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中国进入了新时代,再把孩子当成“自己的”,再认为自己有权决定孩子的教育和未来,显然是愚昧和落后的想法。孩子究竟是谁的?就大处而言是国家的,就小处而言是他自己。促进这一个观念的转变和形成,一方面有赖于国家实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则必须依靠法律体系的保障。在我看来,这就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初衷。
“长”字在我们的文化中具有特殊的意味,但凡带了一个“长”字就意味着拥有了某种权力。就连小学生都争当班长,班长当不上还要争取组长呢。族长曾是我们这个以家庭和家族为核心的社会的重要角色,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甚至掌握了族人的生杀大权。族长已经成为历史。
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即将实现,我们需要以更开放的胸怀迎接世界。随着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养儿育女由家事变成了国事,“家长”一词可能也会成为历史。多少年之后,跟那时的孩子谈“家长”,就像现在有人跟我们说族长一样,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认识到这一点,才能领悟《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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