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研究的伦理底线是什么?
社会学家要做调查,肯定要触碰一些个人隐私和社会伦理道德底线,那些可以碰,那些不可以?社会学家学会制订了一些列伦理原则。例如,一种新药的实验必须在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注射之类。
顺便说一句,美国没有什么国家科技奖之类的,即使评选科学院院士也是同行匿名推选。这样的话可避免专家官僚化。也可避免稍有点成绩的科学家就当官了。题外话。
美国社会学有七大社会学研究伦理准则:客观公正、隐私和尊严、避免人身伤害、保密、征得同意、说明合作和帮助、公开资金来源。
这里面第七条主要是为了避免“利用冲突”,即使是政府或企业提供的基础研究经费,他们也可能从中获利,但并不是完全不能获利,但需要向公众公开,你是获利还是不获利。不能含含糊糊地或者暧昧的感觉。
另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社会学家要保持“价值中立”,也就是不能被金钱和利益俘虏了。要依据事实,不能把社会学家个人的价值观或者某个利益公司的偏好带到结论中。
社会学真的“是用得着的”吗?这主要看它能不能影响公共政策和社会福利。
还是看一个有趣的例子。看看研究者是如何研究性行为的?
这个话题是很难开展研究的,那研究者就借助于网络,研究了几百万条与性话题有关的网络搜索条目、网站和视频,结果统计出来的数据发现,男女在便好上差距很大。但同性恋和异性恋除了在性取向上的差别其他差别很小。网络研究终于为人类性学研究走出了第一步。
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其他见不得人的利益,而是为了揭示性疾病传播的途径。
介于个人隐私披露以及人们的对性问题的偏激和迷信,很多人反对展开这方面的研究。对于这样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社会学家如何开展科学研究呢?是不是就无所作为呢?
请看下面的故事。
当时除了一份《赛金性学研究报告》这方面资料和成果少的可怜,美国政府迫于公众压力也不提供资金支持来研究这个项目。
但后来艾滋病蔓延,专家们还是觉得有必要研究,他们就从私人基金会那里募集到160万美元,开展了“国民健康和社会生活调查”项目,成功地实施了这个项目。
研究结果中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发现:社会普遍认为女性经常采用堕胎来控制生育、贫困少女最容易选择堕胎。然而结果发现,正好相反,在流产者中,四分之三的女性都是第一堕胎,受教育程度高和富裕女性更容易采用堕胎。
这一研究结果对制定公共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如图所示,此后全世界的学者都在开展人类性行为的研究、以减少艾滋病的发病率。数据最后一行很有意思,马来西亚和印度的数据特别高,不知什么什么原因?

避免一个误区:
癌症病人也是人,不能有让他们自作自受的错误看法,要关怀他们,社会学家的关怀方式是去开展研究,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好的咨询建议。
不要忘记这个类型的社会学家叫“应用社会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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