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花开(短篇小说)
于小尘
山里的春天来得格外早。
朱梧花刚开,17岁的小桐在一个表亲舅的介绍下来城里打工。
舅舅是一番好意。“娃大了,该出去闯闯生活。”他和小桐娘这么说。娘犹豫了很久,终于喊小桐过来,问他愿不愿意。小桐啥也没说,就是一个劲地点头。他愿意,一千一万个愿意。娘的身子一直不好,经常夜里咳嗽,家里没有多少地,只能勉强维持口粮,病是看不起的。娘就那么挺着,还总说没事。小桐做梦都想多赚点钱好给娘看病。可是山里边没有路,种的养的拿去集上卖都不出钱,小桐也想不出别的办法赚钱。再说,小桐从小的玩伴,大几岁早就出门打工了,回家过年的时候都是光光鲜鲜大包小包地往家里拿东西,吃的用的穿的什么都有,好多都是小桐没见过的。
于是过了二月二,吃了娘亲手做的汤圆,小桐就跟舅舅进城了。山路弯得看到不到边,过了这个弯还有那个弯,好像永远也翻不过那绵延不绝的大山。小桐想着山那边是什么样子,走出大山之后,自己会存在于一个怎样的世界,小桐不明白,也不会刻意要求。但是他却有一种隐约的感觉,自己这样的离开,其中最坚决的一种想法,便是想要改变,至于变成什么样子,却也不容许他多想了。不知不觉,小桐就在这茫然无知中睡着了。
当小桐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他们的车子正行驶在笔直宽敞的柏油路上,小桐打了个呵欠,然后回头看着远处隐约的大山,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舅舅给小桐介绍了一家饭店做小工,包吃包住,一月六百。那是小桐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小桐偷偷算过,那是去集上卖300个斤鸡蛋的价钱,他得去50趟,来回得走将近三千里的路啊!
小桐就象一下子到了天堂里,干活甭提多卖劲了,只要有人喊他一声,只要他还没累趴下,别管什么活,他都马上接过去。不就是出点力气吗?小桐有的是。
就这样干了三个月,小桐长高了,也壮实了许多。他的名字也从刚开始的小不点变成了小犊子,小犊子这名字是一个大刘给他起的,小桐不在乎这些,反正大伙都对他都好,都护着他。小桐是个懂事的孩子,娘从小就告诉过他,对人要多记得好处,将来要知道报答。
娘的话,小桐从来都听。他也知道他要报答好多人,先是舅舅,然后是老王,还有大刘,他总是给自己拿好吃的。
其实,小桐最感激的人是孙小梧。
孙小梧是老板的女儿,比小桐只大一岁,在省城的重点高中读书,听说明年就要考大学了。小桐第一天来的时候,孙小梧正好放假在家,做完了作业她就来店里帮忙。小桐笨手笨脚地拎着桶脏水低头往外走,结果一头撞上了刚进门的小梧,手一抖竟泼了她一身,把她的牛仔裤都给弄脏了,然后就满手油渍地去给小梧抹裤子。这情景当时就被就被站在柜台里的老板娘看见了,一蹦老高地过去揪着小桐耳朵就往外赶,一边还骂着小桐是个小流氓。当时要不是孙小梧求情,他可能直接就被赶回家了。
从打那起,小桐每次看见孙小梧都和她鞠个躬才说话。小梧就说:“小不点,听姐姐的话,姐姐给你买糖吃。”逗得店里的人哈哈大笑。
后来,小桐知道老板其实不是小梧的亲爹。小梧八岁的时候,他爹就出事了,好像案子还挺大的,判了好多年,关在省城郊区的监狱里。
“那老板娘是怎么跟老板好上的?”小桐好奇地问老王。
“你个小破孩,人不大心思还不少啊。大人的事别跟着瞎打听。”老王一顿数落,小桐就不敢再问了。但后来小桐还是知道了一些原委。那几年城里的工厂都在搞下岗,小梧爹出了那么大的事她妈当然跟着倒霉,一天天大会小会地讨论着把她赶回家了。那时候老板娘还有姿色,家里没男人,来惹是生非的人一波一波的。小梧在学校又被同学欺负,经常被不懂事的小孩在身后丢东西,还骂她,吓得都不敢出门了。
再后来的事就顺理成章,总之这个家得有男人撑着。老板也算是个江湖人,朋友多,路子宽,跟他过至少不会受苦。老板娘心一横就搬过来住了。
“咋是搬过来住呢?”小桐又不懂了。
