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8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3-05-06 08:36 被阅读0次

    标注 (蓝色)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299 页 · 位置 4345
    在 我们 的 大脑 里 有 一组 拼凑 起 来的 特 化 脑 回路, 得 益于 一系列 习惯( 部分 通过 文化、 部分 通过 个体 的 自我 探索 而 灌输 形成), 这些 回路 合 起来 产生了 一个 多少 有些 次序、 多少 有点儿 效果、 多少 经过 良好 设计 的 虚拟 机器: 乔 伊 斯 机器。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299 页 · 位置 4345
    脑回路在这里和习惯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习惯促生脑回路,而一种脑回路产生出来后固化这种习惯。而习惯可以从结果的好,做成事情产生出来。它可以是一种偶然的成功促使人把其中偶然的方法偶然的经验突出出来固定下来的结果。 这是行动和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而非苏格拉底的善作为根据的探究。后者突出的是根据保证结果总是好的,而非偶然的好。根据的东西在这里作为自身好的东西,是结果好的本质而非偶然的联系。但是对于大自然的演化来说,突出的是一种偶然的因果,而非必然的根据或条件和可预期的结果之间的联系。 但是最后这个虚拟机器有问题。虚拟的小人。是一个作为结果的小人,而非作为原因的作为实体的小人。 在这里区分进化中的利益。一个复制子具有自身的利益,但是它并不认知自身利益。它仅仅在因果决定中活动。不能把它称为有意识的。 这里,存在意识,和有意识是两个概念么?联系意识前 意识 和意识后的划分。有意识是意识后的东西。具有语言。 一个存在自我复制的机能的东西,什么时候可以称为存在意识的?意识的存在的指出,有赖于笛卡尔的对于我思的不可怀疑。要基于这个怀疑,意识的存在作为有意识的认知产生出来。 因此,这里要对于存在自我复制的机能的东西的不同情况不同可能的具体分析,而说它是不是存在意识。存在意识就是有意识。就是意识的存在称为经验的对象了,而非意识那种存在但是不可回忆不可认知的情况。 认识到结果的好是一步。这时,它需要能够做出结果好的判断。判断就要标准。这里,标准的东西可以是基于本能而给出来的东西,它不需要预见。就复制子而言,需要具有对于一个东西作为自身复制的结果的东西的认知,进而基于这种认知以及对于自身复制这个欲望或机能的认知,而说这个结果是好的。这里还没有任何如何造成复制的成功的方法或根据的考虑和认知。 进一步的,就是苏格拉底的善的理念的引出了。一个复制子如果不但能认知自身的复制的要求,认知结果上作为复制的产物以及基于这两点而能够判断一个复制的事实是好的,反之不好,而且,如果进一步考虑复制何以成就的条件,就从结果好进到自身好的东西了。这里不是public的形而上学。苏格拉底考虑的是伦理学的逻辑,对于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的突出,而无论什么方法。这里谈论的是具体目的的具体方法。是一种并非以对于人自身的知识为目的的方法。方法论突出的是人的活动的逻辑空位逻辑配置的东西。 对于人自身的认识,知识,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伦理学的逻辑,形而上学。另一方面是心理学考察的结果,对于人性固然的知识。马斯洛的人的需求模型那样的心理学考察的结果的东西。 在意识的存在的判断里,考虑的是后一种情况。 但是,这里始终还是需要对于自身的复制这个冲动或机能的认知,有意识,和对于结果的东西的好的判断,有意识。这里已经需要基于有意识了。而这有意识正好是通过这个东西所要推出的东西。它作为整个东西的结论,事实上缺已经隐含于前提之中了。这是有问题的。 苏格拉底的工作,是从结果的好的认知上升到自身好的东西的认知。从经验的分有善的东西,上升到善的定义,或善这个理念的认知。 但是这里不是这种有线索的上升,而是无中生有。 所以,困难就落在结果好的东西如何认知。或者说对于自身的冲动怎么从作为意识进到作为有意识。这里的有意识不在于怎么做,而是对于自身的要求的认知的有意识。认识到我作为复制子,总是要求复制,以这复制的达成为利益。这一步怎么迈过来的?

    标注 (蓝色)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299 页 · 位置 4347
    通过 把这 些 独立 演化 的 特 化 器官 拉到 共同 的 事业 中 来, 并 因此 大大 加强 了 这种 联合体 的 力量, 这 台 虚拟 机器 或 大脑 的 这套 软件, 就能 完成 一个 内在 的 政治 奇迹: 为 船员 创造 出 虚拟 船长,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299 页 · 位置 4349
    这里的虚拟船长,它的功能或作用,是在因果决定而言的结果好但是并不存在对于结果好的认知而言,还是在一种具有对于结果好的认知而言? 前者的话,这里始终并不引出意识的存在。但是,它和存在意识具有相同的结果。 怎么判断意识的存在与否? 这很难啊。即使考虑笛卡尔的我思。可是通过怀疑突出的我思的存在,本身又是语言的。而语言是客观的或公共的。意识的存在却是私有的。因而,怎么判断机器是不是鹦鹉学舌?我们不说一个喇叭,一台打字机存在意识。又基于什么理由说更复杂的系统存在意识?

