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过程一般为“先说后做”,如2012-2-84等题目所叙,拆迁的过程是第一步,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说),第二步,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拆除,行政机关自身或申请法院予以拆除(做),所以,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而这也是符合《城乡规划法》第66条的规定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本题的B、D选项是明显错误的,对于违法建筑物如果当事人均可以补办手续,将违法行为“治愈”为合法行为的话,所有的违法建筑物都可以先上车后补票,那以后规划许可证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综上,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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