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教学活动首先是教师和学生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教学客体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又必然结成一定的关系并交换其活动。同时,实践活动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活动主体的头脑中作为目的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这个目的是活动主体“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也就是说,教学活动内在地包含着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以及主体与自身三种基本关系,具有主体一客体、主体一主体和主体一自身三个基本向度。
一、主体一客体向度:教学活动的物质基础
教学活动的主体一客体向度涉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学生作为主体与客体(包括实物和知识)发生相互作用:一方面,学生主体对客体进行自觉能动的认识、实践、审美和评价,从而在功利的意义上改变、改造、支配和占有着客体;另一方面,学生主体自身的结构和形式也同时被客体改变、改造着。正是这种相互作用,形成了四种基本的教学关系和四类基本的教学活动:以学生主体改造和实践客体为主的实践关系和实践活动、以学生主体感知和认识客体为主的认识关系和认识活动、以学生主体占有客体满足自身享受需要为主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以及以学生主体检测客体为主的评价关系和评价活动。在教学活动的主体一客体向度,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主动积极地运用自己的主体力量,努力地认识客体、把握客体、占有客体和支配客体,将凝结在客体中的知识、经验、技能、能力、情感、价值等要素吸收、内化为自己主观世界的一部分,从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主体能力。正因如此,主体一客体是教学活动系统中最为核心的向度,它构成了教学活动与学生发展的物质基础。
二、主体一主体向度:教学活动的社会基础
教学活动不仅是教学主体与教学客体之间双向转化的物质过程和心理过程,同时也是教学主体与教学主体之间相互交往的社会过程。实际上,每个人都以自己的经验为背景建构对事物的不同理解,因而他们只能理解到事物的不同方面,难以形成对事物的完整、正确的理解。因此,教师要使学生超越自己的认识局限,让学生看到事物的不同方面和各个侧面,就必须组织充分的交往、合作、交流与对话活动,从而使学生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更加丰富和全面。这就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一主体向度,它构成了教学活动的社会基础。在教学活动系统的主体一主体向度上,教师与学生不断地进行交往、交流与合作,从而形成教师与学生之间认识与被认识、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发生着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往活动。通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交往、多向交流和相互合作,一方面,学生主体将自己纳入到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占有社会的本质力量,提高自己的主体性,从而使社会个体化;另一方面,交往活动又使学生主体及其活动扬弃其狭隘的个体性质,表现出社会性,实现其社会意义。
三、主体一自身向度:教学活动的心理基础
教学活动也涉及教学主体与自身之间的相互作用。随着教学活动的展开,随着主客体之间和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不断深入,教学主体与自身的相互作用过程将自然地突显出来。一方面,为了使活动更好地满足自身的需要、动机和目的,主体总是要将整个活动连同活动中的自我纳入到自己的审视范围,从而去认识它、控制它和评价它;另一方面,不管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认识实践活动,还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活动,都需要个体自我心理过程的参与。因此可以说,学生为了认识自己,必须进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象化活动,必须进行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活动。同时,学生为了展开对象化活动和交往活动,又必须对自己进行认识、反思和评价,必须进行主体与自身之间的自我意识、自我反思与自我评价活动。这就是教学活动系统的主体一自身向度。正是通过这种自我意识、自我反思与自我评价,学生才得以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发展出自己独特的个性。在此意义上说,主体一自身向度构成了教学活动的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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