    那种 认为 大脑 里 存在 罗马 教皇 式 神经 元 的 观念。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00 页 · 位置 4353
    在作为结果的意识的存在,它作为整体的统一,如何落实到大脑中某个部分的功能,或者不是某个部分,但是总是需要给出一种各个部分之间协调的机制。刺激和某种应激的感觉质之间,可以看作一种神经的反射弧,是一种可以物理描述的因果联系。这里具有一种固有的因果联系。基于某种生物在进化中发展出来的生理机制低层的神经机制。植物神经。生物学上某种可以和电脑基于启动盘固化写入的bios作为在一个硬件系统上引导软件运行的开端类比。bios是固化在硬件的系统盘的开头位置上的东西。硬件的设定使得机器开机时总是去读它。bios为进一步的软件的引入提供了最基础的准备。在生物,这就是基因的功能。而习惯和文化的东西,则是基于基因的功能得以做得到的。这是一条上升的路。认识论上在先给出来的东西,在本体论中是在后的或并非作为形式的而是作为支持形式的东西的存在为它提供材料上的东西或向下的路落到实处的东西。 丹尼尔要反对的是笛卡尔的小人落实到大脑中的特定神经元上。反对存在一个特殊的不可思议的教皇式神经元。他的反对的东西是有道理的。但是他提出的替代方案则还是存疑的,缺乏根据或论证。 在效果上存在一个小人,是事实。丹尼尔的路径,试图在本体上取消小人,小人仅仅是一个结果的东西。如同我思中的我在,我的存在对于我思是无关紧要的。但是我思是可以考虑的在先指出的东西。它存在。通过怀疑我思的存在而这个怀疑本身就是我思了,从而指出我思的无法怀疑。 丹尼尔要取消意识的存在中存在一个小人,这个小人作为实体勾连到了意识之中。但是在一种大脑神经元的分布式处理的模型的设想里,他试图在电脑的类比里用硬件的分布处理类比神经元的分布处理。但是这里的问题,在于电脑的工作总是基于硬件的分布运算和软件上同一个软件对不同运算硬件的协同。在神经元和意识之间,也存在这种逻辑上的划分和联系。这个例子是不恰当的。 那么使用人类议会政治作为例子呢?每个议员作为个体,不但是行动或做的主体,它同时也对自身的主张负责。它不但考虑怎么做和把东西做出来,也做判断,对要做什么对主张什么负责。 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和public里通过城邦考察灵魂的以大见小的类比?多重草稿在这里似乎有出路。 这里的问题是,从刺激到认知怎么转换?因为外部信息嘈杂,怎么突出某一个?根据什么,这个机制是怎么样的? 这里始终试图排除小人。一个灵魂的实体的小人。不然,这个实体虽然带来无穷的好处,就像造物主的信念对解释这个世界的好处,但是问题在于,这个实体的存在作为理念,它如何落实。在小人,如何落实到脑神经上。怎么在神经现象中升起灵魂?神经作为现象只是给出其运作运用,可以考虑它是怎么用的,用法,但是没法设想使用它的主体的存在。上帝也只能落到作为全知全能,进而分析的总是善的这些理念上。但是,认知和能力的全知全能,和全知全能的存在者之间,还是根本不同的东西。这一步不是可以推论的。而是把它自身看作逻辑设定来考虑问题的。所以这里没有论证,存在的只是一种设定,或定义。 和苏格拉底的理念不同的是,对于人性和智慧的认知。苏格拉底承认欲望。但是没有突出智慧和理性或理念的上升本身也是人性诉求之内的东西。所以他对于城邦作出了智慧为哲人王独有而不为其余普通公民所分有的制度安排。而近代社会在这一点上已经变化了。可以看作时代背景的变更。近代有宪政,有天赋人权的理念。公民之间在这天赋人权和自由上的平等。就是说,普通公民开启民智,分有了智慧了。这是基于人的自我认知自我设定。从这种自我认知和自我设定的演进,造成了正义这个理念的定义的改变,或者语言上说正义这个概念的内涵的改变。这种变化,恰恰突出意识的存在在一种演进中的唤起。 这种唤起,是不是也可以置于大脑的神经现象和意识的存在之间的过渡上? 就猴子基于没有概念,而并不看作存在意识而言,可以把概念看作学习领会中产生出来的东西。一个婴儿,也只有眼前的东西,没法脱离感性做出思想。半岁的婴儿看到亲人走出房间看不见后,就会认为这个人不存在了。会惊慌。在概念思维的意义上,人也有一个渐进的学习而领会的过程。 可以把一个人从基因和胚胎开始到一个成人的过程,看作穿越了从物质到有意识的东西或承载了意识承载的东西的整个历程,意识的产生的历史在一个人的成人的过程中全需要经历。 人怎么学会概念思维的?事实是,先于柏拉图的理念或亚里士多德的经验中升起的概念,人从不知何为概念到学会了概念的使用。 在public里,苏格拉底要讨论的是灵魂。但是灵魂不是在先给出来的现象的东西。它是基于某种自我认知自我设定,基于逻辑而可思的东西。在意识的情况里,这里不是形而上学,但是也还是要基于逻辑对它做出考虑。 形而上学的逻辑和具体的东西的逻辑。前者是普遍分析的产物。或者说对于任何东西的分析的同一个结果。后者突出不同的东西之间的区别。类比柏拉图的理念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的区别。

    根源: 核心 赋 义 者( Central Meaner) 幻觉。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00 页 · 位置 4359
