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杰克·伦敦(1876-1916)阅读:2017/5/1至2017/5/2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在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脚伤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处于无奈,他将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翼地藏好,带着另外的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似乎看到了希望,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相当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金沙又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儿直接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主人公面对死亡,不断战胜恐惧,拖着扭伤的脚腕和血肉模糊的脚挣扎前行。他幻想着比尔会等待自己,他发疯地寻找食物,他抛弃所有却小心地保存着火柴,他对着无情的荒原嚎啕大哭,他对着袭来的大棕熊发出生死攸关的紧紧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的咆哮,他吮吸、咀嚼狼啃剩的驯鹿的残骨,他日夜兼程,只有摔倒时才停下脚步,但只要垂危的生命火焰闪烁起来微微燃烧,他就继续艰难的向前走、向前爬、向前扭动,只因为他的“生命”不愿意死去。正是对生命的强烈的渴望,支撑着他向前挣扎,并在与狼的殊死搏斗中取得了胜利。生存的决心最终挽救了他,生命最终战胜了死亡,小说热情歌颂了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属的人性。而面对比尔的骸骨时的粗厉可怕的笑声和矛盾的心理,则表现出人性中最可贵的东两:即使在难危、绝境之中,他仍然坚守了做人的道德良知。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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