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共读《中与西:关于“对话理论”》。
3.1“对话理论”解析
书中讲到2001版课标所倡导的是“感受性阅读”的理论基础,相关的是引进的新理念:“阅读教这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王荣生教授认为,这需要进一步澄清,因为它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阅读是读者与文本的主体间的对话过程;二是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的主体间的对话过程,也就是说,它混合了“阅读对话理论”和“教学对话理论”两个命题。而这两个命题是有区别的。
(一)西方文论中的“阅读对话”
西方文论中的“阅读对话”,是将阅读行为看作主体间的对话与交流,“阅读是一个读者与文体相互作,建构意义的动态的过程”。而合适的对话与交流,有“倾听”与“言说”两个侧面。是读者与文本双向的、互动的、互为依存条件的关系。
在欧美的母语课程标准中,将文学教学冠名为“分析与反应”,强调发展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分析以及作出反应的能力。在他们看来,“教学是通过阅读课文来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以提高其个人从课文激发思维能力的过程。”“分析与反应”,是在“分析结构”基础上与“衍生结构”的融会,表面上看是兼顾了“倾听”和“言说”两个侧面,其实是在“倾听”文本的基础上兼容了“倾听”自己(读者)的心声。也就是说,作品的“意义”产生于两种“言说”的融合。
(二)“教学对话”的维权用法
对话理论,我们现在主要是作为维护权利的话语来使用。2000年的《大纲》主要是维护读者(学生)在语文教学中的“倾听”权;2001年的《标准》主要是维护读者(学生)在语文教学中的“言说”权。
为什么要维权呢?因为那个时候的教学少有学生自主阅读的机会,更多的是听记教师(教参)的“分析”和“思考和练习”的答案。学生失去了自我,丧失了自我的话语权,在阅读中他们不能“言说”,也不允许他们“言说”。但是作者认为,这只是回到了正确的起点,还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比如很多教师就简单的理解为“让学生自己来‘说’”“教师与学生平等地讨论”。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对话理论”在国外语文课程与教学中
作者写到,国外语文课程标准的构建,是从阅读对话理论对语文课程与教学“意味着什么”作为起点的。也就是说,光以“阅读是什么”的定义作为起点,还不足以构建语文课程与教学。而我们的《标准》中只有“阅读是什么”,对“阅读对话理论对语文课程与教学‘意味着什么’我们目前还缺少研究。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对话理论”的误用
作者用两个案例说明,只顾了“尊重”“珍惜”学生阅读的个性化行为,而忘记了与文本的联系,因而丧失了“阅读对话”的品格。这可能是“让学生自己来‘说’的误用。”
很多教师放纵学生的“你的理解”“你的理由”“你的生活体验”而失落了“知识建构”的原本意义。而把阅读课上成了学生的自由“交谈”课,把本该占据“阅读对话”主导的另一主体方——文本——撇在一边,许多教师甘当“伙伴”而忘记了“教”的专业角度,不敢“讲授”、不敢“分析”,更不敢“训练”。
我想说的是时至今日,距作者写这本书已有20年,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并且能够让学生说的已经很不错的了,还有很多教师在“讲教参”,让学生背、记答案。这种现象与课标的制定有关,还是落实课标的力度不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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