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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的罪人VS会犯罪的圣徒——为什么基督徒需要认罪祷告

蒙恩的罪人VS会犯罪的圣徒——为什么基督徒需要认罪祷告

作者: Jeremy_ddaf | 来源:发表于2018-04-07 20:47 被阅读51次

    如何把这样一个神学话题写的有意思,也许这个问题本身也能写成一篇枯燥的文章,我想尽方法和脑汁,最后放弃了诗歌,散文,小说等等体裁,老老实实地写我的议论文吧。

    面对着电脑的微微荧光,一个人的深夜显得那样的放肆,小J躺在床上将电脑放在大腿前,无聊着重复地点击着他已经浏览过无数次的内容。他不知道想看什么,只是无聊的寻索着罢了。然而,每一个网站总是那样的熟悉,他看了看时间,好像离上次已经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了,他的身体没有任何的欲望,却总觉得时间到了,也便应当顺其自然地犯罪,只是,上一次犯罪后的惩罚历历在目,身体的异常也越来越明显,因此,他有些惧怕,有时候,他胜过了,只是这一次,他跌倒了,原因是他在今天的生活实在是太过于糟糕,被误解,拒绝使得他给自己的污秽找了个理由,当他有了踏出这一步的勇气的时候,圣洁似乎已经远离他,他疯狂地点击自己熟悉的网站,寻找着他未曾浏览过的资源,直到他觉得再一次看到那些东西让他恶心为止,然后他后悔了,绝望了。迎面而来有一些恐惧,又有一些愧疚,于是他假装虔诚地跪下来祷告,好像这样的举动可以使得神忘记他刚刚所做的事情一样,只是很快,他便睡着了,起来后总是得着安慰,他觉得神在他睡觉的时候已经原谅了他。然而有几次,他动摇了,疯狂地写着文字,宣泄着自己的情绪,甚至,怀疑自己的信仰,说,我还是基督徒吗?为什么我会这么坏?他去寻找帮助,只是有人告诉他:“尽情地犯罪吧,只是在犯罪之后需要有更大的信心去寻求饶恕”,却也有人指责他,“你已经重生得救了,为什么还陷在罪中。”于是他偶尔窃喜,偶尔失望,好似在两难中不知如何寻求。

    我想以上的故事,有许许多多的人都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多了,了解多了,便迷茫了,然而却总有豁然开朗之时。许多人未曾仔细思考这个问题,只是好像听的很多,但当他真正经历之时,又无法去理解和接受,有些接受了,却使他的罪陷地更深。

    曾经,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为什么基督徒需要认罪祷告?后来在接触到恩典福音之时,这个问题就更加具有迷惑性了。他们讲的太有道理了,于是我曾经都有一段时间难以分辨对错。后来带着这个问题,去参加了培训,问过很多人,未曾有人给过我满意的答案,甚至,当我反问到最后之时,他们的观点越来越接近恩典福音。后来,在学习一本名叫《胜过幽暗》的课程之时,这个问题就更加大了。这本书主要为了帮助信徒明确在基督里的身份,大致内容是提到,我们在基督里已经不是罪人的本质了,我们已经是义人了。于是这个问题引起了许多的思考和争辩。当时,有人便举出了保罗在提莫太前书中说到的,“在罪人中,我是罪魁”,并且此处时态是现在时,既然已经不再是罪人的本质了,为何保罗还说自己是罪人中我是罪魁呢?此事也挑起了不少的风波。后来官方给出的答案我依然不是很满意,他们强调了我们在基督里的身份是义人,但本质上,我们还是罪人。于是,便涉及到罪人的本质是什么?既然罪人的本质是与神隔绝,那我们便不再是罪人。若我们还是罪人,那我们便不再能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只是为什么保罗说,在罪人中我是罪魁呢?我给自己设立了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如果罪人是指会犯罪的人,那我们还是罪人,如果罪人是指与神隔绝,罪人的本质的话,我们不是,就好像圣经中的义人也有两个概念一般,然后保罗在此处所说的是前者,好像这个解释被我自己说的天衣无缝。然而此时有一位肢体却发现,在圣经当中,从来没有一处得救的信徒称自己是罪人的!甚至连旧约都没有!而在罪人中我是罪魁的原文直译应该是在罪人中我是首先被救赎的。

    好像全部的根基都倒塌了,这些年来苦苦支撑着我在一次次犯罪之后跪下来祷告的理由被否定了!于是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愿意跪下来认罪祷告,但我却在理性上依然无法接受恩典福音所说的理由。

    其实对于蒙恩的罪人来说,中文的翻译太具有争议性,因为中文没有办法表述时态。如果是过去时的话,这样的短语就毫无争议。又或者这里的罪人如果只是会犯罪的人的话,那也毫无争议。只是还是有许多人知性上的认识是现在时的罪人的本质,又或者很多人从没有思考过自己在基督里身份的问题。又或者说,会犯罪的圣徒,既然会犯罪,哪里又会有圣?有许多人知性上认识到这一点,却总是在经历过后怀疑。

