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从两年前说起。两年前我不曾有过信仰,处事百无禁忌,思想行为偏激,偏又喜读一些闲杂书籍,并且不求甚解,往往只得了最浅薄的一层韵味,便引以为豪。彼时的我,丝毫不觉利欲的过患,反而常常振振有词的为其辩解,现在想来,翻来覆去所言的,总不过两层意思:
其一,物质上的利欲。生物的本性便是趋利避害,人亦有自我保存的潜能和倾向,那么,利欲便是保证人所能生存的根本立足点。正是有了对于利欲的追求,人才得以完成基本需求的满足,而在基本需求之外,利欲所导致的对于拥有更多物质的贪图,也不过是防患于未然,是在基本需求会受到侵害的这一可能性实现之前的未雨绸缪罢了。
《庄子》云: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
机心者,无外乎对于效率的追求,其本质仍然为利欲。然而,正是这机心,才使得人类社会的物质水平有了长足而稳定的进步,才有了此刻坐在电脑前的我。
其二,精神上的利欲。即便对于一个向来衣食无缺而罔顾基本需求的人而言,他也并非就可以斩断所有利欲了。从几十万年前茹毛饮血的蛮荒年代一路走来,这漫长的人类文明进化史在一个人身上最极致的体现便在于他已不再是仅被原始本能所驱使的动物。
天、地、君、亲、师。
温、良、恭、俭、让。
他开始有了追求自我,实现自我的精神需求。然则,即便是以完全利他形式所表现出来,它的本质却仍然是利己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曾言,他对于乞丐的布施,对于弱者的关怀,仅仅是由于这样会使他自己感到心情更好而已。利他的外壳下,内核仍然为自利。即便是再无私的奉献,若其动机为对于自我人格的完善,那么它的本质与物质利欲并没有什么差别。
以上对于二重利欲的辩护便阐述于此。若从世俗的角度来说,利欲并非太大的过患,甚至于会被人称颂为志向远大,成为世间人竞相模仿的目标。然而,真相果真如此吗?
无论是对于物质的利欲还是精神的利欲,它们正当存在的前提便是自我保存这件事是合理的。
凡夫不能斟透生命本质,往往落入常见或是断灭见中,以为诸法皆有一个可缘的实相存在。然而前圣先贤早已告诉我们,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无知无觉者,才会将追名逐利这样的轮回盛事视作自然,即便是利欲形式进化得再高明一点的对于实现自我的追求,也不过落入此中,并无甚新意。
无我,是否定利欲最关键的基点。
或问,学道之人,若无庐屋以庇身,饭食以温饱,又何以致学,乃至成道?
答曰:君不见,五观堂上镌: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为成道业,故受此食?《大智度论》云:行者知身但是不净,无常,苦物,不得已而养育之;譬如父母生子,子复弊暴,以从己生故,要当养育成就。又,《四十二章经》云:日中一食,树下一宿,甚勿再矣,使人愚弊者,爱与欲也。
以出离轮回之心来养育此身,但并不耽着于名闻利养,便可尽断利欲贪著。由此见,所谓“自我保存”的本能,并不是人们想当然的那回事,而是完全可以超越的。
无始劫来,吾等众生,长流转于六道轮回之中,受生老病死众苦逼迫,无有出期。今得人身,如大海浮龟,值木穿顶,若不借机发力,反被利欲所侵,岂非枉费了这万千劫的轮回?
人生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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