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疯子,怎么成了“魏晋风度”?
比如刘伶纵酒佯狂,欺骗妻子千方百计喝酒,不拘小节,甚至在屋中一丝不挂,表现出对名教礼法的否定。为什么他的这些行为在当时被视为一种豁达的态度?被后世文人所赞赏?
还有刘公容、毕茂世,终日在酒池中沉浮,活脱脱两个酒鬼,放在现在会怎样?估计无人与他们交往。可当时为什还被人称道?
刘公容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容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容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容辈者,又不可不与饮。”故终日共饮而醉。——《任诞第二十三·第4条》
毕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任诞第二十三·第21条》
刘伶的《酒德颂》表明了他对酒的热爱和对自由的追求,成为魏晋风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酒,喝酒,只是表象。在黑白颠倒的社会里,以此超脱世俗、追求个性自由。这大概就是魏晋风度的精神内涵,成为后世文人追慕和学习的对象。——不过后世要学习的应该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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