    关于意识的存在基于笛卡尔式对于我思或意识的承载提出置疑但是这个置疑本身就是一个我思,导致我思存在的不可置疑。但是一个机器如果基于对笛卡尔的理论的了解,它也可以在一种单单是基于逻辑出发而非对于我思的存在的关心说出同样的问题。一个逻辑机器。它存在意识么? 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同样地对我自身发出?我在笛卡尔式置疑我思的存在时,也可以同样处于一种仅仅基于逻辑,做出设问。这时,这个置疑作为我思的内容存在。 这里的点在于一个人对于自身设问关于我思存在的这个置疑,总是一个基于亲身的,私有的东西而提出的。就像基于感性断言关于它的一个直观的经验是真的。这真不是基于语言自身给出的,而是基于经验或直观为真值条件指出的。因此它是有根据的断言。可是,在我思的存在里,基于我思指出的一个我思的存在,它自然没法反驳。但是,考虑这个设问还是通过语言指出的东西,而设问这个句子的东西如果是一个机器,或另一个人,我并不了解这个设问所基于的私有的东西,我怎么知道这个句子是否仅仅是一个并不作为一个意识的内容的困惑,只是作为基于这个困惑为条件而基于逻辑说出的句子。就像条件关系之中,这里的条件的存在或真,在第一人称之外,并不能知道其存在与否。和私人语言比如“疼”是一样的情况。它没有被勾连到语言游戏之中来。 笛卡尔的我思的存在,基于对其置疑本身就作为对其存在的证据。这个置疑本身是意识的内容,它把意识的存在带入意识的内容中来了。 从这里看怎么理解意识的存在。意识的存在指一种运用概念的思维。概念思维可能要求过头了,是更高的要求。在这里是通过做出来的东西,一个怀疑,它作为可以设想是合理的或合法的。对于这个置疑的进一步分析,指出这个置疑本身就是基于意识存在的条件之上才得以可能。 意识不存在,就没有意识的内容。问题是这就像我思和我在的关系一样。意识的内容只对某种客观的知识负责。在这里,意识的存在和意识的内容,和我的存在与我思存在的关系是一回事么?可以类比么? 我的存在和我思的存在,是两码事。不能从后者推出前者。 意识的存在和意识的内容之间,却可以看作一种前者作为对于后者的分析的东西。意识的内容总是要基于意识的存在之上。但是,这里意识的内容又有歧义。当一个逻辑电路做出3+2=5这个运算时,并不基于这个运算说它存在意识。只是把它看作一个逻辑机器的工作,而非看作意识的工作。或者说,意识的内容在这里也有我和我思的这种关系。撇开这种关系,意识的内容就可以看作一个摹状词那样的东西,突出出来的仅仅是那内容而非意识。这样,逻辑电路的运算和我做这同一个运算,就内容而言,发生的东西并无区别。我需要区别一个运算的正确结果它是一个人按计算器得到的东西或者这个人自己心算出来的么?不需要。这里强调的是意识的内容的客观性。一种外在标准。 那么,我的意识的存在,怎么从我说出来的东西,它们一经说出就一经是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东西。句子基于逻辑发生出来,也基于逻辑为它者所理解。这里,意识的存在似乎并不勾连到整个语言游戏之中来。 那么,对于我,第一人称而言,我思的存在基于对其置疑本身就构成了其存在的证据,还是成立的么?成立。因为这个置疑,确实是我的困惑。是我的关注所在提出来的真问题。一个逻辑机器和我的区别在于,逻辑机器总是基于某种给定的逻辑处理输入。而我,具有先验统觉的自身意识。在这里,这个自身意识是先于一切经验的。它先于对于经验的认知中的种种逻辑的探究,自身作为一种先天的机能。是一个自动机。它是饥渴的,总是具有求知欲。而逻辑机器中,总是具有一个特定内容的逻辑设定,作为其逻辑配置。类比之下,机器的逻辑设定是一种经验的或特定内容的逻辑,可以和知性概念类比。相对之下,人的自身意识,是先于知性概念的,作为其条件的东西。 如果可以通过算法实现这种自身意识或先验统觉,那么一个真正的通用智能系统就做成了。这时,它是否存在意识,就不重要了。或者说,意识的存在在一个能够表征自身意识或先验统觉的逻辑系统里不再重要。因为意识的存在,先验统觉,其使命就是对于任何多的统一的机能的发动。 类比全知全能的存在者。如果一个存在者,真对于它是总是成立,没有例外。那么,恒真作为善的使命,或者说前者都不是表征了。表征到表征的东西之间,总还是有赖于另外的条件才能渡过去。语言和意义之间需要语法的衔接而勾连。这里,作为使命的东西,就是本质所在。所以,这样看,恒真作为善的使命,就是善的本质了。 善产生出真理和知识来。这里的真理是个别的真理而非恒真。善总是产生出真理和知识来。这里善和恒真之间是一种相互蕴含的关系。等价。 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它总是对于结果的真负责。就其效用而言,和善是一样。就此而言,善和辩证法之间,和意识的存在和全能的逻辑机器之间就所做出来的东西的没有区别而言,可以类比。但是前者突出的是某个内在的或私有的东西,后者却是客观的有真假标准的东西,可以验证。 一个逻辑机器可以引经据典地基于逻辑井井有条地谈论感情,情绪。但是,这些谈论都是基于感情这样地东西作为某种传说中的东西,其存在并没有勾连到语言中来。完全可以并不存在爱但是基于爱的一些逻辑配置的了解做出一种运算式演绎的谈论。但是,一个逻辑机器并不基于情感做出任何事情。情感对它是一个虚构的东西。进一步说,除了逻辑,任何东西的存在对它都是虚构的。它只是漠然地在任何东西里做逻辑运动。 然后来看逻辑本身。逻辑是什么?逻辑本身就是基于人类的,有意识的存在者的存在的产物。文化制度的东西,离开人就无从谈起,没有意义。逻辑本身作为某种阶段性的产物,譬如文化之于文明在历史中的有方向的推进,离开文明就难以把握文化的历史。而文明的核心是对于人作为主体的尊重。这里,主体是核心的位置。文化则是基于文明的推进受规范的东西。是一种目的的价值的变迁带来怎么做的方法的改变。

    假设 了 有个 家伙 在 大脑 里 说话, 它是 记录 的 作者, 是 所有 意义 的 赋 义 者。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00 页 · 位置 4362
