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周末好,最近翻了一本内容比较“强势”的书,书名就叫《强势》。
看完这本书,或许你会对“强势”这个概念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悟,其实强势并非如我们常想的那样,它不是居高临下的洗脑,也不是咄咄逼人的攻击,而是一种强大的心理和话语模式。
是一本好书,分享给大家。
“他人对你的隐形操控无处不在,你必须强势。”——曼纽尔•J•史密斯
本书简介:《强势》是世界级心理学大师曼纽尔•J•史密斯的经典著作,是一场横扫全球40年的心理自助革命!这本书结合心理学、语言学、行为学等领域的理论成果和操作性极强的实践课程,深入浅出地为你揭示:
强势不是居高临下的洗脑,也不是咄咄逼人的攻击,而是一种与他人打交道时的特殊能力技巧,它旨在从根本上为自己建立起一整套强大的心理和话语模式,并在打交道的过程中,从骨子里让对方接受和认同你内心的真实意愿。
本书作者:曼纽尔•J•史密斯
世界级心理学大师,美国最权威、最负盛名的心理学家,他在加州大学担任心理学教授,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学会、精神生理学研究协会的会员。
自60年代起,他对“强势”这一革命性的心理自助领域发起研究,并于1975年首次将研究成果集结于本书出版。40余年来,本书多次荣登美国亚马逊图书榜第一名,并先后被英、德、荷、日等几十个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引进版权,全球热销逾千万册。
史密斯开设的“强势力训练课程”在美国引起巨大轰动,并影响至今。当时前往聆听和学习这门课程的除了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的学生外,还有高盛、摩根大通等世界500强企业员工和美国白宫智囊团、美国FBI以及多个国家的外交人员等。书中的理论和方法,曾被乔布斯、克林顿、希拉里、奥普拉等多位“大人物”亲身实践运用,并立竿见影地改变了他们此后的事业和人生。
我们所拥有的自身权利,是让每一个个体都能健康地参与任何人际关系的一种基本框架。这些个体权利,也是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同情、热情、亲密和爱的积极关系的基础。倘若人们不能向彼此表达出个性化的自我,那么信任就会被怀疑替代,同情就会演变成冷嘲热讽,热情和亲密就会消失,而我们所称的爱就会变得酸不溜秋。许多人都不敢表露爱和亲密,是因为他们认为真情会被别人践踏,而他们也没办法去应对别人的拒绝。作者认为:所谓的强势,指的就是对你的能力充满信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能处理好。”
你在试图按照自己意愿行事的同时,容许了别人让你感到无知、焦虑或内疚的做法。这种极为糟糕的情感状态,是你在小时候不按他人意愿行事时习得的感受。从小我们的内心就习惯了被人操控,儿时受到的训练,压制了天生强势的自我,于是我们便会利用反操控,来应对自己的沮丧。
在本书中,作者列举了十条“强势法则”,是为了说明我们对于自身幸福负有责任,说明了我们对于自身人性的接纳——正是这种人性,限定了别人对于我们可以有怎样的期望。首先,让我们来仔细看一看>>最首要的一项强势法则:最终评判自己为人和行为的权利。其他各项强势法则,都是由此项衍生而成。然后再来看一看,在不同的人际关系中,我们是如何允许他人带有操控性地侵犯这一权利的。
你有权做自己的最终评判者:这句话看起来简单,听上去很像常识。然而,它也是一种权利——每个人都可以充分掌控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为。可我们越是习惯被人操控,越是不强势,越有可能不把它当成自己的一种权利,而将其抛弃。
有一些人,他们对别人的行为心存忧惧,并进而认为应当将人们控制起来。在这种人看来,你这种不为他们所动的自主性,会令他们极为不安。
这种对控制他人无能为力的感觉,源自他们采取不强势的态度、观念和行为所导致的失败经历。要是与之相处的人不受某种外部行为准则的约束,他们就会觉得,自己的目标乃至幸福,都会受制于这个不受约束的人,会任由此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假如因为没有准则而感到烦恼,我们就会创造出许多武断的准则,让这些准则带来安心和安全感。
