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光阴》这本书的作者苏先生是一位诗人,电影编剧,影视剧制片人。他在家乡生活了二十年后北漂了十余年,在这些年里,对故乡的思念让他想到了很多东西,关于“漂泊”,关于“寻找”,关于“成长”……

这本书细致地还原了西北乡村的风土人情,从旧时光中找到了自己。那些早已被忘却了的日子,那些真真切切发生过的事和遇见过的人,早已成为了身体里的一个印记,永远也挥之不去。
回忆起西北庄子里的传统,作者说出生前父母会给每个人准备一张单人的羊毛毡,结婚前扩展成一张炕那么大的,死的时候把毡垫进棺材里铺到最底下。毡铺在席子上面防潮用。毡上面再铺上褥子,一张毡从厚变薄,从纯白变焦黄,人的一辈子也走完了。
读到这里,我的心整个揪了一下,原来,人的一辈子竟如此短暂,原来,真的会有那么一个物件,会陪着我们,从出生到死亡。
曾经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死亡是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情,我觉得生命里的大好年华,怎么也用不完。只要自己愿意,我们随时都可以去阿尔卑斯的雪山上晒太阳,可以去马尔代夫的海边潜水拥抱大自然。
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爷爷奶奶相继离世,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们了。爷爷在病榻上曾说有机会想去北京看一看天安门,愿望最终变成了遗憾。时间就像一个小偷,它猝不及防,偷走了人们的心脏,然后这个人,就变成了星星。
在这本书里,作者跟伯伯说:“回家好远好远啊,但家总是要回的。”
是啊,哪怕外面的时间再繁华,有数不尽的金银珠宝和漂亮姑娘,那也抵不上妈妈亲手烧的一碗红烧肉,那不单单是一盘肉,而是母亲对孩子深深地爱以及浓浓地思念。
小时候常会听到这首歌:“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当时我不懂,还有人不回家吗?后来长大才明白,对于在外漂泊的游子而言,回家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我之前认识一个姐姐,她从云南远嫁到浙江,每一次回家都要被折腾一回,最方便的是飞机,但是往返的机票就要一千四百多,是她每个月四分之一的工资,而且还不能在家待太久,毕竟还得回来搬砖。若想省点钱坐火车,路上就要花费约40个小时,一来一回,整个人都得散架。
她说:“有了孩子以后,回家更是难上加难,奶粉尿不湿,孩子的衣裳和鞋,玩具等等,回趟家就和搬家一样!关键这还不是最累人的,若孩子在路上搅闹起来,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所以,生完孩子的她,3年就回了两次家。
你问她想家吗?她说想!
你问她为什么不回去呢?她叹了口气,并不说话,只能看到深深地无奈与一地的玻璃渣子。
在这本书里,作者写家乡,写家乡的人和事,让我看到了我们年轻一辈的在外打工人,不是没有心,不是不想归,而是有心无力,有苦难言。不管怎样,有机会,还是该多回家看看的。
家乡,是人生的起点站,它热情而又朴实,要记住,不管你走多远,生活再难,总有人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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