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歌·殇2:越女唱歌新(2)
转眼,已来到长安月余。
正是酷暑时节。正午,蒸腾的暑气和聒噪的蝉鸣弥散在庭院里,尽管他细心地叫人在房间里放了冰,青荷仍觉得有一丝透不过气来。
故乡遥远得像个梦,这个时节,暑热的午后,是和伙伴们在溪边浓密的柳阴下戏水乘凉吧,她咯咯的笑声飘荡在水面上,大家都说会”好听死了,是不是水妖附了体”……“小蛮,快唱支歌来听”……故乡的那些事、那些人也遥远得像个梦,可是梦里这些以往不曾在意的情景,却是越来越清晰。
小蛮,不能这样,多想想劳作的辛苦,家里田里的活做不完会被爹娘打骂;想象吃不饱肚子的滋味,过年过节仅有的好吃的也会先尽着弟弟,她这个女儿无足轻重……
他该来催着上课了,不能老是叫他催。
知道了他叫林烨,年长她八岁,是长安最好的乐师,技艺精妙,风华绝代,名动天下。他对她寄寓了无限希望,她不能叫他失望。是的,他是她的伯乐,他有时看着她的目光就像盯着一大片熠熠生辉的宝藏,那么热切,简直叫她有点害怕——她不知道他终究是想要她做些什么,唱得再好,如他一样,不也是个歌姬么?是的,他对她好,是真的好,从来没有人对她这样好过。她这个原本会埋没在百越的秧田里、老死在稻禾柴米之间的乡下土妞,真的是他眼里难得一遇的明珠?就算是明珠,也是亏了他细心地从烂泥里捡拾、怜惜地擦拭、小心地捧在手心里吧?禀明了师父亲自教她照管她,担心她水土不服为她操心饮食,怕她想家会时常逗她开心,知道她不识文字就请老师耐心教她。
她现在的生活,是故乡人经常谈论的高门大院里的小姐的生活吧?有时会有一丝隐隐的不安——在故乡,她可以明确地看到自己的未来:劳作、嫁个像阿爹那样的农人,再像阿娘一样劳作一辈子,穷苦一辈子;在这里,未来遮挡在一片迷雾里,教她看不清楚——可这是她吴小蛮——不,吴青荷自己选的——怕什么,难道她小蛮在这里会比辛苦劳作吃不饱饭还要苦么?
林烨激动又兴奋。
小蛮(虽然为她取名青荷,心里还总想叫她小蛮)真是可造之才,不,是百年难遇的天才。短短月余,她的琴艺和歌技突飞猛进,文字方面也学得甚快,照这样子学下去,时日无多便可带她去参加一些小型演出——其实权贵们很多也听不出什么好坏,歌姬嘛,讲究的是色艺双绝,色还在艺前面排着是有道理的,长得漂亮就是女伶人最大的优势,这一点是男性伶工无法比拟的。离开了百越猛烈的阳光,再经过他细心的照顾调养、用心的梳妆打扮,小蛮微黑的肤色已然退去,虽然十四岁的年龄因为以前吃不饱看起来身形只有十一二岁,可是这两个月可是个头见长呢。她本来就大胆,那股子机灵劲儿对于伶人来说也恰巧是十分宝贵的,娇憨活泼的气质竟也十分让人心动,她会像她家乡荷塘的那些芙蓉,很快绽放出青春最美丽的花朵。
想起刚来时带她去见师父,叫她唱了一段,师父一向平静的目光里竟然起了波澜,叫小蛮先回去休息。师父半天沉默不语,他怀着小小的得意回禀来由,嘴上说着“师父恕弟子不请之罪”,心里却等着师父夸赞他的珠玉眼光。师父却叹了口气:“唉,乱头粗服,难掩国色。好是好的,可是这么好一个女孩子家,来这京城……罢了,既然来了,你用心慢慢教导吧,切记,不可操之过急,咱这行当要学成一流技艺,光有资质是不行的,最终是要吃得苦,沉得住气,总要练上个三五年才好”。
三五年?师父老了,竟然开始怕这怕那。有什么可怕的呢?难道她小蛮在这里会比辛苦劳作吃不饱饭还要苦么?