    于是,在我心中对蒙恩的罪人这个词产生了质疑。可是当我去否定它的时候,却给我生活中的运用带来了极大的难处。不是说一个铁打的身份是令人喜乐的!当一个人犯罪之后都找不到认罪的理由之时,你知道他心里的痛苦吗?那份痛苦比起他跪下来祷告的痛苦来的更加难受,反而当我跪下之时,知道神爱我,已经赦免我之时,我的心里会有喜乐,很大的喜乐!而有人却指控这种做法好像是说人可以用自己的行为去获得神的赦免一样。更有讥诮着认为,既然基督已经赦免了你全部的罪恶,那么你的认罪便是对祂救恩的侮辱,亵渎。这样的罪名扣在我这样一个懵懂无知的信仰少年身上实在是太大。不能接受蒙恩的罪人,又无法不跪下来认罪祷告?这样挣扎的痛苦使得我不断去寻求。

    只是在圣经当中有一处经文与恩典福音所说的十分违和,便是约一119,可是我也确实地认为神已经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啦,如果不是的话,我想传统教会对于自杀不得救的看法便显得天衣无缝,可是如今看来却十分可笑,那神既然已经赦免我们的罪,我们跪下的意义难道真的只是如恩典福音所说心意的回转而已吗?而119所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赦免我们的罪又是什么意思呢?

    在与一些老师的交谈过程中,我也确实发现了此处经文的违和之处,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等等,为什么用的是信实公义?不是慈爱怜悯才更符合语境嘛?原因在于此处所说的是为了彰显祂的慈爱的属性,而非强调我们认罪的重要性,耶稣基督已经替我们接受了刑罚,因此我们可以坦然无惧来到施恩宝座前,与祂面对面,而此时的认罪更是一种神儿女的特权。

    说实在的,我实在难以想象,当一个信徒在犯罪之后,心里没有不安,依然可以开心洒脱得跟天父上帝求这,求那,却忘记了神祂是信实的是公义的这一属性,好像神成了一种公式一般。而类比于地上儿女与父亲之间的关系,我也发现了一丝端倪。小时候,我经常惹我母亲生气,有几次严重了,我甚至说了许多伤害她的话语,于是有好几天,我未曾与她说过话,我的母亲很倔强,我若不主动认错,她便不会主动找我,直到有一天,我开口叫了她,妈妈,对不起,我伤害了你,于是两个人相拥而泣。认罪和赦罪之间本身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我若不开口,她还是我母亲,这个身份永远不会改变,只是我开口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加的深了。因此,认罪是一种态度,一种行为,而是否赦免,完全在于神,把这二者等同好像神如同自动贩卖机一般,我投入一个硬币便有果效,这不是神,只是耶稣,祂为我们担当了罪孽,祂希望我们在做错事的时候来到祂的面前,好像孩子一般,承认自己的错误,然而祂却如同地上的母亲一般,早已经忘记你所犯下的过错,直等到你来到祂面前。

    当然这种煽情的解经模式未必能说服许多“冷血”之人,可是在当我质问他们既然旧约的赎罪祭不能赎罪,神为什么要他们献上?他们却哑口无言。当哥林多教会一个个人因着混乱圣餐而受到神的审判刑罚甚至死亡之时,你是在藐视神的愤怒吗?然而,保罗却称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为圣徒。我曾经想,保罗会不会是因为看到他们将来的身份而称他们为圣徒的,而不是说现在他们便是圣徒。只是当我看到使徒信经最后提到我信圣徒相通之时,我便晓得保罗所说的是他们现在的身份。而至于为什么圣徒会犯罪,我想又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话题,但若有人认为圣徒和罪相悖,那我想,你大概能够浅浅地意识到何为福音,何为十字架。我们若骄傲的以为我们成为圣洁靠的是自己,那我们真的是该灭亡了。

    好像许许多多的时候,我们为神忧虑太多了,好像我们做的某些事情会使祂的“程序”产生bug一样,会担心认罪在亵渎神,却忘记了认罪是我们的本分,我们只是承认自己所做的错事罢了,我们若以会被赦免的心态去认罪,这样我们真的才是在利用神吧,我们所说的是我们做过的,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在神面前讲出事实,讲出自己的软弱,神祂虽然直到一切,但是祂喜欢听你讲出来,正如我的母亲喜欢我认错一般,那种成长,那种相交的关系不正是如此吗?

    小J最终跪下来了,因为他深知他的慈爱,深知祂的怜悯,也深知自己是祂的儿女,那份亲密的关系,更使得他来到祂的面前。不是出于恐惧,不是出于需求,乃是出于祂的爱,因祂将这样的刑罚加在祂独生爱子身上,也因祂将祂独生爱子的义披在祂身上,他也愿意渴望与祂相交。并且,这样的关系是永恒的,无法改变,好的无比。终于,小J热泪盈眶,祂知道祂的爱,不再是因为那种挣扎,功利之心,乃是他也愿意深爱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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