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我开始走心了

作者: 三山半半主 | 来源:发表于2017-09-22 08:33 被阅读207次

    文|三三

    近日。

    下雨天,翻一些很久之前翻过的书篇,读一些很久之前读过的故事,有意思的是,心境不同、经历不同、体会也不同曾经。

    《爱》里,这么一段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当时读来,只觉得遇见真的太好了,哪怕不能在一起,遇见也是美好的啊。

    可再读爱玲,她说"就这样就完了“,顿觉时间的苍凉。

    那个月白衫子的女孩子立在门后,手扶桃树,只一见,便觉此间少年之美好,四目相对,相顾无言,只此一句,便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不复当日。当她回忆往事的时候,念叨着十五六岁时的光景,却只是记得,不曾停留。

    不敢枉议爱玲的故事,也无意去评论多少,只是单纯觉得,明明遇见,是一切故事的开始,为何没有开始,就这样了呢?

    平凡如我,觉得很是可惜。

    第一期朗读者说的也是遇见。

    说——

    世间一切都是遇见,

    就像冷遇见了暖,就有了雨,

    春遇见冬就有了岁月,

    天遇见地有了永恒

    人遇见人,有了生命。

    是啊,有很多遇见,很多很多很美好的遇见。

    遇见新的生命——高中的好友霞有了宝宝,她睁开眼,你望着她,像是凝视一颗珍宝,多么神奇,从此你给了她一个世界,而你的世界也从此因她与众不同。

    遇见新的地方——抛开诸多琐事,寻得半日清闲,走一路,寻一路,看一路,不一样的小径、不一样的鸟鸣、不一样的心境。

    遇见新的人物——人物,倒不如说是人情味。老茶馆淡淡的香、雾气蒙蒙的晨光、剃头店里老师傅憨憨的笑。

    林林总总的遇见,归一,是自己与自己的遇见。

    我喜欢这样的遇见,因为遇见过后,实打实感受着,而不是春风吹过,带不走一个你。

    钱钟书说,遇见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说实在的,我很羡慕杨绛先生,不是因为她是谁,也不是因为钱钟书是谁。

    只是因为,一个恬淡如菊的女子,有人这样以深情低吟相附,以这样简单而真挚的对白相视。

    只是因为,遇见一个人以后,坦然去拥抱那个悸动而未知的自己。

    只是因为,从始至终,他们走过了那么多春华秋实,也走心了那么久。

    可是,很多时候,我们不自觉得害怕,害怕遇见未知,遇见那个走心的自己。

    先不说爱情与婚姻这个永恒的命题,说点别的。

    我们计划工作,我们规划生活,每一天第一件事情便是整理该做些什么、什么还没有完成,最怕的是临时一件小事打乱自己的原来计划。看似我们活得很安稳,活得很没有”意外“,活得一天是一天,睁开眼,明天又是这样的一天。

    曾经的我也是这样,总喜欢每天的事情都掌控在心里,不喜欢不确定、不喜欢可能、大概、也许之类,怎么说,确实少了很多不确定,多了很多肯定。

    但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遇见了太少,错过了一些可能很有意思的情节、错过了一群可能很聊得来的伙伴、错过了可能会很不一样的自己,错过了安全区以外那个不易触碰的柔软。

    总有一个时刻,注定是一个节点。

    对我来说,是提交高考志愿的前10分钟。

    就是这么阴差阳错,就这样,一个从小未曾离家、高考前学校和家两点一线的小姑娘,去了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城市,吃了四年帝都的泥沙。

    当然了,泥沙是玩笑话。

    不过不得不说,这四年,从最开始的意外,生出了许多不在我预料之中的故事,整个过程回想起来多有些不可思议,也遇见了可能一辈子不会遇见的各色皮肤、各地方言,也在这个过程里,很用心地去感受这个城市的温度,体会不同人群的酸甜苦辣,体察万物、也包容万象。

    不久前高考,有亲戚家的孩子问说,比起原先的志愿,去北京后不后悔?

