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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与狼共舞》有感

观《与狼共舞》有感

作者: 江南起烟雨 | 来源:发表于2019-07-29 07:00 被阅读0次

    这是一部关于美国西部的电影,是描述美国南北战争末端的情景,它无愧于获得七座奥斯卡金像奖的荣誉,而它所取得的票房也大获成功。这是一部值得看的电影,虽然时间有大概四个小时,但我觉得好电影值得我花这个时间去看,也是这部电影让我对美国的历史文化,那些土著人有了不一样的看法,我觉得邓巴中尉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邓巴中尉了,他是与狼共舞,是苏族的一员,更是大自然的一份子!

    而人从这部电影里该得到的不是对那些入侵者的批判,而是该反思我们怎样去做才能更好的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人和那些土著人该如何和平相处是我们最应该做的吧!也是这部电影最想表达的含义了。

    观《与狼共舞》有感

    恰逢其会,我又刚看完《故事课》这本书不久,那我就以一个故事来讲述我的观影感受,讲的不好之处也请大家多多指教。

    在深夜的悬崖山崖上有只孤狼在悲情的嚎叫着,好像在哀悼死去的亲人……而在远处的一边有只狼静静的躺在了草地里,它的腿的下半部分是白色的,好像穿上了一双白色的袜子,它的瞳孔里依昔注视着那被锁链困住的人,还渴望能再一次听见他叫一声“我的朋友,两只白袜。”只可惜它听不到了,它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再也不会醒过来了。离这远一点的地方还有一匹战马倒下了,它也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它的颈部还佩戴着荣誉勋章,那是与它的主人出生入死的证明,它没有死在战场上,也没有死在印度安人的手里,却无辜的死在了白人的枪下!它的主人为它感到哀伤,为有这样的“白人”而感到耻辱,而故事就在他和一个女人,一匹马互相搀扶着缓缓向着山崖走去所拉开序幕……

    观《与狼共舞》有感

    他叫约翰邓巴,原是北方联邦军的一名军官,但是在战争中他的腿受伤严重,不愿在驻地医院等待,于是他忍痛穿上军靴,策马奔驰在南军的枪林弹雨中,因为他不愿意在原地等待死亡,所以他做了一个士兵最应该做的事情。但是他奇迹般的毫发无伤反而帮助北军反败为胜,而正是这次突出表现邓巴也被升为中尉,但就在他的前途一片光明时,他却主动申请到充满未知危险和偏远的西部荒远边疆驻守,去寻找自己的生命价值,也想真正的领略西部世界还没有被美国白人侵略的美景。

    邓巴中尉随后来到了边疆营地,此处早已失守丢弃,但邓巴决定在此驻守,他的荒野孤独生活就此开始。一开始邓巴和他的战马“西斯科”在一起生活,他在天气好的时候都去巡逻,在日记里记下发生的事情,但不久后又遇到了他的第二个朋友“两只白袜”,是一只野狼,也是邓巴与荒野结缘的开始。一天,邓巴在河中游泳时,忽然听到“西斯科”的嘶吼声,他发现了印度安人,他赶走了印度安人,但随后他就为他的营地开始建设防御措施,害怕印度安人发起第二次攻击,在开始的时候邓巴都处于害怕紧张状态中,这是邓巴遇到印度安人开始的生活状态。这也是白人和印度安人的长久以来的敌对形成的,再加上语言不通,邓巴在与印度安人的交往中都处于一种谨慎状态,但随着交往时间的增加,邓巴与印度安人的互相了解也渐渐增多了。

    邓巴在不断的努力和苏族人沟通时,知道了他们一直在寻找赖以生存的野牛群,是苏族人主要的食物来源,某天夜里,邓巴被一阵嘈杂声吵醒,他看见了野牛群,于是他急忙骑马奔去苏族人的地方告诉他们,也就在那一刻邓巴才算融入了这个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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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巴与苏族人的日益交往中,逐渐被苏族人的友好,淳朴,感情的真挚,纯粹与直接,对自然的崇敬所吸引,他们不再是令人憎恶的“强盗”,“小偷”,他们是值得尊敬的朋友,是大自然的守卫者,他们永远都不会过度的向大自然索取,他们对自己所获得的恩赐都心生感激,永远对大自然有着敬畏之心,而我们这些所谓的“文化人”却没有比他们做的更好,反而成为了破坏自然的罪魁祸首。当邓巴和土著人在行进的途中发现了偷猎者犯下的种种罪行,他感到很愤怒与哀伤。大自然的生灵都失去了皮毛,都血淋淋的躺在土地上,周边飞舞着苍蝇,这样的场景令人窒息,令人哀伤。而作恶的人却仅仅为了它们的皮毛,它们的尖角,它们的这些原本是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却成为了它们的索命符,而这一切都是人类所造成的……

