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有个习惯,上了心的人,我就会什么话都想和他说,可是不是每个你上了心的人,都可以和你朝夕相处的,于是我就有个特别的习惯,把想和他说的话用信的方式写下来,然后一股脑寄给他。
那会儿我总觉得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要和他说。于是我计划着我要给他写100封信。然后写满100封信后,我就憧憬着我们能再一面,再和他当面絮絮叨叨。
可是在我给他寄了第七十二封信之后,他就没给我回信了。
而后,他回来了,可并不是我憧憬的见面场景。
我记得那天他回来,天空下着雨,我与他在火车站踫面。不知是泪水打湿了脸庞,还是雨水淋湿了希望,反正我是一路哭,一路狼狈着在雨中奔跑着回家。
遗忘也是一种痛苦。可我还是选择了这痛苦的方式结束了我青春里第一个上了心的人。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断了联系。
也不知我的七十二封信还在吗?反正他给我的信我是一把火给化为乌有了。
现在想来,我这个人还真绝决!
可是我这个人确实很绝对,不是我的东西我从不强求,哪怕我多么不舍,多么难过,我都不纠结,不停留,不苛求。
当然,时间走到今天,我也仍感激他温暖过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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