    我会说,其实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有不一样的东西,每一个地方,都会有很多让人感叹的美好事物,有时会在我们没有准备好的时候,这些“意外”便悄然而至,就像坐过站的公交车,最终都会到达目的地。

    而这沿路的风景却是不多得的动人时刻,窗外随风翩跹的枝叶、站台上爷爷攥着小外孙肉肉的小手等车来、一对老夫妻微颤颤互相搀扶着,老婆婆嘟囔着些什么......

    所以,不再害怕一些些的不确定,不再强求一丝丝所谓的心安,有些时候主动去找寻一些未知的事物,遇见的时候会发觉,嘿,自己也变得不同了。

    大云是我的小学同桌,头发很长、很直,长得很清秀,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

    老师发作业下来,大云递给后面的时候,后桌胖虎的学习用品总会掉下来些什么,橡皮啦、铅笔啦、尺子啦,大云就特别不好意思一一捡起来,还抱以歉意的一笑,两个酒窝浅浅的,往胖虎桌上一放。

    可下一回还是兵兵乓乓落到地上,次数多了,大云就把头发扎起来了。

    扎起来以后,还是掉东西,捡了一次,大云就扭着头、不回了,胖虎用笔戳戳戳,大云就把凳子往前挪挪挪。再戳,大云猛的回头,盯着胖虎看。我当然义不容辞站在我的同桌这边,一起盯着,直到胖虎憋红了脸,低下了头。

    后来,大云减了短发,铅笔什么的自然再也没有掉下来过。

    那会到四年级,学校有换班的规定,不在一个班了。

    再后来,联系就少了,直到后来有了QQ、微信。

    也就前些日子吧,一天早上吃早饭,老妈突然来了一句,大云是你小学同学吧,你知道她和那个谁,也是你们班的在谈......

    话音未落,我压抑住内心熊熊燃烧的八卦心,点开大云的头像,输入四个字,近来如何?

    直白如我,三言两语过后,直接上重点,听说你脱离万年单身汪了呀?!

    大云:噗,胖虎啊,你记得的吧。

    听到胖虎的名字,我竟然一点也不惊讶。

    记得,小时候的我们,喜欢一个人的理由常常是那么简单,也许是捡起的一块橡皮、也许是关上的一扇窗、也许只是因为作业本上的名字写得很好看......

    而那时候表达喜欢的方式,常常是可爱又可笑的,时不时拉那个女生的头发,拿走谁的作业本写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假装不经意的,把自己的橡皮扔到地上,只是为了前桌的她捡起来,浅浅的一笑。

    然后大云说:是啊,不过他比小时候更闷的,很多时候都是我在一旁主动,可是他呢,很少表达出来,可能也是不会表达吧,反正说不出来的郁闷,只会在旁边笑笑笑。

    可是,明明是吐槽,为什么我觉得被秀了一脸恩爱呢。

    前几天,大云在微信发了个朋友圈,她留了长长的发,浅浅的酒窝,旁边是笑着的胖虎,手里是小红本本,我在下面评论——

    我总觉得小时候掉东西,他是故意的。

    大云回道,我知道啊。

    只是觉得庆幸,两个人在年少的年纪遇见彼此,又在最好的年纪再次遇见。

    有的时候,太走心,太放在心里,一个没有说,一个也没有说,多半会错过吧。

    还好,真好。

    《仁王经》中说:一弹指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

    一生的时间很短,短到不过两颗心的距离。一生的时间也很长,不过是相顾无言却枉然。

    如果遇到这么一个人,请告诉ta——

    嗨,很高兴遇见你,看你吃饭,胃口特别好

    喂,你有没有觉得我们挺有默契的,就像现在

    嗯,我不是个擅长言辞的人,可是你耐心听听看

    是,遇见你,我开始走心了

    能遇见是特别不容易的事情,就像是大云,该是多么幸运,就像是命中注定在一起的那个人,各自走了那么多不同的路,发生了那么多不同的事,仍以当初的姿态相遇,不,是更好的姿态。

    我们以为了解自己,可往往是自以为自己了解,更何况别人。

    所以,当放在心上的时候,不要介怀,那就是最真实的自己,哪怕不太会表达,也没关系,那就像胖虎一样,一直盯着ta笑笑笑,因为,喜欢这个事情,藏不住的。

    那,有个心,要不要走一下呀~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遇见你,我开始走心了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ouxe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