    观《与狼共舞》有感

    邓巴的名字渐渐的被他遗忘了,他有了新的名字,苏族人在看到他与“两只白袜”嘻戏时便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与狼共舞”,这是邓巴已经开始成为苏族人,已经被苏族人所接受。而在邓巴与苏族人一起对抗庞尼族的过程中,他勇敢无畏的战斗,和苏族人一起把强盗赶出去的行动中,苏族人才真正认可了邓巴,接纳他为苏族的一员。

    与狼共舞也在苏族人的居住地遇到了他的挚爱的人“握拳而立”,而她正是之前与狼共舞救过一命的女人。她也是白人,不过是从小就被苏族人收养了而已,在握拳而立和与狼共舞的交往中,她渐渐的被与狼共舞的善良,勇敢所吸引,而握拳而立的忠贞,她的善良,她的女性魅力也时刻吸引着与狼共舞,于是他们在经历磨难后终于相爱了,不仅得到了踢鸟的同意,也获得了苏族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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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幸福的日子总是不长久,与狼共舞对踢鸟说白人会来的,会用暴力来征服一切。踢鸟问他有多少白人?与狼共舞说,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于是他们决定搬去冬营里做好防御准备。在出发的当天里,与狼共舞说他还有一本日记遗留在以前的驻扎地,他不能留下那本日记,那不仅是自己的生活记录更不能让这本日记成为追踪苏族人的帮凶,于是他毅然的决定回去拿日记本,而就是这个决定差点让他丢了性命……

    与狼共舞急忙赶回去了,可是那地方早已被白人军队驻扎了,他在马上焦急的望着那个屋子,想的是千万不要让他们发现那本日记本啊!可就在此时,一个巡逻车上的白人队伍发现了他,他们看见与狼共舞的着装,认定他为印度安人,于是他们无情的开枪射杀了他的战马“西斯科”,而与狼共舞只能无助的嘶喊着,“不要啊!”可是白人的枪声没有停止,“西斯科”的鲜血马上如水般涌出,而与狼共舞只能绝望的缓缓的安慰“西斯科”,叫它安静下来,可是它就这样永远的安静下来了,再也不能陪与狼共舞共同战斗了……

    与狼共舞就这样被白人捉住了,庆幸的是日记本被一个士兵藏起来了,不会让人知道与狼共舞的边境生活历程,但遗憾的是日记本和书信能够证明他以前的身份,没有了这些他所说的一切白人都不会相信,但与狼共舞已经不在乎这些了。无论他们如何严刑拷打他,逼问他那些印度安人的下落,可是他都不屈服,他宁死也不说出那些人的下落,不愿与这些白人合作去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

    与狼共舞早已经视自己为苏族人的一分子了吧,他已经开始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这里的人的纯真自然,这里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他们所渴求的往往不多,但就是这样的容易满足,才能令人折服,令人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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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族人见他迟迟未归,就知道他遇到了麻烦,先派人去侦查,发现情况果真如此,于是就开始做好营救与狼共舞的准备。他们在河里与白人展开了激烈的战斗,与狼共舞也奋起反击,在激烈的战斗中,他们最终消灭了押送的全部白人,与狼共舞也获救了。

    但是这只是一个开端,白人终将会再来的。与狼共舞为了不拖累苏族人,决定自己和“握拳而立”一起离开苏族,苏族人竭力挽留与狼共舞,可是与狼共舞决心已定,苏族人只能看着他们两个人,一匹马的背影渐行渐远……

    可是与狼共舞的离开最终还是改变不了苏族人被白人征服的命运,13年后,他们的家园最后被毁了,苏族人赖以生存的野牛群被白人打得消失了,最后的苏族人不得不与白人在罗宾逊堡签订了保留地协议。至此,神秘的西部处女地和美国平原上的马背文明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而白人就是这样用暴力使得土著人的文化消失了,让土著人的文明泯没了。因为缺少的正是如邓巴(与狼共舞),踢鸟那样的人,充满善良,互相尊重与理解,互相学习,他们才是真正的和平使者,不是靠武力去侵略与毁灭土著所有的文明,而是从中找到合适的平衡点,这样子双方都能活的更自由更快乐。

    故事就这样讲完了,可是历史的伤痛却久久不能抚平。当土著人不在知道野牛群,不懂得共同狩猎,不懂得皮毛的制作,不懂得如何寻觅水源和食物,那他们还算得上土著人吗?当这些都消失了,也就是他们的文明都消失了,我不知道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幸福……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蹋。我们都要保持天真,都不要忘了曾经的祖先,不要忘了我们是谁,我们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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