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死亡
第四分段:“回家路上”至“摆钟站的十一下钟声在整座房子里回荡”止。
首先,叙述了医生所居住生活的城市前世今生,早先是“奴隶市场”,后又被西班牙殖民之后独立,又废除奴隶制。整座城市分成两大区域:贫民区与富人区。但城市整体面貌是一种颓废、衰败的景像。作者在环境描写中透出一丝愤懑的情绪:“这座殖民城市的所谓独特生活不过是记忆中的一种幻觉”。
其次“鹦鹉事件”,引出医生的妻子费尔明娜.达萨,在养宠物、生活观念上的不同,由此发生的矛盾,让人觉得这对夫妻各方面都不太般配,而他们却已进入金婚时代,是爱情吗?还是习惯?是一种自欺欺人……这是作者留下的余味,随着情节的逐步深入这个谜底会慢慢显现。我认为这是本书所探求的主题之一,爱情的形式具有多样性,而由此产生的过程及其结果却是天壤之别。 作者是这样描述他们之间的婚姻,“这是两人间的一种游戏,神秘而邪恶……这是居家爱情的众多危险性快乐的一种。”
最后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的影子出现了,预示着一种死亡气息的逼近。作者前面的铺垫开始开花结果了,这既是一种对照,也是一种很高级的衬托写法,让叙述、描写和议论同时围绕——死亡(本书主题之一)展开,想告诉我们什幺呢?仅仅是死亡吗?人死了,爱情死了吗?如何来证明什么是真爱的存在呢?
第五分段:从“快点”至“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止。我认为写得非常非常精彩,一场宴会、一阵狂风、一场暴雨、一张桌子、一首曲子、一个年轻人、一道光,一杯酒、一场葬礼、一种神谕、一位老师、一种味道、一种状态、一本书、一口柠檬水、一块冰、一个下午、一声胜利、一个男人、一声惨叫、一口气总共二十一个:一!医生死了!这廿一点是赌赢了人生,还是爱情……难道只是一只鹦鹉的被抓吗?作者简洁、精练、生动、深刻地描绘一出死亡的盛宴,高度概括了医生人生轨迹和那种死亡前的醒悟——残疾摄影师有一颗纯洁的灵魂。这充分体现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同时也能感到作者那种对写作的全情投入,唯有如此才能诞生不同凡响的作品,才能打动读者,并且让自我的境界更上一层楼。(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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