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实践纪律呢?对这个问题,我们的祖先本该作出更好更完备的回答。他们的指训是清晨早起,不要沉溺于不必要的享乐之中,努力工作。这类纪律显然有其不足。它刻板而专断,是以俭朴和节约的美德为中心的,而且在许多方面是敌视生活的。但作为对这类纪律的反动,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怀疑任何纪律,这种趋势使人在业余生活中的无纪律、懒散、放纵成为对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强加于我们的常轨化生活方式的补充和平衡。在固定的钟点起床,白天,把相当量的时间用于诸如沉思、阅读、听音乐、散步等活动上;不要沉溺于躲避现实的活动,如读神秘故事、看电影,至少不要超过一定的限度;不暴食、不暴饮;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起码的准则。然而,重要的是,纪律不应像规定那祥,从外面强加于人而付诸实践,它应该成为一个人自身意志的表现;它使人感到愉快,而且,人让自己慢慢地习惯于某类行为,以致到后来如果停止实践这种行为,人就会想念它。西方社会的纪律概念(包括每个美德概念)的一个不幸方面是,它的实践被看作是某种痛苦的东西,而且正因为痛苦,它才是“善的”。很久以前,东方人就认识到,对于人——对他的肉体和他的灵魂——是善的东西,也必须是令人愉快的东西,虽然在开始时,必须克服某些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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