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
第一、核心素养内涵
含义: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
1.文化自信;
2.语言运用;
3.思维能力;
4.审美创造;
第二、总目标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感受语言文字及作品的独特价值,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智慧,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议文化自信。
3.关心社会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和组织校园、社区等文化活动,发展交流、合作、探究等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感受多样文化,汲取人类优秀文化的精华。
4.认识和书写常用汉字,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主动积累、梳理基本的语言材料和语言经验,逐步形成良好的语感。初步领悟语言文字运用的规律。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运用多种媒介学习语文,初步掌握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5.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具有独立阅读能力。
6.积极观察,感知生活,发展联想和想象,激发创造潜能,丰富语言经验,培养语言直觉,提高语言表现力和创造力,提高形象思维能力。
7.乐于探索,勤于思考,初步掌握思比较、分析、概括、推理等思维方法,辩论的思考问题,有理有据,负责任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态度。
8.感受语言文字的美,感悟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价值,能结合自己经验、理解、欣赏和初步评价语言文学作品,丰富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精神世界。
9.能借助不同媒介表达自己的见闻和感受,学习发现美、表现美和创造美,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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