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明知已经无法挽回一个人的生命,仍要使用大量的药物和器械实施抢救,甚至切开喉管。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建议制定“自然死亡法案”。将“生前预嘱”纳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议事日程,让已经病到无法治疗的患者平静自然、有尊严地走向生命终点(尊严死)。
有尊严地死去,这个我陌心举双手赞同,面对被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病人,让他们去选择生或死的方法,这是理性的。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在如今这个功利主义膨胀的社会里,在如今这个法律如橡皮筋富有伸缩性,在如今这个稍有牵涉自身利益就呼天号地恨不能把天搅翻的社会里,我们如何界定谁是自愿谁是谋杀?
想法是好的,想法也切合了大多数清醒的人们的意愿,但是,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以一个清醒的人的角度上,用清醒理智的思维来考虑那些已生命垂危思维混乱的人的生与死。
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没有完善的法律流程,没有完善的科学评估体制。我不敢保证我陌心在生命垂危时我的意识是清醒还是混乱,我也不敢保证我陌心是不是被不孝子孙诱导而自杀,我更不敢保证会不会被庸医建议死亡。
因此,一个好的提议并不仅仅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意志之上,而更多的是建立在当事者“此时此刻”的角度来衡量他的利和弊。也就是说:在我生命垂危时,我是否还能清醒地思考我的生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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