所有这些武断、“恰当”的行事方式都是哪里来的?答案只有一个——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用儿时大人教我们的观念为纲,创造出这样的准则。然后,我们就会带有操控性地把准则运用到他人身上,侵犯他们的权利,操控他们,减轻我们个人的不安全感。之所以有这种不安全感,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如何应对。
作为一种自我保护措施,人们会从心理上对你进行操控,会利用“对错”“公平”“道理”和“逻辑”等方面的准则和标准,来控制你那些可能与他们的个人需求和好恶相矛盾的行为。操控者会创造出一种似乎已经公认的外部规则,以便操控你的行为。
是不是所有的外部规则都带有操控性呢?假如你想借助这些准则和结构,使你和他人的关系变得简单、轻松,你会不会可能让别人操控呢?这些问题,是无法用简单的“是”或“不是”回答的。现实中,无论进行交流的两个人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中的所有结构或准则往往是武断性的。
从你与他人的三种关系,解读他人对你的操控。
为了更好地理解他人会怎样利用这种外部规则来侵犯你,可以简单地将你和他人的关系分为三类:
1.商务式或正式关系。
2.权威式关系。
3.平等关系。
把你和他人之间特定的相互关系进行归类,取决于一开始你们两人的相互关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准则的制约。
在第一类关系中,不管你如何考虑,商业交易行为中已经植入了大量外部规则。这种结构的表现形式,大多是法律条款或合同。这样,买卖双方都能清楚地说明,彼此之间商业行为的性质。在商业关系中,假如一方(通常是卖方)将某种带有操控性的外部规则带入,而这种结构又未经双方事先确认,就会妨碍到你“做自己的未来行为的最终评判者”这一权利。比如,“我只是经销商,散热器好不好跟我们没关系,你要联系厂家。”(言下之意是:“你这个笨蛋!难道你不知道我们瑞波夫汽车店是怎么做生意的不成?”)
第二类关系,涉及到与某种权威人物的关系,它属于事先只植入了部分结构的一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所有行为,并非像商务式关系那样,受到共同认可的规则所约束。一个例子,就是老板与员工的关系。跟老板打交道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准则都会事先明确地说出来,并经过双方认可。你也许知道上班时应当如何应对他,可下班聚会时,你又该怎样应对呢?买饮料该由谁来付账呢?该由谁来选择酒吧?即便是上班时间,当老板提出某种过分的要求,像让你承担更多职责、让你临时加班或不付加班工资的话,你又该怎么办呢?
在这种互动关系中你可以看到,如果将操控性结构武断地强加于某些领域,没有双方共同认可的规则进行约束,你就不能成为自己行为的最终评判者。
权威式关系的另一个例子,就是小孩与父母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父母一开始都是专制的权威:他们是生你养你的人、帮助你的人,你的老师、护士、保护者,你的模范,执行纪律的人、决策者以及裁判员。而孩子一开始都是被抚养者、学生、病人、请求者等角色。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开始为自己的幸福承担起越来越多的个人责任,那么,最初现实所赋予的这种“父母—孩子”式的结构就需要加以改变。要想让孩子主动承担起管理人生的责任,就必须给予孩子越来越多的自由抉择权。
你肯定记得自己的经历,当父母和子女的角色变得更加平等,双方就能分享彼此的个人情感、目标以及遇到的问题。通常来说,这种分享还不够平等、亲密。父母往往会因为无知、不放心而固守着过时的习惯,虽然给子女部分成年人的自由,却不放弃原有结构赋予他们的那种全能父母的角色,所以会侵犯到子女们的自身权利。这样,子女会产生抗拒心理,导致父母和孩子之间渐渐疏远。
在第三类关系(即平等关系)中,事先并没有什么初始结构来约束双方行为。所有结构都是随关系发展,通过达成有效的折中办法形成的。这些双方认可的折中办法都讲求实效,让关系得以保持,而不必每天协商,谁在什么时候该干什么。那些为了变得更加强势而接受培训的人,总是天真地认为,这些折中办法都应当公平。作者会对他们说:“折中办法不一定非得公平,只要有效就行!谁说人生是公平的?你们为什么会有这种愚蠢的想法?如果人生公平,你我就该轮流和洛克菲勒家族去南太平洋、加勒比海和法国里维拉旅游,而不该待在这里,想着学会强势。”