这次是大刘拍拍他的小脑袋瓜,说你是个孩子嘛,来——说着大刘从怀里摸出个鸡翅膀,拿去吃吧。大人的事别跟着操心啦。
咋是搬过来住呢?小桐还是不懂。
“我妈和他没结婚。”这个问题最后是小梧回答的。“他们就是住在一起。我爸出来了我妈还回家去。”小梧这样说的时候眼望着天,天很蓝,有一块云彩在飘,孙小梧的眼睛有些迷离。
后来,小梧的爸爸没等出来,就病死在牢里了。
小梧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绝望,眼睛望着天,一句话也不说。
小桐就去把大刘给他的好吃的拿出来,那是一小袋炸花生米。“给你,吃。”小桐看着小梧傻呵呵地笑。
“小犊子——”小梧歪着头,看着这个已经长过了自己半个头的男孩,孙小梧眼里终于有了笑意。
那一年的夏天,可能是最美的。
小梧看着窗外繁盛的朱瑾花,一种暖暖的思绪涌上来,很快就填满了胸口,然后连整个人都温暖起来。踏实,笃定。
她的童年是灰色的。从八岁起,她就再没有过朋友。
她知道那些人在背后叫她什么。小野种。
但是现在,她不孤独了,因为有一个叫小犊子的家伙会偷偷给她拿好吃的,还叫她姐姐。一想起这些,连雨天都变得美丽了。雨水打在身边的窗户上,把玻璃冲得很干净。街道也很干净。坐在她身后那个总是欺负她揪她辫子的男生看起来也不那么讨厌了。
“孙小梧,你的信。”班长很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她居然也会有信。
信是小犊子写的。字歪歪扭扭的,但很有力气,每一笔落下都在纸背面留下深深的印记。好像在告诉她,小犊子是个男人了。
“哎呀,你们知不知道,小野种收到信了?”一个声音很小但是尖细的女声说。孙小梧皱了皱眉头,又是她,那个乌鸦婆,长得又黑又丑还天天拿自己当美女,在走廊上一看见篮球队的高程就尖叫。小梧的手紧紧攥了一下,有点疼,但那股怒火也同时被压了下去。
“你们没看那字写的,那叫一个难看啊,又大又歪,就象没念过书似的。”这是大嘴怪。
“哼。一个小野种,能给她写信的难道会是好人吗?肯定是个小流氓。”这个声音是野鸭子,又嗲又嗡,鼻音特别重,不用看见人光听她讲话就恶心,贱女人,贱女人,贱女人,贱女人!孙小梧又一次紧紧攥了拳头,直到指甲嵌进了肉里她才觉得舒坦一点。
“难道你们指望高程给她写情书吗?就她那样,小野种,小骚货,我的高程怎么会喜欢她呢?”几个小泼妇说到这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孙小梧再也忍不住,重重地把几本书扔进书包里,背上肩回宿舍了。
打开小桐的信,小梧的气就全消了,空气就又变得美好起来。
小桐在信上说:姐姐,我养了一只猫,是白色的,毛很长,我看见它的时间它在淘垃圾堆,可能是走丢了找不到家了。我把它抱了回来,洗干净以后它倒是很好看。我叫它小白好不好?
小梧笑了,拿着红笔把时间两个字划了大大的圈,应该是“时候”,你写错别字了,小犊子,你这个小傻瓜!
拿起笔来回信,小梧仰着头想了半天。
“弟弟,姐姐快考试了,最近都不能回家,你要乖,要听叔叔们的话,要勤快,好好干活,不要给我留吃的了,好好喂小白,替姐姐好好喂它吧。姐姐回去的时候,小白要白白胖胖的,姐姐才喜欢。”
高考结束的第二天,小梧见到了小白。它很小,很白,很漂亮。小犊子坐在一簇很大朱瑾树下,用一朵朱金花逗它,它凭着感觉随着小犊子的手来回转圈。小白有一只眼睛是瞎的,而且有点化脓了。它可能活不久,小梧抱起它,摸着它长长的毛,干净,而且软。
小桐把它照顾得很好,已经有了缀肉。
阳光特别好。
只是这一簇朱瑾树很干枯,像要死掉的样子,只有几朵花,在几片孤零零的叶子下开着,像火,像要把这个夏天烧焦。
小桐提来一桶水,一股脑全部倒在树根下。“我每天都给它浇水,希望明年的花,开得多一些。”小桐说着,拿出小刀,在朱瑾花一个比较粗的枝干上歪歪斜斜地刻下了几个字:“明年一定开很多花。”
孙小梧看小桐幼稚的样子,呵呵地笑了。问小桐要不一起出去走走。小桐折起小刀,装进裤袋,支支吾吾的,他忽然变得扭捏起来。
“到底去不去?”
