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走路去上班,却觉得异常幸福,走着走着,就像回到了小时候。
背着书包,很沉的书包,一摇一晃地,晃回家就埋头写作业,天黑了也不知道,直到完成作业才肯去吃饭的。我的执拗也许与身俱来,周末的前夕,作业总是额外的多,我却一定要在周五的晚上挑灯夜战,明亮的白炽灯,外面一片漆黑,靠近灯管的地方,偶尔飞着几只虫子。奶奶说,“虫子喜欢灯,喜欢亮的地方,如果是蜡烛,它们早就要烤焦了,哪里还能这样飞来飞去的。”我心里暗自嘲笑这些飞虫,穷尽一生,追寻不知所以的光芒,最后挫骨扬灰。不过,我并没有多想,继续埋头奋笔疾书,直到写完最后一个字。
那时候,还不会骑自行车,看着大人从身边骑行过去,总是很羡慕。当我有了第一辆自行车的时候,我还记得,它是黄色的,后面还有两个辅助的轮子,车铃清脆,我常常要去擦拭它,生怕它粘了灰就不那么好看了。我暗自发誓,我一定要学会,以最快的速度。没有人教我,爸爸妈妈都在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当时交通并不发达,要见面,就得做整整一天的车。一路颠簸,车上很多零件碰撞发出一些不愉悦的声音,总是让我异常烦躁。一放学,写完作业,我就推着我的小车在在巷子里练习。大概是两个辅助的轮子限制了我的发挥,后来我干脆叫别人帮我把它们卸了。之前并不在意,现在只剩前后两条细细的轮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被我取下的那两个轮子的重要性了。
于是,练习变得有些难。常常会这边摔一下,那边摔一下,我倒是没有关系,一点也记不得累,记不得疼,只是心疼我的车。在一次次的跌倒后,我终于征服了自行车,它乖乖的载着我去我想去的地方,我很得意,那段时间。
只是,年少的时候,喜欢,并不会长久。
当我可以天天骑车去上学的时候,第一辆车已经变小了,不是,是我变大了,又开始怀念走路了。
在小乡村上学的时候,每天走路三四分钟,路过一家小店,眼巴巴看着,又舍不得买,有时候假装没看见,埋头飞过去。原来那个时候,我就去学会了自我欺骗。
我记得我有一个肉色的,胖乎乎的小猪的储蓄罐,一有钱就投进去,尽管都是一块一块的硬币,我不太喜欢纸币,总觉得很脏,皱巴巴的。逢年过节,仅仅那个时候,爸爸妈妈也会投一些进去。于是小猪变得很重很重。
没有有线电视,每天可以看的除了中央一套新闻联播、天气预报、焦点访谈,我一般坚持不到电视剧时间就睡着了。
还有就是当地的电视台,不过也没什么可以看的好像。
偶尔,爸爸妈妈会打电话回来,那个时候总是很开心,特别期待,连蹦带跳的到座机前面,拿起电话,却总是不知道要说些什么。那头说了什么,我是一点也不记得的,我就是这样有些健忘。也后悔那个时候没有记录下来一些,至少现在回忆不至于这么空白一片。不过,也是情有可原,那时候,那么小,除了玩,还会些什么呢。在那个时候也许我就觉得是小事吧,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本厚重的故事书,每一秒发生的事情,我们身在其中,就忽略了。
一路走着,就到了二十几岁,到了如今了。唠唠叨叨说着过去,过去的那些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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