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中,论证者甲和乙围绕着“中医是否是科学”的问题各自展开了一系列论证,然而由于其各自论证过程中存在诸多缺陷,所以其各自结论也是难以推出的。
首先,论证者甲由中医不被西方人普遍接受,得出是因为不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医和中国的传统文化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些国外专门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学者非常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但是他们未必接受中医。很可能真实的情况是他们一直接受的都是西医,对中医不了解,故中医并不是基于传统文化的,了解传统文化未必了解中医。
其次,论证者甲混淆了“科学无国界”和“知识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科学是人们通过研究普适的自然规律得出的结论,而“知识产权”属于商业范畴,受国家法律保护,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二者并不等同。
再其次,论证者乙由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普适的自然规律”推出科学的发展不受民族或文化因素的影响”显然这是无法推出的,因为有些科学实验成果是基于人们的生活习惯总结出来的,故科学的发展是会受到民族或者文化习俗的影响。乙的论证过程是有缺陷的。
最后,现代中国人的寿命延长并不是完全依赖西方医学技术,人的寿命延长与很多方面因素有关,过去,面对自然灾害,人们没有办法做到有效预防,生产力低下,人们没有足够的生活物资,这些都很可能导致人们平均寿命短,而现在随着生产力技术的提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饮食的调整等这些很可能使人的寿命延长,故乙的观点是无法成立的。
综上所述,甲乙在论证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其结论不足为信,故其论证也是非常缺乏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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