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六,一大早骑车出去玩,至晚间方回,想想今天的写文任务还未完成,先拿出篇存货交作业吧。惭愧了!
鲁迅的《一件小事》,是读初中时学过的一篇课文,当时,在老师的引导下,做为一个学习任务去完成,并没有太多的领会。今天,听了一个读书节目的朗读,竟有许多与少时不同的感受在胸中腾起。
如今社会,“扶与不扶”早已成为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大到必须立法去对这个行为进行规范,大到必须赖以法律的保护才敢去做这件“助人为乐”的事情,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也是今人的悲哀。
鲁迅先生这篇文章的写作具体时间我不清楚,但大的时代背景是五四运动爆发后的时期。
我不想说那时像鲁迅先生一般的知识分子们,只有从下层劳动人民身上才看到了民族复兴的希望,因为现在的中国国力与一百年前的清末民初,已是不可同日而语,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别;也不想重提劳工神圣的口号,因为现在人人平等,工作没有贵践之分,只有分工不同,不管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是劳心者还是劳力者,赚得来大钱就是能人,现在是金钱崇拜,金钱至上的年代。
我只想说,现时的人,思想较之百年前鲁迅笔下的麻木不仁又是另一番景象。
现在的人们,赚大钱是第一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为达赚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完全不问问良心是否过得去,一本万利照样若无其事,甚至“砍头生意”都有人去做,反正只要钱赚到手,至于什么手段弄来的,完全可以忽略,我们是大跨步进入了“笑贫不笑娼的时代”。
像文中那个被“车把”带倒的“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的老女人,放在现代社会很有可能就是一个碰瓷者,就算真的是被车把带着摔倒的,也肯定就要借机装作受伤严重的样子,狠狠的敲诈上一笔方肯罢休,不然,就会被人说:“真傻!”
而那个“黄包车司机”,在现在的社会里,很有可能就是一个“肇事逃逸”者,这样他才可能躲过事故的赔偿责任,少付一笔赔偿金。省了就是赚了,这个“道理”现如今恐怕连孩子都懂得,何况他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完全可以像作者所“希望”的那样,置之不理,因为还有第三者目击了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真的要追究起来,也完全可以为他作证。
还有文中的那个“我”,他所代表的文人阶层在那个时代里属于凤毛麟角,所以自视高人一等亦属于正常。
文中的三个人,较之我们现代人,内心世界恐怕都要高尚得多!
“所谓的那些国家大事,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作者对自己的灵魂做如此深度的剖析,我不知道,现在的我们能否有勇气做到?如今社会,高学历的人比比皆是,因此人人皆自以为了不起,个个心浮气躁,不能静下心来做深层次的思考。
“我”通过“车夫”勇于承担责任,看到了自身的渺小。而我们如今的人呢,还在“扶与不扶”之间进行着无休止的辩论,看势头这个辩论还将永远进行下去。
其实想想“扶”的人有顾虑也很正常,谁让真有那么些坏了良心的人,得到别人的帮助后不说报答,反倒恩将仇报,要狠狠敲诈一笔钱财方肯罢休,让善良的人出力还伤心,根本就是“东郭先生和狼”的现实版嘛,一来二去这种故事听多了,换谁心里不打鼓,谁知道自己一片古道热肠会换来什么结果?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说实话,我们的民族有很多千年古训就是如此,教人冷漠,让人自私,然后还能继续心安理得。
以前学习课文时还曾疑惑:鲁迅这么大个作家文豪,还写这种小事,这种小文章,真有点“杀鸡用牛刀”了!但是,今天再一次读,细细的读,用心品读,却对鲁迅先生更是心生敬意:到底是大家,早已看到后世,小事不再小,已演化成人人头疼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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