    这个小人可以看作实体,也可以看作另外的东西的结果的东西。笛卡尔的我思的存在中的我那样的情况。后者,小人的存在与否不是要点,是不确定的东西。确定的是无论它存在与否,它参与其中的一个现象的存在。在这里,它对于现象的参与就是我之于我思。在这里,在后面的可思的东西的存在并不建立在认识论上我在先存在上。后者也并非本体上在先的。 就算是,在这里,小人仅仅以其作用被考虑。它本身就是别的东西的结果。这么说有歧义。这两句话需要连起来说。它作为结果的东西,x,又是以其作用,以这x参与其中的东西:这样参与,x的意识的内容。这里,x可以是任何东西,而非特指某个东西。就算说,x的内容或含义并没有勾连到命题中来。或者说它还是没有和此轮咬合的空转的手柄。 这时可以断言x的存在么?或者,我可以持一种唯名论的立场,把x看作仅仅是某些东西的一个命名。它并非实体。 这里和意识的存在是一个私有的,似乎主观的或归于主体的东西,而其所承载起来的意识的内容却强调一种客观性。康德说表象总是关于世界的表象。意识的存在和意识的内容之间是如此不同。有着巨大张力。它们之间根本不能混淆。进而它们之间又是如此交缠。意识的存在和意识的内容,都是关于意识的东西。就像看,看到的是世界,看的却是世界之外的某个东西,并非空间之内的存在。我和世界在逻辑上根本不同。

    这个 内部 的 老板 就 像 美国总统, 可以 指挥 一个 新闻 秘书 或 其他 下属 去 发布 实际 的 新闻稿, 当他 们 说话 的 时候, 他们是 代表 他说 的, 他们 是在 执行 他的 言语 行动, 他对 这些 行动 负有责任, 他 才是 正式 的 作者。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00 页 · 位置 4368
    小人的解释,是一种身心分离的模式。它的问题是身心交界的转门的解决。意识的一切活动最终还是要落实到脑神经的某种承载上。就像思想要落到语言上。思想不在空间之中,是可思的东西。而语言是可见的符号或可听到的声音。 这里还是柏拉图在线喻的四分中,可思的理念世界和可见的世界之间的勾连。它们在实践领域总是要处于一种勾连的统一之中。意识作为可思的东西,它要走通向下的路。 但柏拉图考虑的向下的路,是既已给出的意识,怎么在可见世界中做出来。这部分工作更狭窄而细致的分析是语言游戏的语法分析,理解和遵从规则的行动。这里考虑的,则是意识怎么产生出来的环节。 前者是形而上学。后者不是。前者是望远镜,后者是显微镜。 脑神经特定部分和小人的转门,类似语言的本质主义。它是一种脱离语境的东西。 脑神经科学已经指出的东西是,大脑特定区域对于意识的某种功能的负担。左右脑对于逻辑和感性的大致分区。负责不自主运动的植物神经,感官,记忆,都有特定脑区负担其处理和控制功。能但是这里不是本质主义。这点可以类比电脑。它有硬件系统,以及软件系统。和硬件直接联系的是驱动软件。驱动一方面负责对于硬件基于其特征的数据读取,另一方面把数据用一种操作系统通用的格式或标准作为其对于上一层用户的读写界面。就是上次领读同学指出的用户这个逻辑空位。一旦这么看,就可以看到每一层都是把最关键的决定性的判断交付给了一个空位之中的用户的东西。每层都不做关键的决定。 可是回到人的审视,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人在和人的关系中,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也是基于反思才对自己揭示出一种自身的决定的逻辑空位,走向上的路。 可是,这已经不是意识的存在的问题了。有意识的定义落在一种概念的使用作为标准。关于意识的解释,有两个点。一个感受质的如何产生。另一个是这里的概念的使用。作者的考虑集中在后者。 这里是做反思。基于一种现象中既有事实,但是它蕴含某种我还不了解的组成。可以先于这不了解的东西的内容的给出,就可以先在现象上指出蕴含它的某个事实的存在。这就使得有机会从事实出发来考虑那还有待了解的东西。这是一个分析的方法。 而对于那事实中未知的东西的了解,有什么用?在了解它之先,那事实还是一种偶然的东西。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事实,或者基于机缘偶然地做出它来。但是只有了解其所以然,才能可预期地做出它来。把它看作我的知识和能力之内的东西。这给出实践中的有意识的保障。它拓展我的认知和能力的边界。 在向上的路里,反思的审视通过事实的分析,揭示出来的是一层一层的逻辑的东西。这里还谈不上一种自身的决定,不是自由,而是某种基于逻辑的认知的有意识。是逻辑的认知的层层递进。 苏格拉底的善,最后还是落在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上。突出的还是伦理学的逻辑,而非某个实在的绝对真理。意识就此而言,只是一种基于逻辑的认知的践行,有意识地如此这般设想,诉求如此这般的东西。它只是开启了一条向上对于逻辑的认知和揭示的无尽的路,同时这向上的每一布总是相应于向下的路里更深更清晰确定地落到实处,落实到更确定的细节的东西之中。就像一棵树,地上的部分长得越高,需要相应根扎的更深,以形成对于前者的支撑。乌托邦作为空想的问题就在于想的多过其为真的根据的落实,使得思想漂了,脱离了真的规范。深刻的思想总是落到事实观察上确定的细节里,使得它是有根据的断言,是真的。概念思维是深刻的。要求普遍的解释能力。 回到意识和脑神经的联系。大脑局部区域对于意识的特定功能的承担,这并不构成类似语言的语法中的本质主义。或者说,并非就由此断定脑心之间一种因果的决定。 笛卡尔的小人,和大脑中松果体或任何一个或某些特殊的神经元的直接联系,其间存在一个转门的设想。它一方面是心灵的自由。另一方面,又是相应松果体或特定神经元作为物理所刻画的东西,遵从一种因果的决定。由此带来心灵作为神经元的映射关系中的结果的东西,把因果的决定引入心灵中来。这一对对立的东西之间的冲突,是这种思路没有给出解决方案的。