平等关系的例子很多,比如朋友、邻里、同屋、同事、情侣、成年家庭成员、堂/表兄妹、姻亲、兄弟、姐妹之间。这些关系中,你既可以随心所欲行事,同时也最有可能受到伤害。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夫妻。大家都听说过相敬如宾的婚姻关系,夫妻双方会通过交流,表明心中所想,说明能够给予对方什么,来共同达到所需要的那种折中结构,并且很可能会一再修订这种结构。他们并不担心在别人看来有多古怪或自私,也不担心会违背某种夫妻“应当”怎样行事的神圣准则。有了这种强势的分担能力,夫妻双方就定下了底线,使他们的婚姻结构保持合理的灵活性,以应对人生的各种问题。
在这种平等关系中,倘若一方(或双方)因为不安全感或出于无知,而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比如朋友、室友或夫妻“应当”如何行事),进入到关系当中,就会出现问题。在出了问题的婚姻中,往往夫妻的一方或双方对于夫妻角色都早有明确的看法,这些强加的准则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行不通。齐心协力、创造幸福生活的夫妻角色,只能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
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的个人不安全感越强,这一方试图强加于配偶或自己身上的结构就越武断,操控性就越强。
在与他人交往的这3种方式,即商务式、权威式和平等相待的关系当中,出现问题的共同原因是:你与同一个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以上的相互关系。比方说,当你和一个朋友建立起商务关系后,双方都很难做到不让商务行为干扰到你们之间平等、友好的朋友关系,反过来也是这样。你的朋友也许会通过强加某些行事方式来操控你,但这种方式与你们之间的商务行为却毫无关系。
例如,他可能会开始向你借车去跑业务,因为你们以前都向彼此借过车。他也许会试图向你借大笔钱款,因为以前向你借小笔钱款时也没出什么问题。倘若你和朋友尚未达成一种真正平等、没有操控性结构的相互关系,那么,你的朋友就很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在你与他的商务关系中,也“应当”这样对待彼此,他会说:“一个朋友,怎么能仅仅为了还钱而逼我呢?”
这就是混合了关系而导致相互操控的例子。常言说得好:“朋友和生意难两全。”你可能会发现,有时你根本没有选择余地,只能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对待同一个人。
在混合关系中,只有强势地我行我素,自主决断你想要什么,认真研究每一阶段你愿意接受的折中办法,以此应对别人的操控,你才能与一个朋友又做生意,又做朋友。
强势是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吗?
我们常常有这样一种原始而幼稚的观念,换成我的话来说就是:你不应当对自己和自己的行为做出独立自主的评判。而应当由一些外部准则以及比你聪明、伟大的权威来评判。
从根本上说,这种观念引发的任何行为,都是操控。不论用什么方式,只要有人限制你决断自己行事的权利,那么他就是在操控你。
成为自身行为的评判者后,你就能学会各种独立自主评判自身行为的方式。通过自己反复尝试后做出的判断,不太像“是与非”的体系,而更像是“这个对我有用,那个没有用”的体系。独立自主做出的判断,是一种并不严格的“我喜欢—我不喜欢”的体系,而不是“我应当—我不应当”“你应当—你不应当”式的严格体系。
我们每个人对于自身所做的特定判断,可能并不有条有理、符合逻辑、始终一贯、恒久不变,对于他人来说,可能也并不都是通情达理的。然而,它却是适合我们独特个性和生活方式的判断。
许多人往往会害怕成为自己的评判者。做自己的最终评判者,没有准则约束,就像是独自在陌生的异国旅游,没有导游来介绍应该看哪些景点一样。更令人担心的是,我们手头还没有指点迷津的地图。在人生路上为自己制定准则并不容易,但要是允许他人操控我们的情感,而让我们面临沮丧、敌意和逃避,肯定更糟。我们要依赖于自己的判断,因为事实——无论我们是否愿意面对这一事实——就是:只有我们,才对自己负有责任。
我们在哪些方面必须强势?
