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累计缴费不够25年?我的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医保视同已缴?
再有几年就要退休了,可是我的医保怎么计算都不够二十五年,按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到退休后就不能享受终身医疗报销。
这种情况着实让人郁闷,工作了一辈子,养老金也缴纳了三十多年,难道退休后的住院医疗费还得自己掏腰包?
我国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征收与缴纳并不是同步进行的,养老保险的征收和缴纳比较早一些,而医疗保险则是在二000年后才开始缴纳的,这种不同步的现象就造成了这样一种后果:到退休时养老保险已达到最低十五年的缴费时间,而医疗保险距离最低缴费二十五年的要求却相差很远!也就意味着你退休后不能享受终身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待遇。
也有人说,如果把缴纳养老保险和缴纳医疗保险的最低年限要求倒置过来,也就是说养老保险最低缴纳25年,医疗保险最低缴纳15年,这就解决了很多的大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有此同感,那就让我们一起期待着吧,并且也坚信政策会越来越好,越来越有利于广大企业员工。
最近从网上查阅得知,在二000年前参加工作并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其医疗保险也视同已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是一种福音,比起退休后让你自己补缴或是不能终身享受终身报销来说简直是太好了!
不过,我的情况稍稍有些特殊,说出来,让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我的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视同已缴。
我是1990年参加工作,当时是在事业单位,工资是财政开支的,不用缴纳社保之类的;1995年从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上(当时人事局有调动文件),企业也是从1995年开始为我缴纳养老金的。
我想问的是:从1990年到1994年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这段时间,我的医疗保险算不算视同已缴?
欢迎亲们讨论一下并为我支招,非常感谢!
【2021.03.07湖北丹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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