即使说某些神经元和心灵之间具有特殊的关系,还是需要进一步考察这些神经元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一个脑中之脑的问题。问题就还是又回到原点了。 这还是一个合法提出的问题。这个问题总是存在某条活路,某个解,先于我认知到贯穿两者的路是怎么走的之先。 或者,这里就是一个二元论。心脑之间就是存在断裂的。并且在最根本的东西上断裂了。这就相当于接受意识的存在作为物理的现象世界中的奇迹。 这里首先要突出的是意识的存在,它基于第一人称是成立的。我感到疼。我具有感受。它不只是物理刺激的结果,还是某种认知,形成意识的内容。虽然意识就其内容而言总还是客观的东西,是基于逻辑和概念所刻画的。这些却是一个逻辑机器擅长的工作。在这里,一种实在的基底,就是那感受的存在。机器可以说出句子,但是一个机器正确地说出这朵花是红的,它并没有把感觉红勾连到语言中来。而人这么说时,它是真的,总是需要感觉的参与。无论这朵花在我的红的感觉,和在你的红的感觉,可以是何等不同。但是这种感觉的存在而无论其内容,却是经验命题为真的条件。就是说,感觉的存在或意识的存在是经验判断为真的条件。后者就是意识的内容。这句话也就是说意识的存在是意识的内容为真的条件。 一个苍凉的结论是,人的意识的存在仅仅是帮助人走向客观的逻辑世界的阶梯,是一种工具而非自身作为目的的东西。人不是创造一个世界,而是通过努力在有意识中融入先天存在的基于逻辑的客观世界。 拆除笛卡尔剧场,就要移除小人。使得整个过程不再需要小人的参与。但是作者的多重草稿的竞争的胜出始终还是需要做判断。胜出本身就是一种认知和判断,就需要一个超越被判断的东西之上的东西。联系苏格拉底的自身好和结果好的划分。结果好的东西是可以直接给出来的。如果这个胜出作为结果好的东西,而非自身好的判断,就可以瓦解这个冲突。 谁胜出的判断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但是这里的有意识还可以做出作为原因的自身好的东西的判断,和作为结果的东西的好的判断。后者基于一种人的需要作为直接对人给出来的东西,而可以看作类比康德的直观的经验,是不假思索的。日出时,问我太阳的颜色。我可以不假思索就说出红。前者却总是基于某种理性审慎判断。回到对于多重草稿中哪个胜出的判断,如果把这个判断落回后一种作为结果的东西的判断,是一种直接的,不需要某种理性或有意识的参与,不假思索就能做出的选择的情况,那么,这里就可以取消小人的参与的需要。一种逻辑的工作。像机器那样工作。 是这样么? 这里,

    任何 这样 的 支配 语言 产生( 或者 就此 例 而言, 写作) 的 命令 链条。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00 页 · 位置 4369
    这种支配体现在想好再说。事实上语言和思想之间,是一种一边想一边说。想和说(包括心灵独白,对自己说)没法剥离。小人的存在里,思想要作为小人的工作的产物对脑神经输出出来。 小人作为实体,就会要求它对于意识的产生和存在负责。而非脑神经现象和意识的产生直接发生联系。 这里有第三条路么?

    关心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01 页 · 位置 4385
    逻辑机器没有关心。它只是基于逻辑设定地运算或工作。 关心本身是意识的存在的突出。它可以带来逻辑上无限的探索。关心本身不是任何具体内容的逻辑,但是它可以是一切逻辑的肇端。 比较之下,辩证法突出的还不是具体的逻辑,而是任何有意识对于逻辑的要求。这里是任何逻辑的谈论,逻辑作为任何内容而言总是受到要求。 而逻辑机器,可以看作籍由既有内容的逻辑特定的逻辑的运用的东西。 可以把辩证法和逻辑之间看作类比作为范畴的实体和第一实体之间的那种区分。前者是形而上学的概念,后者不是。前者对于具体的东西没有任何考虑。后者却总是基于具体的东西而给出其内容或具体的涵义。 形而上学是分析命题。它放弃了经验的内容而作出一种普遍形式的分析。逻辑则是紧紧抓住经验本身,围绕这一点揭示具体的东西的分析。逻辑在此是受到真和具体的东西所规范的东西。 从一个含有代数的真命题,到指出这个代数的意谓,基于的是分析。从a-7=5意谓真推论a=5+7意谓真。这个推理总是真的,基于的是形式的分析。或者说这两个代数句子意谓相等,这总是真的,基于的是形式的分析:意谓相等的两个表达式,它们和和同一个数字相加总还是意谓相等。 使得推理成立的是一个分析的恒真命题。

    这种 机制 与 我们 的 视觉 系统 极为 相似( 其实 并不 相似),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02 页 · 位置 4389
    这种相似,类比逻辑电路和电脑软件对于同一个功能的实现。结果的输出上,没有区别。内部过程而言,前者基于硬件的逻辑电路,后者基于软件编程对于同一个逻辑基于通用硬件CPU而非专用逻辑电路实现。硬逻辑和软逻辑相同的是逻辑上相同。以及最后这逻辑总是基于硬件无论是专用电路或CPU在因果的决定中实现。 软件实现只是把逻辑的最下面的部分交给CPU,而把其余系统整体的逻辑形式交给编程。两个部分都是因果决定的,整体是因果决定的。 但是人脑和意识之间的关系,无论刺激到感觉,感觉作为表征,它总是包含表征客观对象之外更多的东西。这多出来的东西在认知到是多余的。意识的内容没有勾连进知识中。勾连进知识的仅仅是无论什么作为表征的感觉,只要其内容在作为关于同一个客观对象的表征时,它们之间总是一致的。类比语言学里语言符号只要求意义的前后一致,而两者之间的搭配其实是随意的。比如不同语言传统中“红”“red”意谓相同。 但是多出来的东西,意识的内容,感觉的内容,却不能由于认知上无用而说它不存在。