>>强势法则二:坚持你要做的,不必解释
与其他强势法则一样,“坚持你要做的,不必解释”这一权利,源于你的基本自主权——只有你,才有权最终评判自己的为人和行为。假如你是自己的最终评判者,那么,你就无需向别人解释,无需让他们来评判你的行为是否恰当、是对是错,也无需他们进行其他什么评价。
当然,别人也有自己的权利,他们有权对你说不喜欢你那样做。这时你就可以选择:不理会他们的喜好,或想出折中办法,或尊重他们的喜好而完全改变你自己的行为。然而,假如你是自己的最终评判者,他人就无权操控你的行为和感受,让你相信自己做错了。这种类型的操控背后,隐藏的其实是一种幼稚的想法:你应当向别人解释这样做的理由,因为你的行为要对他们负责。
>>强势法则三:帮不到别人,也不用内疚
每个人,最终都得承担起确保自己一生的心理健康、幸福以及成功的责任。尽管我们彼此可能有许多良好的祝愿,但我们并没有为他人创造精神平稳、健康或幸福的能力。
你可以按照别人的要求去做,暂时性地取悦他/她,但那个人自己必须经历所有的辛劳、汗水、苦痛,以及失败带来的恐惧,才能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健康、幸福。尽管你可能对别人麻烦缠身深表同情,但人生的现实就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并学会自己解决这些问题。
>>强势法则四:你有权改变想法
作为人类,没有人是一成不变、僵硬死板的。我们会改变想法,会选择更好的办法做事,自己想要做的也会变来变去。而我们的兴趣,也会随着情况不同和时间的推移而改变。每个人都必须认识到,我们的选择在某种情形下可能有利,而在另一情形下却有可能对我们不利。要想不与现实脱节,想使自己更健康、幸福,我们就得接受这种可能性:一个人改变想法,既是合理的,也是正常的。
>>强势法则五:犯错不可怕,但要承担后果
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
犯错是人类特征的一部分。我们犯错的权利,以及承担所犯错误的后果,只是描述了作为人类的部分现实。然而,要是没有认识到“过错——只是过错而已——”这一点,我们就很容易被他人操控,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许多人都认为,过错就是“做得不对的事情”,必须加以弥补。并且,还必须用“正确”的行为来弥补。这种弥补过错的要求,是在我们犯错之后他人所附加的,也是他人利用我们以前所犯的错,来操控我们未来行为的基础。
这种操控方式下,隐藏了一种幼稚的观念:你不准犯错;过错是不对的,会给他人带来麻烦;如果犯下了过错,你应当感到内疚;你很可能会犯下更多的过错,引发更多的麻烦,因此,你没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决定;他人应当控制你的行为和决定,这样你就不会惹麻烦了,只有这样,才能弥补你的不当行为给他人带来的麻烦。
以夫妻为例,这种观念导致的结果就是,夫妻之间常常会试图去操控彼此,尽管那些行为与过错毫不相干。这种操控,是通过暗示配偶的“不对”,必须加以弥补(通常是去做“被冒犯”的一方想要做的其他事)来实现的。
为了帮助人们减轻犯错后经历的那种习惯性的内疚、焦虑或无知感,我们鼓励就事论事,理性而自主地看待过错。
>>强势法则六:你有权说“我不知道”
你有权自主决断心中的想法,不需要在行动前了解一切。你有权说“我不知道”,无需直接回答人们提出的问题。
如果事情还没做,就考虑每一种可能的结果,那么,你很可能什么也干不成,而这正是那些操控你的人乐意看到的。假如在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时,有人表现出好像你“应当”知道可能发生的某些特定结果才对,那么他肯定是这么想的:对于所有你自身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有关的问题,你都能回答;要是你回答不了,就说明你不知道自己可能会给他人带来什么问题,所以你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必须加以掌控。
在各种人际关系中,都可以看到基于这种观念的操控行为。
基于“你应当回答他人提问的任何问题”而进行的操控伎俩,往往非常明显,也有可能很隐蔽。但不论什么形式,一般都可以通过一些话语将这种伎俩识别出来,比如——
“要是……会怎样呢?”
