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销售渠道
药品与医疗器械是特殊商品,有特定的销售渠道,主要分为医院临床、药店OTC、诊所等第三终端,这三个渠道。
1、医院临床,医院主要操作临床品种,就是通过医生的处方权来实现药品的销售。
医院渠道因受到医保、基药、新农合各目录及招投标工作、中标价格的限制,还受到各省市招投标的时间与程序的制约和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存在企业投入大,时间长,操作风险大、周转资金大、货物结算程序复杂等问题,但医院渠道所销售的药品占到中国药品销售总额的90%以上,同时,此渠道可享受国家医疗报销货款虽周期长但回款稳定,人为操作空间大等优势,所以各医药企业对此渠道比较重视。医院又分为多级多等,和公立与私立等,中国的医疗体系是一个统大的系统,是行政、学术、市场、企业、教学单位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体。
当然,针对通过医生处方权实现药品销售的这种方式,也有企业与商业公司专门开发院外临床(医院医生开处方让患者到医院外的某处药品销售点按处方购药)的销售渠道,但是随着医改的深化,这一块市场会越来越难。
公司现有操作临床品种有**胶囊、**胶囊、**胶囊。各省市都有中标价,可详查。
与此渠道合作,可以是公司通过商业信用与医院资源比较好的商业配送公司合作,也可以找挂靠商业公司的医药自然人合作。合作方式一般为代理制,公司铺货,对方销售,售完付款。
2、药店OTC。OTC渠道就是通过药店销售来实现药品的销售。
OTC渠道销售药品,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权要大一些,所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因素很多也很重要。一是产品的品牌效益,如长期销售、长期广告形成的品牌与口碑效益品种,现在药店在选择产品时为了好销也要考虑是否是广告产品与是否有广告计划配合。二是否是药店强推或首推的品种,如果是药店的首推品种,在陈列、促销活动、店员强推、店员考核等方面都会下大功夫去做,首推品种一般是市场畅销品种,或是高毛利品种,或是药店自己的贴牌品种,或是与药店签有战略协议的品种。三就是药店只负责陈列与销售,但不负责促销,货未到期就要退货的合作,此种合作将所有的压力推到企业,企业只能通过大量定期的终端店面促销活动来实现销售。
OTC渠道可分为具有全国销售网络的大型连锁药店,如排在前十位的KA连锁,还有就是在一省内具有销售网络的省级连锁药店,这些连锁药店都比较强势,一般企业与之合作都要做妥协让步,还要交纳各种费用与赞助。此渠道还有就是市县一级的小连锁,门店不多,此种连锁合作方式灵活,但受到大连锁的挤压与地域消费群的局限,生存状况不佳,无法做大做强,但一般销售稳定可控。
与OTC药店渠道合作,可以是以公司的名义与连锁药店直接合作,也可以通过商业信用比较好的商业配送公司合作。合作方式一般为代理制,一般为公司铺货做二分销,对方配送,售完付款。
公司现有操作OTC市场的品种有:**胶囊、***胶囊、****散。
3、第三终端。第三终端无严格的定义,一般是指与消费者比较近的个人诊所、乡镇卫生院、单体药房等。这一渠道是最接近乡镇消费者的医疗机构,合作方式灵活多样,人为操作空间大,上量需要时间与关系的积累,销售一般是医生推介与处方为主。
与此渠道合用,需要与当地握有此种资源的医药自然人或是商业配送公司合作。合作方式一般为经销制,现款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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