不能由此否定它可以在别的地方,在认知的目的之外,基于意识的存在而开启的一个非认知的用法中能有用。譬如审美。 在脑和意识之间,另一个是作者强调的一的功能。多重草稿竞争。这里突出的是一种意识产生出来的逻辑。作者试图跳来统一的诉求,跳来小人,但是保留逻辑。保留一的产生出来。 在意识而非大脑而言,统一的诉求或一的冲动或机能,就是意识的存在之中就已经蕴含的东西。意识的内容可以看作某种一的指出了。那么,大脑对于意识的因果决定,从大脑中产生出意识来,无论是笛卡尔的松果体还是多重草稿的竞争,都要承认脑神经和意识之间作为物理和意识之间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总是存在的一个转门。多重草稿也需要处理这个转门。区别只是,拖延问题把它留给最后一个奇迹,事实上不作处理,还是留给到处的奇迹。转门即奇迹。笛卡尔的小人,对丹尼尔,主要不是刺激到感觉的一步被考虑,而是意识多如何产生一,如何发生关注。关注就是一。他处理的是多和一的关系,但是并不引入统一的诉求。 仅仅形而上学中多和一的关系,质料多和形式的统一,在这里不恰当。因为,形而上学中多和一考虑的总是某种受到筛选的多,总是某种整体上的统一作为这个多的给出的机制中筛选的标准了。它还不是多重草稿中所要处理的是一种未经筛选的多,纯然客观的或单纯接受到的信息的多。要从中如何产生出某种筛选的标准的统一或关注来。它考虑的是先于形而上学的环节。某个形式的一如何被关注的? 笛卡尔的小人,意识的主体,实体,它作为任何关注的源头。关注之于小人,就像意向性之于关于同一个意向性的表象之间总是可以统一的,源源不绝地产生出种种关注来。但是这就把对于意识的来源解释建立在意识的存在之上,对于意识的解释没有贡献,没有意义。因此笛卡尔剧场无效。没有说出新的东西。它是意识向下的运用,而非对意识做向上的原因的探究。 丹尼尔的多重草稿,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从历史的角度。人类的关注就内容上基于生存需要的承接,这种承接是一种选择性的东西。漠视它的生物都被淘汰了。从而进化基于自然筛选被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路径。把某些承接生存诉求的基因,以及文化,在人还没有认知到它们有益于生存的原因之先(观念上的文化),或没有关于它们有益于生存的认知(生理上的基因)之先,它们就在历史中这样被决定地产生出来了。 就是说,决定人类的行为的,首先是一系列作为结果的机制安排而人对于这些机制何以这样的原因并没有认知。根据的根据并没有勾连进语言游戏。 把概念的运用看作意识的存在的标准。对于原因的认知并非意识的存在的条件,但是考虑心脑关系和这原因的探究相联系。这原因解释了人类行为和文化现象。而这些行为和文化现象本身就是意识的某种内容。这里就通过因果决定给出某些意识的解释。其中人的本能是通过进化写入物理的基因实现的。它表达于脑神经中特定的机制,这些机制作为本能是一种刺激和人的反应之间因果决定式地唤起。机制机能和刺激作为某种意识唤起的充分条件。但是这里还是没有把意识的存在勾进来。勾进来的是如此这般的意识的内容作为客观的逻辑的东西。而意识不但是逻辑的符合,还是如此这般逻辑的东西,是一种私有的实体。逻辑则是客观的,并不局限于某个意识。类比概念和对象的关系。 意识的内容是对于意识的刻画。类比真命题中概念作为对于对象的刻画。实体和属性的关系。实体和属性是根本不同的。意识的存在突出的是实体的东西。意识的内容通过逻辑突出意识作为镜子所映照的客观事实。 一个经验命题,并不能通过句子本身指出它是真的。类似的是并不能基于意识的内容的给出,一个具有含义的句子的给出,就断言它是某个存在的意识的内容。断言相应意识的存在。机器能够在其意识的存在还是悬置时就能直接给出句子,基于逻辑,并不能基于逻辑或合乎逻辑就断言意识的存在。 上面进化和文化并没有指出意识的存在。它们是关于意识的内容的东西的考虑。但是意识的存在始终没有勾进来。它们可以看作对于意识存在的预设之下对于意识的内容的考察。勾进来的是意识的内容。 意识的存在是私有的。语境原则在此不适用。认知中的经验命题的意谓真可以基于亲知给出。但是在意识的存在里,它只能作为在先给出的东西,不能作为推论的结论。因为亲知基于意识的存在为条件了。语境原则的诉诸亲知就是已经论证的条件建立在论点的意识存在的条件之上了。 但是机器可以基于物理和逻辑断言。这里的语言是因果决定的结果。机器不思想,但是可以基于逻辑和因果的决定给出句子。一切都不需要意识的存在的参与。但是它能够表达的意义和意识的内容没有任何区别。

    找到 一种 方式, 内容 的 来源 在 无须 对 词语 小妖 发号施令 的 条件下, 就能 以此 方式 影响 或 约束 词语 小妖 的 创造性 能量。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13 页 · 位置 4548
    前面指出一种无意识的没有对于自身没有根据的遵从规则。基于文化的基因。以及更前面的刻入生物基因的,因果的决定的欲望或需要。它们作为结果的东西没有例外地,作为近乎自然规律,无需人对于其内容有任何预见就总是这样对我给出来。比较之下,语言游戏中的遵从规则,还是基于对于语境的领会,基于文化传统的认知,才能在一种做选择题中把它选出来。这需要基于对选项的给出为条件。就是说,遵从规则需要对于文化自觉或认知,有意识。类似的是判断中,也是以概念的习得为条件。以对于概念的存在有意识,而做出概念的有意识地使用。在生理的基因对人行为的决定里,则不需要我做选择,不需要对于概念或文化的认知习得或有意识为条件。这里是一个填空题,内容不是我有意识给出来的,而是因果决定中为基因所预设的结果的东西,它基于这种预设在结果上必然地产生出来。对于意识或我,意识的内容犹如天降。 