他有他的雄心壮志,他,还年轻,自小努力不辍,不想一辈子像师父一样,只做一个伶工——纵然再出名又如何?锦衣玉食并不能消除地位的低贱,盛名荣宠譬如朝露,阳光一旦强烈就会消失无踪。
他相信小蛮也会有野心——从那么苦的境地走过来,富贵就是她一生难以舍弃的诱饵,她会体谅他的用心,会感动于他的好,会加倍付出努力。
一个多月后就是颖王李瀍的生辰,王爷会在府中大宴兄弟群臣。一位闲散王爷么,说来也算同道中人,竟在那诗词音律上极有兴趣,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整日里骑马游弋,出入酒肆歌馆,兴之所至,还会与某位歌姬琴瑟相和,真真是风流之极。这位潇洒王爷就是不肯在前途上下功夫,也不怎么结交大臣,整天没心没肺吃喝玩乐,还喜欢修道炼丹——不过,他和安王李溶走得挺近,安王可不是个小角色——言谈行至进退有度,和当朝宰相等一些官员结交甚厚。
颖王视他为知音(至少在音律上是知音),邀请函是早就收到了的,只是该好好谋划谋划。
“青荷,还想买些什么?一并买给你。”
她拍拍鼓胀胀的肚皮——今天带她出来逛,一路净给她买各色小吃,早已叫她贪心地吃撑。他两手还提着特意为她买的喜欢吃的点心果子,竟然还有她家乡特产的翡翠瓜——是她从小就爱吃的,阿娘每年特地在屋后荷塘边种了两棵,恰到这个季节就会成熟了,翠绿的外皮,闻起来泛着微微的香甜。他说,这市集上的翡翠瓜,从遥远的百越提前采摘,尽快运过来,本来是皇宫和王府的专供,剩下的极少能流转到市集上来,所以价格也自然翻了无数倍,贵的离谱——她问了价钱,一只就叫她咋舌,摇头拉着他要离开——他却执意买了两只给她。她抱着这两只翠绿的瓜,时不时凑在鼻子下嗅一嗅,眉端心上,荡漾起温柔的笑意。偷偷望向他,他的眉目映着树叶缝隙里投过来的跃动的阳光,那么温暖明亮。心里无端泛起暖流,又有着一丝丝的酸涩,竟然想叫她笑,又想叫她哭出来。
似乎发觉她的异样,他回头来看着她笑。“怎么,野丫头也会害羞了?”她在他稍带戏谑的目光里微微一惊,竟泛起羞惭的红潮,心跳似乎也忘记了,竟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些算什么?你唱好了歌,会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了,傻姑娘……”
她想说,这样就很好了,比起在百越的亲人,早已是云泥之别。阿娘总是说,要懂得惜福,命里的东西就那么多,莫要强求太好的,怕的是勉强求到了也守不住,无福消受。更多更好的东西是什么,她没有见过,也似乎没有多大的兴趣,只要有眼前这样的生活就很满足了,当然,有他的陪伴就更好了,哪怕再去过苦日子也是不怕的,可这话不敢和他说,他自小居住在长安,阿娘不过是百越一个毫无见识的乡下女人,只怕他会笑话她们的目光短浅。他把她捧在手心里当明珠,她就得绽放出明珠的光彩夺目,才能不负他付出的心血;也害怕这珍珠要是蒙了尘,他还会不会把她捧在手心里。
又去游芙蓉园。
给她讲玄宗时芙蓉园的传说盛况。泛舟看荷。此时荷花开得正好,绿柳送风,荷香阵阵。恍然间像是又见到了故乡的莲塘。
他想起初见时她歌唱的情形,问道:“小蛮,你那天在荷塘间唱的是什么歌?还记得调子吗?再唱来听听?”
不过是乡间的曲辞,她随性循着一只调子来唱,胡乱加了些曲调。想了一会儿,循着记忆唱出来。
他点头,大体还是不错的,这调子经过他的加工,在长安唱出来定会使人耳目一新;只是乡间的曲辞还是俚俗了些,不怕,他自有办法。
颖王瀍的生辰很快就到了。
这天是个好天气。虽说只是出席晚宴,但一大早,大家就收拾好所用的物件,装上马车,叫人送进王府中等待。早早用过午饭,众人收拾停当,也乘车前去等候准备。
不出所料,晚间的宴席设在寒山别院,这个院子幽静,处于花木掩映之中,又正对着翠云湖,虽不是正院,但以颖王的性子,竟甚是喜爱,尤其是这溽热的季节,湖风送爽,荷香四溢,颖王平日盘桓在这里的时日最多。日间那些场面上的官员早已请了一拨又一拨,晚上请的多是些平日里玩儿在一起的风雅朋友、琴曲知音。
厅上早已悬挂起无数宫灯,院子里也燃起了小儿手臂粗的巨烛,亮如白昼。下人们紧张而又安静地忙碌着进进出出,奉上各色的菜肴果品,收拾侍奉杯盘。宾客们早已入座。颖王身着常服,月白细纱长袍十分随意,只在外面罩了件殷红的纱缎夹褂,以示喜庆。他高坐主位,与宾客们顾盼谈笑。不一会儿,他站起身来,底下众人自是寂静无声。
“多谢诸位不辞劳苦,前来为小王庆贺生辰。小王无德无能,感激不尽。今晚只当时朋友相聚,大家尽兴宴饮作乐——对了,林烨公子特地前来助兴,机会难得,诸位可要一饱耳福哟。”
“祝王爷千秋……”众人贺寿声不绝于耳,纷纷送上早已备好的礼物。颖王只是瞄了两眼,并不甚在意。“林烨公子,平日你最是别出心裁,小王不禁猜测,你要送什么礼物呢?”
“王爷放心,寻常礼物想您也未必看得上,王爷只管好好听曲,此番定叫您过耳不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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