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六点一刻起来的。也许对于别人很平常,但是对于最近半年总是睡到八点多才起的我来说,可算上创举了。
公司不打卡,老板对上班时间管的也比较宽松。懒散如我,每天早上好几个闹钟都不管用,每每起晚,到公司都九点半接近十点。虽然此晚起迟到的行为模式已经持续了很久,我并没有因为多睡一会而很享受。相反,起来以后不吃早饭就匆匆忙忙赶路,胃很不舒服。路上遇到堵车,看着手机上时间一点点流逝非常心焦。到了公司,像只老鼠一样偷偷摸摸轻手轻脚的摸到座位上,唯恐哪个拐角处遇到老板。碰到个别没有眼力见的同事,看到我悄没声的坐到位置上,竟然会大声说, xxx,你来了,早啊。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恨不得痛打他三棒,让你叫这么大声,唯恐老板同事不知道我才到啊。坐定以后,迅速的拿出电脑,倒杯水,狼吞虎咽的开始吃早饭。因一路匆忙紧张,久久不能进入工作状态,上午时间基本废掉。偶尔碰上开会啥的,更是耽误事情。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明明知道这些弊端,却不能改变晚起的行为模式呢?如那本被讨厌的勇气的书中所说,为什么人们讨厌自己的生活,却决定不做任何改变呢?是懒惰二字可以的解释的吗?还是新的习惯的习得如此困难?我也还没想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最近看一篇文章提到,早上闹钟响了关上后,不要马上闭眼,可以玩一会手机,玩着玩着就不困了,可以起来了。并总结说战胜一个恶魔的方法是用一个更强大的恶魔。听起来甚是有道理。不过今天我还没用到这个方法,今天是被尿憋醒的。哈哈哈。希望明天也可以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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