但是意识的存在,最核心的内容,从作为基因的因果决定的结果被给予出来,到作为语言的使用中基于概念的认知文化的认知而有意识地使用它们,基于某种语境的领会作为意识的内容以理解作为意识的工作,来到伦理命题。在伦理命题中,意识存在于并非现象的感知,也非语境的认知,而是更高的东西。现象的感知是意识在对于自身的无意识中被给予。无意识指出的是这被给予的意识如何对我给予出来的无知。仅仅在最后作为结果的东西上的被给予。理解中已经深入语法选择的根据了:语境的领会。伦理命题里,则进一步对于任何目的作为理念,其根据的探究。从而引出结果好的诉求。并进一步为了达成结果总是好的,向作为其原因的自身好的东西上溯。就是善这个理念在向上的路中的探究。 把意识定义为概念的运用。上面这个从感知,到理解,到理念的上升的伦理命题,就是一个原因或根据的探究。而心脑关系,就是类似的对于意识的原因的探究。区别在于前者是对于意识的分析产生出来的形而上学。后者则是联系心脑对于两者现象之间结果上的联系探究这种联系的内在过程的东西。要勾连衔接起从心脑之间的统一来。 基于心脑之间,物理的东西和意识之间断裂的存在,但是基于结果上给出来的两者之间的联系,还是可以对这个过程的东西有所说。就像在一条河上,从两头基于这种结果上的联系分别从两头向对岸修桥。虽然不知道两头能不能合拢,但是总是可以从两岸多少向对岸走出几步。 指出感知到理解到伦理命题的上升,对于意识的解释有什么贡献?至少对于意识的内容作出一种层次的整理划分。这样,在考虑意识和脑神经的过渡时,可以分开来谈论它们。比如生理需要就其作为意识的内容可以和自然的选择的结果的基因,在一种因果决定里产生出来的东西。虽然这里还是没有解释或触及意识的存在,感受质并非其内容而是其存在。一切都还是对于意识的内容的解释,而非对于意识的存在的解释。 在理解里,这里要求一种文化传统的有意识作为理解的条件,从中在语境的领会中选出一个来。这里,对于文化的认知作为语法的给出的条件,这是理解中意识的内容中核心的东西。这里具有一种对于理解的逻辑配置的知识的自觉或有意识。这语法考察作为逻辑配置作为意识的内容,不是生理需要那样单纯的被给予,而是具有某种程度的积极的参与。它和康德的知性概念不同。我不需要以知性概念的了解作为我的经验的条件。知性在那里是一种消极的运用,我对它无意识而在经验中总是合乎知性地认知。这基于判断总是基于语言作出判断。是对于工具的日用而不知。而理解中,则需要有意识地做语法考察,不然,本质主义随时都会乘隙而入。但是,日常多数语言游戏,语境对于人,是一种直接领会到的东西。人不需要刻意去提醒自己领会语境。这里有一种直接的给出,近乎经验中的亲知或直观。 但是伦理命题中理念的上升,由于理念之为理念,总是作为我的认知的顶点。在这里,根据的东西经常是被忽略的。想象力脱离根据或者奥威尔式欺骗自己,思想和真值条件之间的考察,总是前者先行。信念的情况。理念的上升,就是对于信念提出真的要求,提出其为真的真值条件,或者说根据的要求。这种求真,总是会对于理念作出审视和重塑。而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它产生智慧或真命题,在于不是从结果上开审视一个命题一个设想,而是从思想的产生过程中就要求辩证法来规范它,使得产生出来的总是一种有根据的东西。总是真的。而从结果的信念反过来审视其真,还是跌跌撞撞的。思的浪费,不经济的思维方式。 再回到心脑关系。最难的就是解释脑如何产生出意识的内容之中最后的这种东西。而又可以看作意识的存在的逻辑配置,或者说看作指出意识的存在时指出的意识的内容。圣杯。它同时就是感受质问题。感受质问题,由于感觉的内容并没有被勾连到认知中对这表象的使用中,所以它就是一种一个意识,从意识的内容出发,但是其内容是无关紧要的可以是任何东西的东西,从而问题只留下了意识的存在需要作出解释。 从意识的内容的上升,到最高的那个总是要求统一的冲动或机能,它恰恰没有任何内容,就是意识的存在所指出的内容,或者说意识的存在的逻辑配置。基于感受质中意识的内容是无关紧要的东西,感受质的解释突出的不是意识的内容的东西,而是意识的存在。这样,意识的内容的最高点,恰恰就是意识的存在。它就是感受质问题。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19 页 · 位置 4655
    联系弗洛伊德的潜意识。潜意识也是一种意识,只是它处于理性意识冲突的关系之中而被压制。 这样,产生的就是一种意识本身的缺乏统一,冲突。或者说在一种表层的统一上不可能,而相互压制。这是基于理解的不到位。缺乏一种深层语法之下的联系统一。 这样,这2个例子并不是竞争中产生意识的好论据。反而是一种意识本身还缺乏统一,或者说多之间还没有处于一种观点之下的一之下的统一。那个一才配得上意识的位置。而这2个例子中只有多而没有一。还处于意识的统一的探索进程。它们不是关于一的刻画。类比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多)并不分有形式(一)的思想。或w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语言(实在)的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多在此作为某种一的表征,属实在的东西。 这例子试图给出的,是多重草稿模型基于一种平面化的试错机制来摸索协调统一起冲突或不同的东西来的一。类比语言在不对实在负责的语法考察之外,做一种本质主义的设想。这种设想偶尔也能成功,没有根据的设想基于偶然和语法考察的结果,语境的领会相一致。瞎猫抓耗子。 但是不能把这种偶然的经验脱离偶然性来理解。但是这里却试图把这种盲目的试错看作一种本质上的方法论。 这个思路和生物的基因基于进化中自然的选择联系起来。都是一种基于结果对于自身的东西的筛选。联系苏格拉底的善,自身好的掉线,它作为结果好的原因。生物有其自然选择的肇端,但是并不意味着总是自然选择。意识的存在就是对于因果必然的超越,引入一种全新的行动的原因。 这种超越性本身就是意识的存在的结果,或者说其逻辑机能,或者称为使命。 这么说过了。从基因到还没有复制子,已经有所区别。从复制子,到意识的存在,又是一大区别。可以把复制子看作意识的存在中承担其材料的东西,类比文化传统或遵从规则之于 实践领域伦理命题的表征,理念的表征。 超越a的东西来自于b。这里,a是表象,现象,文化,理念的东西。b是相应排序里现象,文化,理念,和善。而超越的诉求,通过超越达成某种意义的表达,引入表征之外的被表征的东西,这却总是要归于主体的逻辑机能。它也就是意识的存在的内涵,或逻辑配置。