“我有好多活要干。”小桐说。
“没事,我给你请假。我就说让你给我当小工,陪我买衣服去。”
“可是,可是我从来没和女的出过门,除了我娘。”小桐终于说。
听到这,小梧笑得几乎弯了腰。她故意大声说,好让别人都听见:“我就是要你去,你去不去吧?”
小梧的声音把大刘喊了出来。“小犊子,这你得去,你要不去我都不答应,以后不给弄好吃的了,你也别喂小白了。”
小桐的脸立刻就红了,象个小苹果。小梧忽然觉得,其实他挺好看的。
小桐到底跟小梧出门了。但没有去买衣服。小梧领他去了河边。那是她以前难过的时候一个人去的地方。
小梧抱着小白,坐在河堤上,小桐在围堰抓鱼。并不浓密的树林恰好遮住了阳光,让人觉得惬意。小梧倚着一棵树,不久就睡着了。
小桐弄醒了她。天色已经快到傍晚。
“睡得真香。”小梧伸了个懒腰。看见小桐正拎着一个不知从哪弄来的塑料袋,满满的小鱼。“这么小,能吃吗?”小梧疑惑地问。
“回去烹点油,把鱼过一遍,可好吃了,在家的时候,我娘就这么做。”小桐挠挠头,记说:“我们家太穷,用不起油,一年也吃不到几次,我娘说这鱼要是炸着吃就可美了。”
“我还没吃,就觉得可美了。”小梧笑着说。
现在回忆起那段时光,小梧依然觉得很美。可惜暑假太短了。短到她后来始终徘徊在那邕江边,思绪万千,舍不得离去。
那年夏天,天空很蓝,繁华似锦。
孙小梧的心情就像天空一样,澄澈,明朗。她考上了广西久负盛名的大学,而且是高分。全市第二名。
孙小梧来到位于南宁的大学报道。
可命运有时就是这样作弄人,小梧高中时代的万人迷,她的恶梦高程,居然也在那所大学里,而且和她同班,同样是高分,全市第一。
所有女生的目光都集中在高程,热烈而幸福。
孙小梧夺门而出。她以为考上了大学这一切就结束了,没想到还要继续。
大学上了没多久,孙小梧的妈妈和终于老板结了婚,只是结完婚没几天,老板出了车祸走了,又剩她妈妈一个人了。
孙小梧在为妈妈的命运叹息之时,也在叹息自己的命运。
她和高程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冷战拉开序幕,然后是喋喋不休,针锋相对。
小梧发了狠,不打掉高程的嚣张气焰,我孙小梧的“孙”字倒着写。但他就象一个克星,处处和她作对。小梧报名啦啦队,如愿以偿,第一次出场的比赛就是校篮球队卫冕大学生联赛冠军。控卫高程在那场比赛里拿下32分,11次助攻,9个篮板,当选MVP。竞选学生会,小梧是工商学院主席,高程是校主席。全市大学生演讲比赛上小梧总算出了一口气,从系里选拔到最后决赛,她都是第一,高程第二。接下来的十大歌手比赛,几乎从未在公众场合唱过歌的孙小梧凭着一曲有如天籁的柠檬树,拿到了第二,可第一名还是高程。
孙小梧咬牙切齿,无心睡眠。
高程几乎没有争议地被列为校园十大帅哥之首,永远的万人迷,在理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可超越,评为榜首,当之无愧。校园十大美女榜,冷美人孙小梧,假若一笑,必然倾城倾国,当选第九。
孙小梧和高程的最后一次交手是一次大型的中国-东盟国际时装秀。一个偶然的场合,她被挖掘出来作为模特参加了时装秀上高校部分的比赛。成为最上镜模特,最佳气质奖花落理工。可她的兴奋还没有到顶点,她所展示的系列时装的设计者,居然捧得了分量最重的最佳设计奖。
设计师和模特见面,同台献艺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小梧兴奋得几乎要尖叫。可那个人竟然是高程!她转身就走,却被他紧紧地攥住了,攥得她手腕生疼。
“我向你道歉。”高程认真地说,“因为是我挑了你做模特,但是没有告诉你。”
小梧愕然地看着高程。这个朱梧花系列的时装,原本就是为你设计的,那天你站在会展中心的广场上,背后是主会场朱瑾花的建筑,你白色的裙子被风吹起,像极那大朵的朱瑾花。高程低着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在颁奖晚会上,高程死死握着孙小梧的手,生怕她跑掉,然后举起话筒大声说:“做为一个设计师最重要的是灵感,很幸运,我找到了,她不仅是完美的模特,也是个完美的女孩!”
