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心理是最古老的人类心理。我们撇开所有的集体成分而分离出来的个体心理只是通过一个渐进的、目前可能仍然被描述得不完全的发展过程,从古老的集体心理中分化出来的。
精神分析学不能把心理的主体置于意识中,但是必须把意识看作心理的一种性质,这种性质可能和其他性质一起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将心理区分为意识与无意识,这是精神分析学的基本前提;而且只有这个前提才使精神分析学有可能解释心理活动中的病理过程——这些病理过程的普遍性像它们的重要性那样值得重视——并把它们安置在科学的结构之中。
我们从压抑的理论中获得了无意识的概念。对我们来说,被压抑的东西是无意识的原型。但是,我们看到,我们有两种无意识——一种是潜伏的,但是能够变成意识;另一种被压抑的,在实质上干脆说,是不能变成意识的。
每个个人都有一个心理过程的连贯组织;我们称之为他的自我。意识就隶属于这个自我。
现在我们所有的知识一律都与意识密切相关。只有通过使之成为意识,我们才能知道无意识。
所有知觉,不论从外部(感官知觉)还是内部——我们称之为感觉和感情——接受的知觉,一开始都是意识。
内部知觉产生了对各种各样的过程的感觉,当然也包括对来自心理器官的最深层的过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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