    前 经验 的 修正( 改变 所 经验 到 的 东西) 与 后 经验 的 修正( 其 结果是 错误 报告 或 错误 记录 所 经验 到 的 东西),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21 页 · 位置 4688
    丹尼尔在随后的表述指出,两者并没有固定的或先天的标准,某种真理。这里更是类似形式概念比如多和一的那种相对性。它们之间是一种张力中的相互牵引。相互旋绕的双子星。 按丹尼尔,意识就是被诠释的进程中创造出来的东西,而非某种先天的客观存在。对于意识的内容,没有先天的规定。我看着一个东西,没有规定我必须看到什么。对于同一棵树,有时看到这个叶子,有时看树干的颜色,有时从枝叶的摇动闪烁感觉其间的光影,而它和这枝叶没有任何关系:突出的是一种感觉,而非认知。这里是一个发散的诠释空间。 在这里,无论如何诠释,总是都可以分析出一种统一。那么,这统一就是笛卡尔的小人么?是丹尼尔要反对的东西么? 丹尼特试图指出的是作为结果的统一,而非有一个统一的机能的实践有步骤地或有方法地做出来的东西。 在前面缸中之脑的设想里,丹尼特反对了一种欺骗的模拟的可能性。基于信息爆炸。可是多重草稿的群魔乱舞,是不是又回到一种从无限可能性中随机式选择的过程。其结果是真的,很可疑。就像一篇小说通过计算机随机生成词语来产生出来。不可靠。 缸中之脑是认知的真实,群魔乱舞的结果为什么也能抓住要害。两者都要处理信息爆炸的困难。 竞争的标准 情境 不能放在生活形式这样的东西上,只能落在科学实验中的实证基于的材料性的事实上。不然,这个标准本身就是一个意识的内容了。可是,后者也是基于一个设想,这个设想可以看作群魔之一。有待竞争的东西。

    被 试 始终 没有 同时 完成 这 三个 动作。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23 页 · 位置 4714
    这里说的是么有做3个动作,还是没有正确地做出这3动作? xy指出的是后者。但是字面上我一开始就理解成前者。 联系下文,xy的对。 要么 你 忠实于 意图, 要么 你 力求 正确性。 这里的问题在于按意识的产生机制中的并行,群魔乱舞,和执行中的串行,一个接着一个做。前者作为多任务目标的给出,做的时候,做了一个后,第二个动作就已经有延时了。就是说,第一个行为是第一时间的反应。但是下一个动作就已经面临“要么 你 忠实于 意图, 要么 你 力求 正确性。”的选择了。忠实于意图,一个前一刻的意图,却不符合下一刻的事实。事实作为现实情况,在随着时间中走过一格,已经变了。 这样看的话,这个思想实验并不需要3个动作的要求。2个就够了。 3个的好处是,人具有某种程度的心分多用的能力。或者说,某种程度的执行上的并行的能力。设想我对这个实验,说出是的同时按按钮,这是可以做到的。这里涉及的是一种作者前面指出的某种弹道导弹的情况。已经发出就中途不再控制。不再理会中间的变化及其调整。但是对于3个动作,一般人,至少是未经恰当训练的人,做不到这种心分3用。因而,这里具有某种指令的串行的执行。人先做出一个或2个动作,然后下一步做第三个动作。这里一旦分两部,就构成前面的问题。 或者看弹钢琴的例子。一个人的左右手需要处理很不同的节奏和曲调。练习者说,对此就是需要练习把自己的心分成两片。这里确实存在某种并行处理的能力。 或者同时左手划圆右手划方的例子。有的人确实可以做到。还有左右手打不同的节拍的例子,并且之间不是倍数的关系。这些是某些工作譬如鼓手的基本功的训练。 好奇,有天赋或经过训练的人,是不是可以做到这个实验的要求,同时做到这3个行为。 但是作者基于人的一般天赋或平均能力,对于论证其意识的生成进程中的群魔乱舞和执行中的并行,是达到了其目的的。 这里区分意识的生成过程,和意识的执行2个环节。后者就是表达的环节。 左右手打不同节拍的例子。应该有着控制,不是某种执行中做出就不控制的情况。但是,这里对于一次击打或一组击打可以具有某种不控制。调整是在上一组击打的结果作为反馈控制调节下一组击打的频率。而非整个演奏没有控制。这和经验不符。

    而在 后面 这些 相对 常见 的 情况下, 我们 的 意向 行 为是 从 我们 无从 访问 的 过程中 突现 出来 的。
    备注 - 第8章 词语如何用我们做事 > 第 327 页 · 位置 4778
    这里,有着某种语境原则的运用。譬如基于某种考虑a的真,做出行动。但是考虑a先天处于考虑b之下,后者作为蕴含a在内的一种系统考虑。因此,在基于a1,a2等的考虑下的行动,它们总是具有b上的系统统一性。 在这里,b是意向行为。a1 a2则是处于它之下的那些东西。a是一些即时的反应。可以把b看作某种文化背景的东西。a则是基于其规范之下的行为习惯。作为做出来的东西,和所考虑的东西,文化基因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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