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那是真诚的祝福。
小梧大骂高程无耻,流氓,对他誓死不见。但高程的关怀无微不至,无处不在。
你可以不接受我的爱,但不能怀疑我。高程这样说。
“我就是讨厌你,厌恶你,我就是不接受你。”孙小梧回答。
“那我用时间来证明。”高程的决心不可动摇。
事实上孙小梧并不像自己说的那么讨厌高程,早就不讨厌了。高程健康,阳光,人品端正,才华无与伦比,家景殷实,是几乎所有女孩子梦寐以求的男人。可是她的心里满满的,怎么也装不下高程。见到高程时总会有另一个人的影子忽然闪现,虽然寒酸,但是腼腆得让人动心,他会傻傻地叫她姐姐,拿出一包不知存了多久的好吃的,告诉她我给你留了吃的。
孙小梧上大学的第二个星期小白就死了。谁也止不住小桐的眼泪,不久他就病了,一场高烧过后,小桐聋了,再也听不见声音。但他没有走,还是留在店里做工,只是默默的再也不说话。偶尔他会给小梧写信,甚至邮东西给她。
那年朱瑾花开的时候,一个下着雨的夜里,小桐悄悄走了。孙小梧找过他,找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但是找不到。
他成了她心里永远的结,怎么也打不开。怎么也散不去。
她看着高程。他很好看,是真的好看,看不够。可她就是没法接受他。
高程说用时间证明。转眼七年。
高程毕业后,没从事所学专业对口的行业,而做了一名服装设计师,当时已小有名气。而孙小梧也成为一名商务英语翻译。再没有人喊她野丫头,再也没有人欺负她,再也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相反,她的人缘极好,时不时,还有帅气的男人暗地里喜欢她。
拉着孙小梧的手,高程很满足,虽然七年来,她从没有承诺。但他知道,她已经慢慢地接受他,只是等着有一天,她解开心里的锁,走到阳光下。
还要用多久,高程不知道。但他相信,总会有那一天的。
高程陪小梧逛街,她从不花他的钱,也不穿他为自己设计的衣服。可他还是一件接一件地做,只做给她一个人,不知疲倦。
米罗咖啡厅一个安静的角落,那是她和高程差不多每次见面的地方。高程点好蜡烛。“闭上眼睛。”他说。
孙小梧照做。高程小心地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首饰盒,打开,取出戒指,抬起孙小梧的手,为她戴在中指上。
小梧睁开眼,望着高程。但没有说话。她没有勇气再伤害这个男人。他已经付出了太多。她相信,他是真的爱她。
“这不是婚戒,只是我的承诺。你可以不答应我,但请接受它。”高程说。
三个月以后,朱梧花又开了。
岁月无声地划过,而这个城市,也日新月异。
孙小梧回家看妈妈,妈妈又老了,白头发像无不在的小草,有个缝隙就钻出来。只是那个饭店,被她能干的妈妈,开成了3家连锁店,生意很好。
一朵朱梧花掉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了孙小梧的头上。她扬起一脸的灿烂抬头看去,满树的朱瑾花,在茂密的叶子掩映下,像火一样热烈的盛开着,像要把整个夏天都燃烧起来。 他无意间一眼,就瞥见树干上隐隐约约刻着几个歪斜的字:明年一定要开很多花。
孙小梧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小桐提水浇树的画面。她眼睛忽然变得迷离起来,鼻子里有酸酸东西,从眼睛里往外冲,孙小梧使劲地扬起头,嘴角轻轻上翘。
小桐,你到底去了哪里?孙小梧在内心里这样问着,但她又摇摇头。
回到南宁,孙小梧一眼看到站在出口等她的高程。高程后面的街道上,是满树妖娆的红色,孙小梧忍不住心疼。
高程还是那样握着她的手,握得很紧,生怕她跑掉。
迎面走来一对聋哑夫妻,咿咿呀呀地比划着说着话。女人不好看,有点胖,脸上有很多雀斑,她大着肚子,满脸幸福,能看出男人对他很好。
他们走近了,小梧忽然站住。
男人是小桐。他还是看起来有点腼腆,但是更高了,肩膀魁梧,长出了络腮胡子。耳朵上,还戴着助听器。
显然小桐没有认出孙小梧。他从她身边走过去,带着他的女人。
孙小梧转回身,追着他的背影。小桐一手牵着他的女人,一手提着一大包东西,走向一辆别克轿车。他打开车门,扶着女人进去,又随手关好车门走向驾驶座,一直到小桐开着车绝尘而去。
孙小梧她转过身,五味杂陈。
怎么啦?高程抚着小梧的头发,声音宽厚温和。
孙小梧抬起头,看见他关切的目光。他的眼神从没有离开过她。
孙小梧笑了。她释然地抓紧了高程的手。
“有时间,给我设计一套婚纱吧”孙小梧说。
(本文已经在省级刊物发表,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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