“你觉得……怎么样?”
“要是……的话,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什么样的朋友/妻子/儿子/女儿/父母,会做出……的事来呢?”
在应对这种操控时,你根本不必知道答案,因为没人能够知晓一切。有时,一个人可能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后果。假如操控你的人想要胡思乱想,那就由他去!
>>强势法则七:要与人交往,但不要刻意讨好
如果你想当然地认为,为了恰当地与人交往,你首先要得到他人的善意,那么你就等于在为善意献身,把自己置于他人的操控之下。其实,你根本不需要他人的善意,完全可以有效而强势地与他们交往。
以商务式关系或权威式关系交往的人,可能永远都不会对我们有善意。但我们仍能够与他们交往,不需要他们喜欢我们。
在平等关系中,如果他人缺乏善意,也绝不会影响到我们解决问题的实际应对能力。比方说,产生矛盾后,夫妻间可能会暂时性的交恶,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岌岌可危,并不意味着周末就会过得糟糕透顶,也并不意味着当天晚上就不可能愉快。
临床经验表明,只要发觉能够操控你,人们才会对你不再友善(假定他们开始很友善)。假如你令配偶觉得,配偶的冷淡已经影响到了你的行为,那么,这种冷淡就是对方一种潜在的操控手段,他(她)下回还会这样做。
许多人在别人提出要求、发出邀请时,似乎很难简单说一声“不”。我们都想当然地认为,对方被拒绝会感到不高兴,双方关系不容易维持下去。如果你强势地表明想法,简单明了、开诚布公地回答说:“不,这个周末我不想去。下次再说吧?”你会觉得多么轻松啊。可是你往往却会捏出很多“好”理由,来避免对方生气、感到受了冷落,避免对方可能因此不再喜欢你。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采用的都是这种毫无意义的行为模式,原因是大家都有着幼稚的观念,认为如果做了让别人不喜欢的事情,哪怕是丁点小事,我们就没法正常行事。如果你还是这样想,请记住:一个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惧怕伤害他人感情的心态之中。有时候,任何人都免不了会给他人带来不快。
>>强势法则八:你有权做出“不合逻辑”的决定
逻辑是一种推理过程,大家可以用它来帮助对许多事物——也包括对自己——做出判断。可是,并非所有合乎逻辑的事都是对的,而逻辑推理也并非总能预测在所有情况下发生的事情。
在我们应对他人的需求、动机、情感时,逻辑并没有多大用处。逻辑和推理,通常都是用于处理“是非、黑白、有无”等信息的。事实上,需求、动机和情感对我们来说,通常并不像“有”或“无”那样明显。我们对事物和人们的感情,往往都是混杂的。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感受也会有所不同。甚至,我们还有可能想同时感受多种不同的事物。
逻辑和推理,很难应对人类环境中“不合逻辑”的灰色地带。对于理解自己“为什么想要得到”,解决人与人之间因不同角度、动机所导致的争端,逻辑推理帮不上什么忙。
从另一方面看,要是他人想劝说你改变,逻辑却是一个不错的帮手。假如让我来跟一个小孩子解释“逻辑”的意思,我会直接告诉他:“逻辑,就是别人用来证明你错了的那种东西。”而孩子也会理解我的意思。
逻辑就是一种外部标准,许多人都用它来评判人类的行为。尽管逻辑被错误地用在了人际关系上,但许多人仍然习惯性地认为,必须提供“好的”理由来证明我们的愿望、目标以及行动是正当的,认为推理和逻辑这把锋利的智力之刃,会划破个人意识的混乱,揭示出正确的道路。
