”

        我想以这种方式来学习和坚持日更,我相信这会是一趟精彩的旅程,相信自己文字水平也会达到一个很高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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