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邻居小冉敲门,说是有事咨询。一开门就看到她一脸沮丧的样子。
老婆连忙把她扶进门,请她的坐下,“怎么了?你这个样子对胎儿不好。”
“我昨天被公司辞退了,老板说怀孕影响工作,我都在这家公司工作三年了,离家近工作也不累。说辞退就辞退了,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想听听你们的意见。”小冉说道。
“你把情况详细说一下,你有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我说道。
小冉详细的把公司情况给我讲了一下,根据小冉的描述,已经可以判定是公司违法辞退了。我仔细给小冉讲了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针对“三期”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具体赔偿标准:2N赔偿金(月平均工资*公司工作年限*2倍)+三期工资(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社保补偿。
我又把仲裁的流程给她讲了一遍,讲完后整个人心情好多了。
今年遇到过几起怀孕被辞退的事,部分企业对孕妇存在偏见,总认为孕妇会占公司便宜。这些企业格局太小,是发展不起来的。
女人不容易,她们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又承担着生儿育女的家庭责任。关爱孕妇就是关爱未来。
大家对孕妇应多一些支持、理解、温暖、关爱,让准妈妈们工作用心,生活顺心,环境温馨。
每个人都有母亲,每个人都会有孩子。既然法律赋予了母亲合法的权益,那么社会各界就应该无条件地遵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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