许多人都会利用逻辑来操控我们,这种操控伎俩是以下述观念为基础的:你必须遵循逻辑,因为逻辑判断要胜过我们任何人所做的判断。
在日常生活中,还有许多利用逻辑操控他人的例子。配偶之间,常常会向彼此指出不应当干这个或那个,原因是“我们还要存钱”“明天得早起”“他们说这样做很不好”。这种操控,用的是一种有益的、利他的方式,操控者并不会明说自己要干什么。这种逻辑性的操控,既会阻挡夫妻间可能需要进行的协商,还会使被操控的一方,因为自己提出了不符合逻辑的行为建议,而感到无知或内疚。
合乎逻辑,并不一定会解决你的全部问题。但它却意味着,你会把解决问题的方法局限在那些完全理解的事物上——实际上,问题的解决之道往往存在于局限之外。
>>强势法则九:你有权说“我不明白”
我们当中,没有哪个人能够机智、敏锐到完全明了周围发生的事情。不过,尽管人类的处境使我们的能力有着种种限制,但我们似乎仍能生存下去。我们从经验中学会如何行事,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大多数人都会认识到,我们并非总能理解他人的意思或需求。你完全有权利对对方说“我不明白”。
>>强势法则十:你有权说“我不在乎”
他人操控你的手段当中,贯穿着一根共同的主线: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作为人类,纵然不完美,你也“应当”努力做到十全十美。如果因为条件限制,你无法完善自我,那你至少也“应当”去完善那种有人情味的、通情达理的做事方式。假如你对自己也这么想,就很容易被他人用形形色色的方式操控,这些方式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
他们喜欢说:
·因为你是人,所以很卑微,有着许多缺点。
·你必须努力完善自身,弥补人性带来的缺点,直到你在各方面都尽善尽美。
·作为凡人,你很可能无法尽到这一义务,但你还是必须完善自我。假如有人给你指出了自我完善之路,那么,你就有照做的义务。
·要是你不照做,你就是个堕落、懒惰、道德颓废和毫无用处的人,不值得任何人包括你自己尊重。
基于这种观念——即你“应当”完善自我——的操控行为,在多种人际关系中都能见到。
比如说,你的配偶可能会控制你邋里邋遢的行为:“在家里总是把衣服乱丢!难道你就不想改一改(或‘做好一点儿’‘文明一点儿’‘像个体面人’‘不要做个懒汉’)?”如果你掉入这个操控性的陷阱,认为“应当”改善自己的行为(至于具体如何改善,则由他人武断决定),那么接下来,你就会被迫解释,为什么你会随意地扔衣服——昨晚睡得太迟啦,太累啦,只是忘了啦,实际上并不经常那样啦……或其他傻里傻气的回答。
自主决断的人,会更现实地应对这一情形,比如说:“我明白,我应当让家里保持整洁,但有时我就是不太在意这个。我知道这让你不舒服,不过还是让我们来想想,有没有什么折中的办法吧。要是我做你不喜欢的事时,你能尽量不指责我,那么,我也会在你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时候,尽量不指责你!要是我做了什么让你觉得讨厌的事,你就跟我说。要是你做了什么让我讨厌的事,我也会跟你说。”记住,千万不要拐弯抹角,要坦率直白地进行沟通。
最后,请记得做你自己行为的最终评判者。
在坚持自身权利的时候,用一种非自我保护的、不带操控性的方式进行沟通和应对,就可以向对方传达一种极其重要的信息。这是一种保证,表明你不会干预他做出决定,就算讨厌对方所说的话,你也不会干预。
>>我是我自己的评判者。
>>你是你自己的评判者。
>>决定权在于你。
>>假如你想要自己决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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